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5 证券简称:鼎际得 公告编号:2025-01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举行。因情况紧急,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临时监事会提前3日通知的要求。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寨旭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0吨聚烯烃催化剂、13000吨改性剂、7000吨预混剂、6500吨抗氧剂项目”中的“13000吨改性剂、7000吨预混剂、6500吨抗氧剂项目”和“年产300吨聚烯烃催化剂”的子项目“年产150吨气相聚丙烯催化剂”、“50吨聚乙烯催化剂”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前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在综合评估客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后,经审慎研究,决定将“年产300吨聚烯烃催化剂、13000吨改性剂、7000吨预混剂、6500吨抗氧剂项目”中“年产300吨聚烯烃催化剂”的子项目“100吨淤浆聚乙烯催化剂”进行终止。
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55 证券简称:鼎际得 公告编号:2025-012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6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6日
至2025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会议登记地点: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4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费用等自理。
(二)请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在会议签到册上注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417-3907770
3、联系人:王恒
4、电子邮箱:djdsh@djdsh.com
特此公告。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55 证券简称:鼎际得 公告编号:2025-010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300吨聚烯烃催化剂、13000吨改性剂、7000吨预混剂、6500吨抗氧剂项目”中的“13000吨改性剂、7000吨预混剂、6500吨抗氧剂项目”和“年产300吨聚烯烃催化剂”的子项目“年产150吨气相聚丙烯催化剂”、“50吨聚乙烯催化剂”。
● 本次终止的募投项目:“年产300吨聚烯烃催化剂、13000吨改性剂、7000吨预混剂、6500吨抗氧剂项目”中“年产300吨聚烯烃催化剂”的子项目“100吨淤浆聚乙烯催化剂”。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后续安排: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合计231.5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之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完结。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3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6.6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88元,共计募集资金73,006.27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045.4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7,960.8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70.5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5,690.2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1-47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318147015591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营业部411904605510908中募集资金余额为前期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目前暂未转出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拟结项及终止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及终止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拟结项及终止的募投项目实际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次终止项目系“年产300吨聚烯烃催化剂、13000吨改性剂、7000吨预混剂、6500吨抗氧剂项目”中“年产300吨聚烯烃催化剂”的子项目“100吨淤浆聚乙烯催化剂”。
(二)募投项目结项的原因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300吨聚烯烃催化剂、13000吨改性剂、7000吨预混剂、6500吨抗氧剂项目”中的“13000吨改性剂、7000吨预混剂、6500吨抗氧剂项目”和“年产300吨聚烯烃催化剂”的子项目“年产150吨气相聚丙烯催化剂”、“50吨聚乙烯催化剂”已建设完毕并投入试生产;2025年3月,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前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
(三)募投项目终止的原因
依据公司战略规划及聚烯烃行业市场环境,公司对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进行持续的评估分析,受宏观经济下行及聚烯烃催化剂终端价格波动影响,聚烯烃催化剂部分产品的终端市场盈利空间收窄,公司最终认为项目产能规划与市场需求匹配性较低,实施该项目将面临项目投资回报不达预期的风险。因此,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在综合评估客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后,经审慎研究,决定将“年产300吨聚烯烃催化剂、13000吨改性剂、7000吨预混剂、6500吨抗氧剂项目”中“年产300吨聚烯烃催化剂”的子项目“100吨淤浆聚乙烯催化剂”进行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后续安排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之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完结。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办理资金划转,并在募集资金账户资金清零后办理对应账户注销手续。
四、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结项及终止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