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9 证券简称:爱科赛博 公告编号:2025-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93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62.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9.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2,987,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125,293,581.0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17,694,018.9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22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921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回购股票实际使用58,494,583.50元,证券账户上余额2,754.94元,其中募集资金1,822.44元,利息932.50元。
注2:上述差异系印花税和文件制作费等发行费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事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8月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就新增募集资金项目于2024年2月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4年12月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新增募集资金账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及子公司苏州爱科赛博电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3年8月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未包含使用募集资金回购股票存在于证券账户的剩余资金2,754.94元,其中募集资金1,822.44元,利息932.50元,且未包含三(四)中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00,000.00元(含95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4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10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20,000,000.00元(含82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00,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6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2024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补流资金已使用260,000,000.00元。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减投资金额及使用调减资金、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精密特种电源产业化建设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减,并使用调减资金3,435.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50,858.23万元和自有资金1,940.58万元新增“爱科赛博研发创新总部及先进制造基地”项目,同时公司为本次新增项目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于2024年02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增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02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841.6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1,683.2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11月22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377,0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601%,回购的最高价为44.00元/股,最低价为20.04元/股,回购均价为24.6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8,494,583.50元(包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证券账户上余额2,754.94元,其中募集资金1,822.44元,利息932.50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结合公司生产区域布局规划调整,决定不在现有场地新建大楼,仅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升级改造,故调减原募投项目“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精密特种电源产业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金额中拟用于建筑工程的3,435.00万元,并将该项目调减的募集资金3,435.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50,858.23万元和自有资金1,940.58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爱科赛博研发创新总部及先进制造基地”项目中,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尽早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减投资金额及使用调减资金、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4年度)。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爱科赛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爱科赛博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比进度较为缓慢,公司应尽快落实募集资金使用,并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特此公告。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表格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注4:“尚未确定投向的超募资金”中包含存在于证券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1,822.44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719 证券简称:爱科赛博 公告编号:2025-029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 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2)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4、 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即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 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具体内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四)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
本项授权自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三、风险提示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宜经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719 证券简称:爱科赛博 公告编号:2025-030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3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新型工业园信息大道12号公司1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3日
至2025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0、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8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姓名:白小青、张建荣、李辉、李春龙;议案9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姓名:冯广义;议案10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姓名:李辉、张建荣。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二)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新型工业园信息大道12号公司101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8日下午16:3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合伙企业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箱(发送至public@cnaction.com)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时间邮戳和邮箱送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5月8日16:3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爱科赛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5.拟参会股东应在登记时间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临时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康丽丽 2、联系电话:029-85691870-8329 3、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新型工业园信息大道12号 4、电子邮箱:kangll@cnaction.com 5、传真:029-85692080 6、邮编:710119
特此公告。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19 证券简称:爱科赛博 公告编号:2025-026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上述事项已于2025年4月1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其中《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方案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
(1)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相应薪酬。
(2)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每人每年的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税前)。
2、监事薪酬
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职工代表监事及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任职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相应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及考核结果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以上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根据其与公司所签《独立董事聘任协议》约定的方式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其他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因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需回避表决,故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白小青、李辉、张建荣、李春龙回避表决。
(二)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因全体监事为利益相关者,需回避表决,故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719 证券简称:爱科赛博 公告编号:2025-027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法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为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发展,交易价格主要遵循市场原则或通过协商确定,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如下意见: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以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开展的,相关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关联董事李辉、张建荣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三)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 西安中集天达爱科电源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2. 四川富肯斯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和合理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将在每次交易前与各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单项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交易定价原则等予以约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以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开展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的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719 证券简称:爱科赛博 公告编号:2025-028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日,监事会出具《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024年4月27日至2024年5月1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截至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9.72亿元,年度净利润0.73亿元,未达到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考核目标触发值,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因此,公司拟作废69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7.0688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69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7.0688万股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作废69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7.0688万股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719 证券简称:爱科赛博 公告编号:2025-025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478.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1,487.00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公司根据存货成本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测算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依据存货跌价准备确认及计提方法,经测试,本期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991.76万元。
三、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478.77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478.77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