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2025-04-18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3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459.292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16,756,990.92元,上述款项已于2020年5月12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5月1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第116号”《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46,168.14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241,675.70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492.4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8,108.34万元(以前年度累计使用244,243.22万元、本年度使用3,865.1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244,827.21万元、支付发行费用3,281.1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940.20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二)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1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71,776,415.0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4月29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30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91号”《验证报告》。

  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97,668.00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297,177.64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90.3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3,096.38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187,800.42万元,本年度使用45,295.96万元;公司募投项目使用233,062.46万元,支付发行费用33.9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279.0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69,850.69万元。

  (三)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7,650.112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81,515,421.47元,上述款项已于2023年2月1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2月9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43号”《验资报告》。

  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98,710.00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298,151.54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558.4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9,734.55万元(以前年度累计使用291,896.35万元、本年度使用7,838.2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024.55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5月21日,公司与时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分别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6月8日,公司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时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8月19日和2021年9月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终止实施辽阳忠旺集团23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营口忠旺铝业15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合称“忠旺项目”),并将忠旺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变更至丰城市同田乡2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丰城项目”)、石河子市1GW平价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石河子项目”)、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DQ厂区14.5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天津大众项目”)、安波福中央电气(上海)有限公司3.2MW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下简称“安波福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10月11日,公司与时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就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董事会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信建投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海通证券承接。2022年10月,公司、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12月30日和2023年1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宝应光伏发电应用领跑者2017年柳堡2号100MW渔光互补项目(以下简称“宝应项目”)、天津大众项目、安波福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工商业52.43MW项目”)。2023年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2月28日和2023年3月1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终止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丰城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工商业49.63MW项目”)。2023年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年5月12日,公司与时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广信区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分别签订了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董事会聘请海通证券担任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信建投对公司可转债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海通证券承接。2022年10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2月30日和2023年1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对可转债募投项目之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铜陵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52.43MW项目。2023年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2月28日和2023年3月1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之讷河市125.3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以下简称“讷河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以及可转债募投项目“铜陵项目”出售后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49.63MW项目与建德市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25MW/50MWh项目(以下简称“建德储能项目”)。2023年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4月27日和2023年5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之晶科电力清远市三排镇100MW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清远项目”)和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200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以下简称“白水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建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建德70MW项目”)与晶科海南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海南州项目”)。2023年6月,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3月20日和2024年4月1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对工商业52.43MW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的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46.06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工商业46.06MW项目”)。2024年4月,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分别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公司全资下属公司阳江市晶步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1: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其上级单位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保荐机构、本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遵守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各项规定。

  注2: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公司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3,216.07万元以及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12,425.58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52.43MW项目”,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尾号0068账户为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上表以项目优先使用专户内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归于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口径确定账户余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专户实际的账户余额为1,921.10万元,均为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注3: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可转债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公司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4,617.80万元、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终止及对外转让后剩余募集资金19,037.16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49.63MW项目”和“建德储能项目”,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尾号0059账户为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上表以项目优先使用该专户内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归于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口径确定账户余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专户实际账户余额为1,506.87万元,均为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注4: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完工结项。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3、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完工结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将6亿元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8月29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已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4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可转债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0日和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工商业52.43MW项目”已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可转债募集资金3,973.43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46.06MW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鉴于募投项目“工商业49.63MW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决定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可转债募集资金199.82万元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工商业46.06MW项目”使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免于履行决策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结项,公司决定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04.0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总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免于履行决策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报告期内,上述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为104.12万元,差额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4)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建德储能项目”已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可转债募集资金3,057.74万元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工商业46.06MW项目”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2、2024年度,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结项,公司决定将其节余募集资金225.3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总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免于履行决策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报告期内,上述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为231.03万元,差额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5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可转债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的金额为3,761.00万元、39,885.18万元。

  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报告期内,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的金额为7,061.91万元。

  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的情形。

  2、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情况

  (1)由于建德储能项目的接入系统方案需待纳入《浙江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规划》后方能取得最终评审意见,且原计划由当地国网公司投资建设的该项目的配套送出线路工程尚未开工,因此导致该项目的正式开工时间晚于预期。经全力协调,截至2024年4月,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并已通过建德供电公司的初步验收,还需按照杭州供电公司要求完成涉网试验后方可投入商业运营。鉴于上述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该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调整至2024年8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建德储能项目已于2024年8月完工结项。

  (2)海南州项目接入系统方案于2023年6月编制完成,并于同年7月通过评审后报送至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进行最终审批,经全力协调,最终于2024年1月取得电网接入批复。由于本项目位于青海共和县,当地2月、3月的平均气温较低,气候条件不利于土建施工的开展。鉴于上述情况,该项目于2024年4月方才正式开工建设,晚于原计划开工时间,预计难以在原定的2024年8月建成并网。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该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调整至2024年10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海南州项目已于2024年10月完工投入商业运营。

  (3)建德70MW项目的配套送出线路工程确定由当地国网公司投资建设,该送出线路工程尚未开工建设,且具体的建设计划正在国网公司内部审批过程中,预计建设周期18个月左右,导致该项目预计无法原定时间内完工投入商业运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该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调整至2025年10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送出线路工程已在建设中,但当前建设进度较预期有一定延迟。公司正积极协调各方资源,努力推动国网公司早日完成送出线路工程的建设。鉴于该送出线路工程的实施进度及最终完工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建德70MW项目存在一定的无法在预计完工时间内完工投入商业运营的风险。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以前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0日和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工商业52.43MW项目”已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可转债募集资金3,973.43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46.06MW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鉴于募投项目“工商业49.63MW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决定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可转债募集资金199.82万元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工商业46.06MW项目”使用。鉴于工商业49.63MW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免于履行决策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3)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建德储能项目”已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可转债募集资金3,057.74万元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工商业46.06MW项目”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3、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

  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将全资子公司铜陵市晶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晶能”)100%股权转让给广东省能源集团贵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1.14亿元。本次交易涉及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铜陵项目”。本次交易定价主要参考铜陵晶能截至交易基准日的审计结果并结合目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铜陵项目于2022年9月完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0,874.21万元,2022年铜陵晶能实现净利润约1,487.86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款约1.12亿元及铜陵晶能对公司的全部欠款3.37亿元,相关款项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运营,剩余股权转让款待付款条件成就后收回。

  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将全资下属公司横峰县光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峰光叁”)100%股权转让给长江智慧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3.68亿元。本次交易涉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广东农垦红十月农场3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以下简称“红十月项目”)。本次交易定价主要参考横峰光叁的资产评估结果并结合红十月项目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红十月项目于2023年10月并网发电,并于2024年1月完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2,673.35万元,2024年1-7月横峰光叁实现净利润约173.67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款约3.32亿元以及横峰光叁及其下属公司对公司的欠款约0.76亿元,相关款项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运营,剩余款项待付款条件成就后收回。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1] 上表“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对应募投项目结项、变更或终止时披露的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注2] 本公司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中披露了相关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相关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与报告期内预计效益不具可比性。

  [注3]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高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额包括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831.03万元以及天津大众和安波福的节余募集资金310.53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额的5%)。

  [注4] 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04.09万元以及忠旺项目终止时用于永久补流的6亿元募集资金,与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差额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2. 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注1] 截至报告期末,铜陵项目、金塔县49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金塔49MW项目”)、工商业52.43MW项目、工商业49.63MW项目、建德储能项目已完工结项,清远项目、白水项目已变更募投项目,讷河项目已部分终止实施,对应的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使用。公司按上述项目结项、变更及终止时确认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作为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注2] 本公司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中披露了相关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相关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与报告期内预计效益不具可比性。

  [注3] 铜陵项目于2022年分期并网满发,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项目于2023年3月对外出售,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4]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高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注5] 报告期内,建德70MW项目、工商业46.06MW项目仍在建设期,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6] 上表加计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3.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注1] 公司按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确认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作为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和“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注2] 本公司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中披露了相关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相关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与报告期内预计效益不具可比性。

  [注3] 红十月项目于2023年10月并网发电,并于2024年1月完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项目于2024年12月对外出售,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4] 本年度投入的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系本年度内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整体结项,节余募集资金231.0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45)。

  [注5] 本报告期部分募投项目效益为负的原因主要系(1)该项目除募集资金外通过有息负债方式自筹部分建设资金,因此增加了财务费用支出;(2)受消纳、市场化电价的影响,本报告期最终结算的发电收入相对偏低。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曹海云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交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基本获得了有效的落实和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2024年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主席不在公司领薪,其他监事根据各自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完成情况、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等确定薪酬,不另行计发津贴。

  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确认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处理的稳健、谨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激励规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激励规模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激励规模主要基于市场情况及激励对象个人认购意愿考虑,符合实际情况,有助于推进本持股计划的实施及管理,且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和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调整的内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调整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激励规模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