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一、概述
当前,全球关税挑战驱动国际贸易面临?“碎片化”与“再全球化”并存?的格局,地缘政治、技术竞争和气候变化重塑规则,各国在开放合作与自我保护间寻求平衡。当前背景下,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或“公司”)与北京京东数智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工业”)基于合作共赢,同时响应国家号召、助力国内外贸企业平稳着陆的愿景,担当龙头企业稳外贸的责任与作用,于2025年4月18日共同签署了《出海供应链稳定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达成全面战略合作,致力于在出口转内销扶持与出海供应链稳定化行动计划、供应链数智化升级、打造格林美专属矩阵式履约保供体系、发展中企出海东南亚的供应链快速响应体系等多个关键领域深度融合、协同共进,在稳定出海供应链方面开创互利共赢的全新局面。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需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将根据后续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合作方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京东数智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1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宋春正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1号楼10层1003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影扩印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通讯设备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化肥销售;钟表销售;玩具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灯具销售;汽车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礼品花卉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安防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卫生洁具销售;日用品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企业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计量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农药批发;农药零售;检验检测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建设工程设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京东工业是京东集团旗下专注于工业供应链技术与服务业务的子集团,秉承“致力于通过技术让工业世界实现极致的运营效率”的使命,以技术实现工业供应链全链路的数智化,链接供需两端,帮助客户实现降本增效与保供,为整个产业创造价值。
京东工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京东工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经查询,京东工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1、出口转内销扶持与出海供应链稳定化行动计划
当下全球供应链格局面临重大重塑,众多外贸企业发展承压,京东集团于近期正式推出“出口转内销”扶持行动:未来一年内,京东将大规模采购不低于2,000亿元出口转内销商品。格林美以其在印尼的国际绿色产业园(IGIP)全球合作项目的建设需要为基础,以实际行动支持京东,带领产业链企业再造出海机会,共助国内优秀外贸企业渡过难关。
格林美未来拟通过京东工业平台采购不低于50亿元的商品,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装备、工程材料、备品备件、仪器仪表、个人防护、数码电器、员工福利等通用物资,配置印尼项目建设,帮助外贸等企业快速开拓东南亚新兴市场,稳定出口供应链。
2、供应链数智化升级。
(1)京东工业通过卓越的供应链管理能力辅助格林美全球采购全链信息化系统升级优化,基于格林美供应链特性进行信息化系统顶层设计、协助制定采购策略,通过品类托管、分层采购等方式,优化采购流程,提升工作效率。
(2)京东工业发挥在电商、数字化技术、商品、供应链等方面长期积累的优势,通过数智化系统对接赋能格林美全球采购全链系统,双方共建物料标准化体系、结合格林美采购需求及库存信息,京东利用辅助分析、AI辅助采购决策等手段,进一步助力采购全链降本增效。
3、打造格林美专属矩阵式履约保供体系
(1)国内保供:京东工业在荆门部署前置仓和智能柜,并在武汉、泰兴、无锡、福安、宜春等配置企配中心,京东工业发挥仓储配送智能化等供应链能力,与格林美在仓储管理、运营管理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联通并优化格林美各子公司多渠道库存,提升库存周转效率,降低仓储物流成本。
(2)国际跨境保供:京东工业基于印尼市场的海关政策、品类特征,将配置国内中心仓、印尼中心仓、前置仓、线边柜,客制化末端履约矩阵配置,提高各环节运营效率,助力格林美业务高效增长。
4、发展中企出海东南亚的供应链快速响应体系
以武汉—印尼直航船运为基础,以格林美印尼园区为基地建设中国外贸供应链物资中转仓,满足中企印尼项目以及中企出海东南亚各国的供应链快速需要。
(二)合作机制
1、高层互访会晤机制。建立双方领导层定期会晤机制,明确与充实战略合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战略合作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双方战略合作的深化实施和落实。
2、牵头部门协同机制。格林美采购部及印尼工厂与京东工业华中区及印尼区作为双方指定的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组织、协同的作用。
3、重点事项推进机制。双方明确重点事项推进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执行层面成立各项目专项工作小组,协调和推动具体项目合作。
(三)其他事项
1、本协议是指导双方合作的战略性框架协议,业务合作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或协议的约定为准,且签订的各项具体业务合作合同或协议均应遵照本协议所确立的原则订立。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协商修改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及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京东工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有利于双方在供应链方面构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稳定出海供应链方面开创互利共赢的全新局面,有利于公司海外项目供应链的稳定化和低成本化,帮助外贸等企业快速开拓东南亚新兴市场,稳定出口供应链,促进公司海外项目建设如期完成。同时,通过供应链数智化升级、打造格林美专属矩阵式保供体系等合作,有利于提升公司库存周转效率,降低仓储物流成本,实现降本增效,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对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顺利履行预计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框架协议下的具体合作将在双方另行签署的具体业务合同或协议等文件中进一步明确,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如下:
2、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不存在变动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如发生股份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经双方共同签署的《出海供应链稳定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