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5-04-18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的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7,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23%,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中的被担保人包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证上述主体业务顺利开展,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度预计为人民币67,000.00万元,明细情况见本公告“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上述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或其他资方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等。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至本事项办理结束为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注: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担保主要是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业务。买方信贷业务是指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对部分客户采用按揭贷款方式销售设备,即客户向银行申请办理设备按揭贷款,公司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客户为公司提供反担保。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公司拟与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合作,采取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产品,并就提供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含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基本情况见附件。被担保客户基本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对象为准。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为担保额度预计,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内容及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协议或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及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至本事项办理结束为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经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67,000.00万元,占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2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1,690.39万元(其中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814.28万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876.11万元),占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07%。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被担保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进行表决,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进行表决。上述《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适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适用期限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三、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税前10万元/年,按年发放。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职人员资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确定区间范围;绩效薪酬是根据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绩效情况确定。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4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或者直接进入公司路演厅(https://ir.p5w.net/c/003036.shtml)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宥融先生、财务总监潘孟平先生、董事会秘书潘晓霄女士、保荐代表人申佰强先生、独立董事冯根尧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目前公司暂不涉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亦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系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做出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 变更日期

  公司依据前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不涉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亦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系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2024年度实际交易情况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与实际控制人陈其新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新昌县泰坦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酒店”)之间发生采购会务、住宿等酒店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据统计,公司2024年完成日常关联交易400.16万元,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宥融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上年实际经营情况和2025年经营需要,预计2025年度公司与泰坦酒店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  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新昌县泰坦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整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陈其新

  5、注册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理发服务;生活美容服务;足浴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棋牌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07年10月24日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泰坦酒店总资产7,144.72万元,净资产-6,690.55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85.61万元,净利润-568.8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泰坦酒店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其新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项规定的情形,形成关联关系。

  (三)  履约能力分析

  泰坦酒店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资产状况良好,运作规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泰坦酒店发生的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对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涉及采购会务、住宿等酒店服务事项,关联交易的价格均按照公允性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严格执行市场价格。

  (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泰坦酒店签订《消费协议书》。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公司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进行结算,将按照经董事会审批的关联交易额度内与泰坦酒店进行交易。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是确切必要的,有助于公司降低运营成本。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定价原则且付款条件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 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核查,2024年度,公司实际向关联方新昌泰坦国际大酒店采购会务、住宿等酒店服务共计400.16万元,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往来,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2025年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我们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宥融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议案。

  (三)  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合理、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定价为依据,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符合关联交易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也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具了审核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无需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5、消费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高于人民币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综合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和贸易融资等。其他条款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办理上述融资所需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

  如根据金融机构最终审批结果,授信事项涉及抵押、担保等,应根据抵押担保等具体情况,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二、 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小金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鲍杨军

  

  姓名:张洪佳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洪建良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一)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经验与能力,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 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