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埃科光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制度规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系公司对未来售后服务费计提预计负债进行的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不会对公司以往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概述
1、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依照上述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2、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该规定,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3、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依照上述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4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制度规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对2023年度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一)概述
随着公司产品销售规模和市场保有量不断增加,为了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决定对未来售后服务费计提预计负债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将实际发生的售后服务费计入当期损益。
2、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结合产品特点、质保期及保修条款相关约定及公司售后服务费的历史发生金额占对应期间有维保义务收入的比例估算未来的售后服务费率,相应计提预计负债-质量保证费用。
3、 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年度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1) 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执行该变更的主要影响如下:
(2) 会计估计变更对前三年的影响
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前三年的利润总额、净资产或总资产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注:上述影响金额正数为增加影响,负数为减少影响。
(三)审议程序与专项意见
1、 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 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的调整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客观、公允的会计信息,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埃科光电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之《第十六号 科创板上市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等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埃科光电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0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4年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9,491,507.8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49,917,334.12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合计49,917,334.12元,占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317.48%,其中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股份回购并注销”)金额为0.00元,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并注销的金额合计0.00元,占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0.0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注: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为2024年数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4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J2栋3F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3日
至2025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或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公司将于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董宁、叶加圣、唐世悦、曹桂平、合肥埃珏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埃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 登记地点
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J2栋3F公司会议室
(三)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3、 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4、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发送至zhengquan@i-tek.cn)的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到达邮戳为准。信函到达邮戳、邮件送达时间应不迟于2025年5月16日17:00,信函、电子邮件中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电话,并附上述1-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和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欣杨
联系电话:0551-63638528
电子邮件:zhengquan@i-tek.cn
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J2栋3F
邮政编码:230088
(二) 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三) 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5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会开设网络投票提示服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5年5月23日14点30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4)。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若广大投资者对本次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投资者热线等方式向公司反馈,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2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埃科光电”)业务发展及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董宁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以上数据均为含税价格;
2、 以上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4年度同类业务的实际发生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均为含税价格。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为公司业务发展及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将遵循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双方协商确认。公司将在每次交易前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单项协议,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予以约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5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无需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埃科光电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3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秀云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客观、公允的会计信息,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能够涵盖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各个环节,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得以有效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和对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前10名股东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未列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为1,435,094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董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茹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茹
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董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茹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茹
注:根据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将2024年一季度销售费用-售后服务费的349,934.57元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董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茹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茹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