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9号)核准,公司2022年5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7,070 万股,发行价为 9.4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8,822,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46,497,249.05 元,余额为人民币622,324,750.95 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1,525,150.9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0,799,6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5月16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22]7663-9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7,349,546.60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72,513,138.65元,本年度使用24,836,407.95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97,349,546.6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22,865,536.99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00,799,600.0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9,415,483.59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支
行200753526415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1502208229300092653账户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36050154015809688888 账户三个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监事会和总经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2 年5月1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账户: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支行,账号 200753526415,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余额为 200,000,000.00 元,存款到期日2025年7月4日,利率1.8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账号 36050154015809688888,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止,余额为 80,000,000.00 元,存款到期日分别为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3日,利率1.7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账号 1502208229300092653,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止,余额为 50,000,000.00 元,存款到期日2025年7月11日,利率1.8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2024年同期增加458.28%,主要是公司加强了采购货款的管理,减少了预付货款。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胡霄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艾剑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荣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胡霄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艾剑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荣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胡霄云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5-005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审议程序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564,893.06元,按《公司法》相关规定计提盈余公积金11,992,062.76元,2024年度可分配利润为102,572,830.30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3,930,717.91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07,004,476.25元,以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标准,公司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3,930,717.91元。
结合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和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266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拟现金分红总额为50,878,80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4.41%,占公司2024年度可分配利润的49.6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三、 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 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和2023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460,149,940.17元和450,569,584.61元,占其当期合并报表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0.90%和31.57%;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和2023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460,134,016.45元和450,191,305.61元,占其当期母公司报表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60%和29.21%。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前述比例均低于50%。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要求和规定,并综合考虑了公司2024年盈利情况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本预案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5-006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5年将与关联方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好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安徽华好商贸有限公司、高亦农、郭智、江西阳光乳业电商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阳光宜佳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740.00万元,上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7,409.41万元。
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胡霄云、高金文、梅英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刘永平在议案中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关联股东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致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应回避表决。
(二) 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高亦农预计金额及上年发生额包含其近亲属高翰林、胡青荣、高亮周、王彩霞金额,郭智预计金额及上年发生额包含其名下个体工商户抚州市临川区阳志浩食品经营部金额。
(三)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高亦农预计金额和实际发生金额包含其近亲属高翰林、胡青荣、高亮周、王彩霞金额,郭智预计金额和实际发生金额包含其名下个体工商户抚州市临川区阳志浩食品经营部金额。
1、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说明:公司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根据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预计,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
2、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说明:公司在进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是根据双方可能发生交易的上限进行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公正原则,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额度,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霄云
注册资本:5,247.2万元
注册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岱山东路1号
经营范围:豆制品、糕点、面包、饼干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百货、花卉、饮料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昌银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3.31%、南昌金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6.69%。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2、安徽华好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大好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顺河镇谢圩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动物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牲畜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陆大好持股95%、余代仿持股5%。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3、安徽华好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大好
注册资本:400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顺河镇河套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乳制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陆大好持股90%、余代仿持股10%。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4、经销商(高亦农、郭智)
高亦农及其近亲属高翰林、胡青荣、高亮周、王彩霞和郭智及其名下抚州市临川区阳志浩食品经营部主要从事乳制品、乳饮料等预包装食品销售业务,分别经销公司的产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5、江西阳光创世纪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跃
注册资本:19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东路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足浴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日用百货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2.63%,胡霄云持股47.37%。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6、江西阳光乳业电商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芳菲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焕章路9号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零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国内贸易;电子商务;商业智能化终端设备的研发、制造、设计、销售、维护、租赁、安装及运营管理;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计算机软硬件设计、开发、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国内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宋芳菲100%。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7、江西阳光宜佳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跃
注册资本:3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东路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足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餐饮管理,咨询策划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00%,江西阳光创世纪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0.00%。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2、高亦农是公司董事高金文之弟,郭智是公司董事梅英的外甥。
3、安徽华好商贸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权益股东。
4、安徽华好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是与安徽华好商贸有限公司受同一股东控制的企业。
5、江西阳光创世纪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6、江西阳光乳业电商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监事刘永平配偶控制的企业。
7、江西阳光宜佳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好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安徽华好商贸有限公司、高亦农、郭智、江西阳光创世纪管理有限公司、江西阳光乳业电商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阳光宜佳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等八个关联方都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在交易过程中均履约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以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为参考标准,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交易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各关联方已签订采购/经销/服务/租赁等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自身及关联人主营业务的拓展需要,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没有损害到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2025年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1、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5-012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25年4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陆“全景·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霄云先生、独立董事陈荣先生、副总、董事会秘书杨发兴先生、财务负责人艾剑波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4日前访问https://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5-009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总体方案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9号)的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7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4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6,882.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802.2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0,079.96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所”)已于2022年5月16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7663-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60,079.96万元,计划投资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2025年4月1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变更为:
万元
以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2、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属于项目建设期,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实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定,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
3、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日有效。
4、投资决策与实施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他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六、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日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阳光乳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阳光乳业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5-008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产品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3、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系统性风险。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公司财务部门需及时跟踪现金管理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 备查文件
1.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