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21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

  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大型专用设备金属结构件的设计、生产和销售。母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隧道掘进、工程机械和风力发电等领域,其中隧道掘进设备及其配套产品主要包括盾构机的盾体、刀盘体、管片机及隧道洞壁支撑管片等;工程机械设备产品主要包括车架、臂架、副臂、塔机结构件等;风力发电设备产品主要包括风电机组机舱底座、机座、转子支架、定子支架、锁定盘等。

  金源装备主营业务为高速重载齿轮锻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高速重载齿轮锻件、齿轮轴锻件、齿圈锻件等自由锻及模锻件。其产品作为齿轮箱的核心零部件,广泛应用于风电、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海洋工程等多个行业领域。

  (二)主要产品

  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包括隧道掘进及其配套设备产品、工程机械设备产品及风力发电设备产品,具体情况如下:公司的隧道掘进及配套设备主要为盾构机的盾体、刀盘体、管片机以及与之配套的定制化支撑管片等金属结构产品,2024年1月,由中铁十一局和铁建重工联合打造的超大直径盾构机“定海号”顺利下线,并将投用于世界最长、直径最大、地质最复杂、施工难度最大的海底高铁隧道——甬舟铁路金塘海底隧道建设。“定海号”盾构机,开挖直径达14.57米,整机长度约135米,总重量约4350吨,是普通盾构机重量的8倍,其盾体结构件主要系由公司生产供应。2022年11月,由铁建重工研制并生产的“梦想号”竖井掘进机下线并用于上海市静安区地下智慧车库建设。“梦想号”开挖直径达23.02米,是迄今全球开挖直径最大的掘进机,其盾体结构件主要系由公司生产供应;公司的工程机械设备主要包括起重机车架、臂架及副臂、塔机结构件等,主要应用于轮式、履带式和塔式起重机,公司曾参与中联重科多台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型塔机生产,包括迄今为止的最大风电动臂塔机LW2460-200、全球首台超万吨米级的上回转超大型塔机W12000-450;2024年10月11日,22000吨米级超大型塔机在中联重科常德塔机智能工厂重磅下线,这是起重机械又一次的重大突破,也是我国先进制造发展过程中的又一重要成果,公司为上述知名大型塔机生产提供主要金属结构件;公司的风力发电设备类产品类型丰富,其中直驱技术路线产品包括定、转子支架;半直驱技术路线技术产品主要包括锁定盘等;双馈技术路线产品主要包括机舱底座、机座等。公司风电设备结构件产品涵盖1.5MW至18MW等多种不同型号与规格,覆盖多种技术路线,可满足海陆风电的应用需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1239证券简称:永达股份公告编号:2025-008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长沈培良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938.3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08.0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94,109.77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7,138.7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履行职责,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做好公司经营发展各项决策。报告期内在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旷跃宗、洪波、刘异乡、黄守道、欧秋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且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旷跃宗、洪波、刘异乡、黄守道、欧秋生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沈培良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了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平衡和对投资者长远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已建立建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内部控制各项重点活动能严格按照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未发现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则的情形发生。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5】19344-1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年度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公司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岗位职责及工作业绩等因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公告》。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7票回避。

  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对标行业整体薪酬水平的基础上,特制定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公告》。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沈培良、韩文志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计划,拟于2025年向银行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现有业务占用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银行具体条件选择最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可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此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十) 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金源装备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确保公司经营活动持续、稳健开展,符合公司整体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能够决定被担保人金源装备的经营、投融资决策等重大事项并能及时了解其财务状况,充分掌握其现金流变动情况,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公告》。

  此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葛艳明先生为金源装备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或支付任何对价,体现了其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公告》。

  保荐人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此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葛艳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此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旷跃宗、黄守道、欧秋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5】19344-2号)

  保荐人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额度由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含2.5亿元)调整为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含8亿元)。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和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保荐人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定于2025年5月12日14:4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5、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6、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7、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核查意见;

  8、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39证券简称:永达股份公告编号:2025-019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2点40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2点40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6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湘潭九华工业园伏林路1号永达股份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如下:

  

  (二)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其2024年度履职情况向股东汇报。

  (三)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议案10.00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如有)需回避表决。

  (四)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持股5%的股东,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日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8日9:30-17:30。

  3、登记地点:湘潭九华工业园伏林路1号永达股份公司三楼。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覃勤

  3、联系电话:0731-58617999

  4、地址:湘潭九华工业园伏林路1号

  5、传真:0731-58617999

  六、 备查文件

  1、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七、 附件资料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39”,投票简称为“永达投票”。

  2、填写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做出明确投票指引,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数;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1239证券简称:永达股份公告编号:2025-010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57,626,851.39元,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26,938,577.32元。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080,125.5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8,391,851.44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上市不满三年,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 2024年度不进行分配利润的情况说明

  (一)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所处的金属制品业处于充分竞争状态,市场角逐尤为激烈。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势头强劲,但与之相伴的是研发、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技术攻关及质量管控等全流程周期的持续延长,这使得营运资金需求呈现出加速增长的态势。为切实保障重大战略项目的顺利推进,维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稳健运行,并为未来可持续发展构建坚实支撑,从而更有效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决策,现决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

  公司2024年、2023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的合计金额分别为270,190,513.24元、0元,分别占对应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6.86%、0%,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以上。

  (二)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发展、重大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以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将充分利用未分配利润,提升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回报。

  (三) 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四) 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1、 公司董事会制定了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回报规划,即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该年度应该进行现金分红;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之一时公司该年度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但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之“一、股利分配政策”。

  2、 同时,公司将通过扩大业务规模、提升运营效率等增强投资者回报的能力,并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建立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

  四、 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平衡和对投资者长远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切实地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情况,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认真审阅后,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其他说明

  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知情人的范围,告知相关知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和严禁内幕交易,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六、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39证券简称:永达股份公告编号:2025-012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4号)核准,公司2023年12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00股,发行价为12.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3,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86,805,438.47元(不含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5,198,649.9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6,194,561.53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6日出具天职业字[2023]51912号《验资报告》。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6,198,524.32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71,438,206.98元,本年度使用214,760,317.34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528,014.55元,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49,996,037.21元,差异金额为人民币348,468,022.66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本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进行第一次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九华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湘潭雨湖支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雨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九华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华支行的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与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九华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雨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九华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9月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部分开户银行为银行下属支行,无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权限,故由其分行或一级支行与公司及保荐人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账户开立在支行或营业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本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户及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类理财账户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本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0,806,255.81元。上述置换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已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1649号《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本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归还金额为人民币146,457,772.08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经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议案于2024年1月8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为人民币207,580,000.0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生产基地自动化改造项目为对原有生产厂房及生产设备进行改造更新,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