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4-18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5-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期一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具体商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代码:913300005793421213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所合伙人数量为241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2023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2024年服务上市公司审计共707家,收费7.20亿元。

  天健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涉及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12月31日,天健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康雪艳,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杨驰,202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建,201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75万元(含税)。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调整相关的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天健所从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前期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较好地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天健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天健所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5-011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1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38.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39元,共计募集资金80,654.8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900.32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2,754.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差异系持有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下设的理财专用子账户中。

  注2:由于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和承接及分配募集资金账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已将对应募集资金账户(563884538970、127914367010502)分别于2024年12月3日和2024年12月12日办理销户,利息收入净额中利息结余0.28元和356.96元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注3: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加总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县隽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湖北平安电工实业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通城县同力玻纤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均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加总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属于对公司业务产生支持性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武汉生产基地项目”)和“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通城生产基地项目”)暂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6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41,6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对于可转让大额存单到期前可随时转让,投资期限不会超过12个月。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4年4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7,491.17万元,其中“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武汉生产基地项目”)预先投入1,005.02万元,“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通城生产基地项目”)预先投入6,486.15万元。该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3-116号)。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用募集资金置换了“武汉生产基地项目”的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1,005.02万元,“通城生产基地项目”自筹资金实际投入6,486.15万元。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其他情况

  1、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通城县同力玻纤有限公司为“通城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并使用募集资金向通城县同力玻纤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不超过6,800万元。上述借款为无息借款,借款期限3年,借款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结合发展战略、产业布局、市场需求变化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公司将募投项目“武汉生产基地项目”“通城生产基地项目”及“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均延期至2026年12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8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发展战略、产业布局、市场需求变化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公司调减“武汉生产基地项目”及“通城生产基地项目”的投资总额及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并将上述募投项目调减的金额用于实施新募投项目“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募投项目变更前后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变。具体请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5-014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2.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3.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潘渡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恨几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黎爽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潘渡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恨几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黎爽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5-005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以全体董事同意、全体监事同意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7,488,043.5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92,158,535.9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19,215,853.59元后,2024年度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172,942,682.34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70,026,590.37元,减去2023年度利润分配50,085,854.5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92,883,418.16元,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78,258,337.22元。

  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2,883,418.16元。结合公司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资金状况,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总股本185,503,1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3.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红利66,781,139.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66,781,139.4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66,781,139.4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71%。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38.00万股,于2024年3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承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政策,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中长期发展需要。

  四、其他情况说明

  在本预案审议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尚未发现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5-007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额度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理财产品有一定的投资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安电工”)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该额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二)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资金,合理布局资产,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三)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该额度。

  (四)委托理财决策及实施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预计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通过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审议,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平安电工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平安电工及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