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18

  证券代码:300329                   证券简称:海伦钢琴                        公告编号:2025-00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5288878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报告期间,公司主要从事钢琴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以及艺术教育等文化产业。海伦钢琴始终秉承着“诚信、创新、服务”的核心价值服务理念,立志于开拓发展中国钢琴民族品牌,积极优化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开展精细化管理,降低企业内部运营管理成本,向“中国琴,中国心,创世界品牌,立百年海伦”的企业使命迈进。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

  1、钢琴、智能电钢及配套配件。

  传统钢琴以及乐器配件、智能钢琴仍为销售业务的主要产品,大力拓展旗下“海伦”、“文德隆”两大自主品牌市场,提高产品品牌附加值。另外,公司积极与国外知名品牌合作,开发生产ODM品牌钢琴产品。在传统钢琴产品方面,公司研发团队积极致力于产品性能改进和新技术的应用,每年会对产品进行升级换代,以及新产品的开发,来适应市场需求的多元化,提升海伦品牌钢琴的市场竞争力。在智能乐器产品方面,公司逐步多方向开发智能化乐器产品,如智能电鼓、智能电吉他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研发5款新型钢琴产品,研发投入1,415,9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8.98%;在智能电钢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成立了数码钢琴电钢销售团队,着力开拓电钢市场。报告期内,电钢琴销售2152台,同比增加140.45%。

  2、艺术培训业务。

  报告期内,钢琴消费市场延续低迷,公司艺术培训业务推进工作也受到影响,但公司与艺术培训企业通过艺术演出活动,承办一年一度的国际音才奖钢琴比赛,大力支持“公共钢琴”活动等,不仅提升海伦的品牌影响力,积极推动开展艺术教育培训业务和艺术教育考级业务,而且有助于在全国范围内推动音乐素质教育,提高钢琴乐器的普及率,发掘钢琴潜在市场。此外,企业通过与全国各大艺术院校的校企合作,提升艺术教育培训师资水平,增加艺术教育培训的附加值,更好地拓展艺术教育培训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举办多种形式,如双钢琴、大师公开课、师生音乐会、钢琴独奏音乐会、三重奏、音乐讲座等近20场次音乐巡演活动。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与近40家院校达成了校企合作模式。

  (三)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的是“以销定产”和“安全库存”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以销定产”即根据市场订单安全生产;“安全库存”是基于公司钢琴生产周期较长,为了缩短产品的交货周期,提高市场反应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建立了安全库存制度。

  2、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包括国内销售和国外销售。公司对国内经销商实行分区域管理制度,按照华东区、华南区、华中区、华北区、东北区、西南区和西北区等区域分设区域经理,分别负责各区域内经销商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会为经销商提供全面的信息和技术支持,并在年终对经销商进行考评。公司外销区域主要包括欧洲、美洲和亚太地区。公司制定了比较可行的销售政策,对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在销售渠道方面,公司在线下网点销售的基础上,继续积极拥抱新媒体时代,推进线上电商平台同步运作,通过直播、旗舰店等方式加强线上运营,全面拓展销售渠道。报告期内,公司顺应时代潮流,通过抖音、天猫等平台进行常态化直播,官方抖音号和微信视频号粉丝量均获得了量化突破,也在小红书以多元化、实用性与专业性结合为特点,通过高频更新和互动直播推动品牌曝光与转化。公司坚持“品质+内容+互动”的运营策略,以海伦钢琴的卓越品质为核心,精心制作高质量的内容,包括钢琴演奏视频、钢琴选购指南、艺术生活分享等,全方位展示海伦钢琴的魅力,提升了品牌知名度和用户黏性,积极促进线上线下销售。

  3、产品多元化模式

  企业为了增加市场竞争力,丰富企业产品品类,借助成熟的钢琴销售布局网络,布局关联乐器产品,推出海伦钢琴智能电钢琴、提琴、吉他、原声鼓、电鼓等关联乐器产品,参与多种音乐文化形式,争取更多市场份额。

  (四)报告期内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15,921.56万元,同比下降46.4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净利润为-9,792.24万元,同比下降24.18%。

  报告期内,受国内外市场形势低迷及政策影响,钢琴消费市场需求量明显缩减,钢琴销量为10,367台,同比下降49.75%。随着销售量的下降,公司生产计划量随之缩减,报告期内钢琴生产量8,659台,同比下降52.38%。在产量明显下降的情况下,固定资产折旧成本、人工成本、固定制造费用支出分摊比例明显增加,从而使钢琴单位生产成本上升,钢琴毛利率明显下降,同比下降约10%。

  报告期内,艺术教育培训行业受政策影响,导致预期收益无法达到目标,公司对投资的艺术培训机构计提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开展市场促销活动,开拓招标业务,导致销售价格下降。因此,公司存货有跌价风险,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销售量下降,单位生产成本上升,毛利率明显下降,并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五)企业发展状况

  随着乐器市场环境的缓解,消费信心的回升,公司的业务发展仍有长足的发展空间。公司会继续深耕钢琴领域,加强企业产品附加值和文化性,依托互联网技术,积极探索智能制造,洞察新媒体思维,提供个性化服务,挖掘网络销售市场潜力,促进传统钢琴产业的改造和消费渠道的升级。同时,积极布局钢琴文化市场,发展社区音乐中心,依托大师班、艺术节、钢琴比赛等文化活动,推动钢琴音乐教育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2年4月14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海伦艺术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艺投公司”)向宁波市北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主要诉讼理由系被告宁波海伦育星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股东吴永利挪用资金涉嫌犯罪,未能按约定全面履行利润承诺及补偿、核心人员稳定、竞业禁止和侵犯目标公司商业秘密等合同义务,构成根本违约。诉请解除《股权转让协议》,返回股权转让款和支付违约金等诉请金额 5537.64 万元,海艺投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撤回起诉。

  2023年5月19日,海艺投公司向宁波市北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主要诉讼理由系被告目标公司股东吴永利挪用资金涉嫌犯罪,目标公司未按照约定分红,吴永利未能按约定全面履行利润承诺及补偿、未遵守合同其他约定,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诉请金额1448.23万元。2023年6月21日,因本案被告吴永利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于 2023年6月1日立案侦查,该案处理结果与本案可能存在关联,法院裁定中止诉讼。

  2023年9月1日,海艺投公司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变更后的诉讼请求是确认解除合同,要求目标公司股东吴永利及相关被告返还股权转让款及实现债权相关费用合计金额35,279,736.50元,主要诉讼理由系目标公司股东吴永利挪用资金涉嫌犯罪以及未能按约定保证履行核心人员稳定的义务,以及核心人员违反竞业禁止、侵犯目标公司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且在约定的30个工作日内没有纠正,据此按约解除合同。2024年5月8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予以判决,要求被告吴永利、胡海英共同返还原告海艺投股权转让款33,114,500元,被告深圳市育星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海伦育星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上述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海艺投将持有的宁波海伦育星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9%的股权变更登记至吴永利名下。

  2024 年 8 月23 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发民事判决书(2024)浙 02 民终 2502号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吴永利等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已经听证调查,现等待审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