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295,68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295,681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10号),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川科技”或“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3,776万股,并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5,101.3668万股,其中不考虑转融通业务的影响,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2,010.5653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090.8015万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1,385,368股已于2022年10月28日起上市流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份48,565,930股以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份3,776,000股已于2023年4月28日起上市流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份1,132,537股已于2023年9月4日起上市流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份18,122,239股已于2023年10月30日起上市流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份1,690,617股已于2024年4月29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数量为3名,对应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份数量为5,295,681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5068%,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4月28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根据《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所作承诺如下:
1、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珠海镕聿承诺:
“一、本企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企业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达晨二号承诺:
“本企业作为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股东,原持有发行人4,394,242股股份,2022年1月,本企业自无锡惠晶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惠晶”)处受让了其持有的发行人2,060,187股股份(“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本企业合计持有发行人6,454,429股股份,现特就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及限售安排出具承诺如下:
一、对于本次股份转让前本企业持有的4,394,242股股份,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本企业自无锡惠晶处受让的2,060,187股股份,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企业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达晨一号承诺:
“本企业作为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股东,原持有发行人1,098,561股股份,2022年1月,本企业自无锡惠晶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惠晶”)处受让了其持有的发行人1,235,494股股份(“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本企业合计持有发行人2,334,055股股份,现特就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及限售安排出具承诺如下:
一、对于本次股份转让前本企业持有的1,098,561股股份,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本企业自无锡惠晶处受让的1,235,494股股份,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企业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2、本次发行前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达晨二号、达晨一号承诺:
“一、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本企业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及限售的承诺,在股份锁定及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二、本企业承诺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公告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造成发行人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述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禾川科技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5,295,681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5068%。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