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 公告 2025-04-19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约定,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24年5月29日实施完毕,同日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24.80元/股。若以回购金额上限2,000万元(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24.8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80.6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7%;若以回购金额下限1,000万元(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24.8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0.3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8%。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截至2025年4月18日,公司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2024年6月6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2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最高成交价为13.3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896,608.4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在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8日、2024年6月4日、2024年7月2日、2024年8月3日、2024年9月4日、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1月2日、2024年12月4日、2025年1月3日、2025年2月5日、2025年3月4日、2025年4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2024-037、2024-040、2024-041、2024-047、2024-048、2024-050、2024-054、2025-001、2025-006、2025-012、2025-021)。

  截至2025年4月1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75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最高成交价为23.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8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11,493.92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相关内容,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750,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按照截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股份结构计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质押等权利。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成功实施前述用途,已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和市场变化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