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5-04-18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5-016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

  (二)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4,985,692.1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470,149,491.13元,扣除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0,267,040.98元,扣除2023年度利润分配376,419,916.20元,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338,448,226.11元,股本基数为1,254,733,168股。

  (三)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提议2024年度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54,733,1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元人民币(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四)2024年度,公司预计分红金额 376,419,950.40元(含税),占本年度净利润的28.63%。

  (五)鉴于目前公司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洋丰转债”)转股期,截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如因“洋丰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变,将按照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实施。

  三、 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1,003,786,455.00元,占最近三年会计年度平均利润的1,276,967,512.75 的78.6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490,803,216.58元,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5%,因此公司不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属行业特点、外部环境、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及中长期发展因素等,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事项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5-015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XYZH/2025BJAA12B010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反映的相关数据,总结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形成报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一)公司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二)与上年度相比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比上年度增长46,354.57万元,增长3.07%;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度分别增长11.76%、12.02%、8.99%。主要原因为:一是公司凭借行业领先的产业链一体化、品牌与渠道、规模经济等优势,在原材料波动趋缓趋弱的情况下,复合肥销量和毛利均实现了提升。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量较上年增加8.25%,常规复合肥毛利率由2023年的11.03%增加至2024年的12.33%,新型肥毛利率由2023年的19.47%增加至2024年的21.22%;二是公司积极深耕渠道、拓展渠道,加大品牌建设与营销推广,加快开发提质增效的新型肥料,加大示范田建设及对经销商和种植户的技术服务投入,促进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三是2024年,部分新项目投产贡献利润。

  二、公司财务状况

  (一)资产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二)与上年度相比

  1.流动资产增长101,977.45万元,增长16.10%,主要原因为本期末公司库存较期初增加。

  2.非流动负债增加34,475.79万元,增长18.45%,主要原因为本期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

  (三)2024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5-014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254,733,16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磷肥、复合肥的生产和销售,40余年来坚持以工匠精神夯实产品体系,通过资源整合、强化产业链一体化战略布局等多种举措,现已形成复合肥(常规复合肥和新型复合肥)、磷肥(主要是磷酸一铵)、新能源材料、精细化工、磷石膏建材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复合肥主要用于农作物的种植;磷酸一铵主要用于复合肥的生产;磷酸铁主要用于磷酸铁锂电池的生产;磷石膏是湿法磷酸工艺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应用于建材领域。所处行业情况如下:

  (一)复合肥与磷酸一铵行业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化肥行业中的磷肥行业和复合肥行业,合称磷复肥行业。磷复肥行业属于国家产业鼓励目录中的“优质钾肥及各种专用肥、缓控释肥的生产”项目,为现代农业提供不可或缺的生产资料。

  1.发展状况及趋势

  (1)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磷复肥消费刚需属性强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十八大以来,我国明确提出要依靠自己保口粮,集中国内资源保重点,做到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确立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从当前的国际形势、我国的发展阶段和目标任务来看,一方面,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粮食安全对国家安全具有极端重要的战略意义。另一方面,农业是国民经济的根基和命脉,农业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农业发展水平不仅关乎国家粮食安全,更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只有农业强起来,粮食安全有完全保障,我们稳大局、应变局、开新局才有充足底气和战略主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课题,任何时候这根弦都不能松”。无论是从保障国内粮食安全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应对外部不确定因素的角度考虑,我们都必须不断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保障粮食安全,必须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强用途管制,规范占补平衡,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推进撂荒地利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稳步提升粮食产能。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是发展农业的首要任务。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一定要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坚持大食物观,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树立大食物观,从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出发,掌握人民群众食物结构变化趋势,在确保粮食供给的同时,保障肉类、蔬菜、水果、水产品等各类食物有效供给。

  二十大确立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战略指导,二十大报告首次将“农业强国”写进党代会报告,农业强国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2022年1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提出: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抓好抓紧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置于首位,2024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提出“深入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政府工作报告把“全年粮食产量1.4万亿斤左右”作为今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之一,在连续4年“1.3万亿斤以上”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释放出我国高度重视粮食生产的鲜明信号。

  农业种植具有刚性,在国家着重强调粮食安全、树立果蔬消费大食物观的大背景下,农资消费的刚性需求更加得到巩固。复合肥与磷肥作为化肥的重要组成部分,可谓是“粮食的粮食”,需求刚性,发展稳定。

  (2)单质肥暴涨暴跌结束,转为底部震荡,复合肥行业迎来量利齐升

  2021年至2023年上半年,单质肥的暴涨暴跌对复合肥的生产和销售都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磷复肥及其原材料钾肥、合成氨、硫磺等产品的价格在全球通胀水平提升、能源价格上涨、地区局部冲突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持续走高,单质肥价格均在此间翻倍不止。2022年下半年,单质肥价格在急涨之后开始迅速下跌,至2023年6月,一年内氯化钾、磷酸一铵等均将此前的涨幅基本回吐。单质肥价格的暴涨暴跌严重扰乱了复合肥经销商的采购节奏,经销商只能持观望谨慎态度,行业整体库存低迷,给复合肥企业的销售和生产都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2023年三季度至今,单质肥的价格虽仍有波动,但波动幅度已经显著趋缓趋小,整体呈现出底部震荡的格局。在极低的渠道库存和复合肥需求刚性的影响下,单质肥和复合肥整体均显现出非常强的底部特征。目前,单质肥的价格和价差均已处于历史价格底部区间,虽有震荡但已较此前暴涨暴跌的形势有明显改善,为复合肥企业的生产和销售、复合肥经销商采购的正常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复合肥企业受益于行业逐步恢复常态,迎来量利修复,实现困境反转,头部公司均在2023年和2024年迎来了复合肥销量重回增长,盈利水平再上台阶。

  不论是磷酸一铵还是复合肥,目前的毛利率均处于历史底部,随着单质肥由暴涨暴跌转为底部震荡,复合肥生产企业、经销商经营秩序逐步恢复,磷酸一铵和复合肥的毛利率水平将逐渐恢复至合理水平。

  (3)新型肥料方兴未艾,龙头企业竞逐新型肥料蓝海市场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树立大食物观,发展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的增长,居民的膳食结构和营养需求也在逐步升级,人们对高品质、多样化、营养健康、绿色安全的农产品需求越来越大,国内种植户也开始扩大种植品种范围,并致力于提升水果和蔬菜的品质,是以主要施用于经济作物的中高端肥料的消费群体不断扩大,着眼于养分提高、功能改善、减量增效、品质提升、土壤改良、环境友好等需求的新型肥料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近年来国内经济作物的品种数量不断增加、种植面积不断扩大,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显示,2010年、2015年和2023年我国的蔬菜种植面积分别为2.61亿亩、2.94亿亩和3.43亿亩,果园面积分别为1.60亿亩、1.68亿亩和1.91亿亩,呈现稳健增长态势。从种植效益来看,经济作物的亩均利润远高于大田作物,相应地,经济作物的亩均化肥消费金额也远高于大田作物。例如根据2018年统计数据,蔬菜与苹果的亩均化肥消费金额为481.76元与454.12元,远高于稻谷、小麦和玉米的130.97元、148.56元与137.53元。参照蔬菜和苹果的亩均化肥使用量,则我国经济作物复合肥市场的潜在规模在2000亿以上。根据中国化工信息中心于2019年的预测,2021—2025年中国新型复合肥市场的年复合增速将达到10%以上。

  除经济作物外,随着土地流转在大田区的持续推进,规模化效应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和种粮收益率,调动了种植户的生产积极性,为新型肥料在传统大田作物地区的推广创造有利条件。大田作物施用肥料的产品结构有望向缓控释肥、水溶肥、稳定性肥、药肥、功能性小肥种等新型肥料方向优化调整,进而带来新的盈利空间。

  经济作物亩均产值高、利润高,复合肥施用量更大,对复合肥的价格敏感度偏低,更关注产品贡献和配套技术服务。虽然新型肥料市场广阔,盈利能力高于常规复合肥,但中小复合肥企业普遍缺乏研发新型肥料的技术实力和提供配套技术服务的能力,因此,新型肥料是大型复合肥企业,尤其是龙头企业竞逐的制高点。

  我国复合肥行业转型升级被列为复合肥行业“十四五”规划的重点,根据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的《“十四五”发展思路》,“十四五”期间复合肥行业继续以绿色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总体目标,复合化率也将逐步提高。

  (4)复合肥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具备资源与渠道优势的企业优势显著

  近年来复合肥上游原材料波动频繁且剧烈、环保要求不断趋严、规模化种植户品牌意识增强、头部企业的一体化程度加深,随着上述行业新变化的出现,落后中小产能难以为继,在成本、技术、品牌、服务和经销商资源等方面具备优势的龙头企业显著受益于行业竞争格局的改善,具备成本优势、品牌优势、市场渠道优势和服务优势的创新型企业在行业整合阶段获得更多的优质经销商资源和市场份额,能够持续提升市场占有率。

  根据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的《“十四五”发展思路》,“十四五”期间复合肥行业继续以绿色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总体目标。复合肥行业正朝着规模化、高效化、新型化方向发展,复合化率也将逐步提高。在成本方面,拥有产业链一体化优势的企业,将在原材料价格波动时更具有抗风险能力;在产品竞争方面,着眼于养分提高、功能改善、减量增效、品质提升、土壤改良、环境友好等需求的新型肥料,将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在品牌方面,随着种植规模化的推进,专业种植户对于肥料产品应用效果辨识的加强,拥有良好口碑的头部品牌将更容易在竞争中胜出;在市场竞争方面,拥有优质农资经销商资源的复合肥企业,将持续提升市场占有率;在技术服务方面的竞争将尤为激烈,农资供应和农业服务将朝着专业化、一体化、服务化和现代化趋势发展;行业资源整合将会加速,主要通过企业间横向兼并重组和上下游一体化整合开展。

  (5)磷酸一铵行业受益于“三磷整治”,行业格局持续优化

  磷石膏是磷化工行业重要的危废产物,由于磷石膏处理成本高、难度大,此前磷肥企业大多采取露天堆存的方式处理,严重污染环境。加强磷石膏污染防治及综合利用,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磷石膏的处理能力,也成为磷化工企业在行业竞争中能否最终胜出的关键因素。

  2019年1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改委联合印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其中提出,组织湖北、四川、贵州、云南、湖南、重庆等省市开展“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2019年4月30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印发《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争取利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摸清“三磷”行业底数,重点解决“三磷”行业中污染重、风险大、严重违法违规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019年上半年相关省市完成排查,制定限期整改方案并实施整改,2020-2021年先后组织多轮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要求对于“三磷”治理完成项目开展不定期回头看。贵州、四川、湖北等磷化工大省相继提出磷石膏“以渣定产”的政策,即以今年循环利用的磷石膏量来决定明年的生产量,对磷石膏的循环利用转化率明确提出了要求。

  湖北省磷矿资源保有量、年开采量、磷肥产量等居全国第一,同时也是磷石膏产生大省,湖北省坚持把磷石膏综合治理作为推动磷化工高质量发展重要手段,并实施诸多举措。2021年12月,湖北省出台全国首个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的《关于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促进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2年1月,湖北省财政厅会同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研究起草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将磷石膏纳入环境保护税税目“其他固体废物”范围的决定》;2022年3月,制定全国首部磷石膏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这是全国首部正式进入立法程序的磷石膏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草案,完善了磷石膏污染防治政策法规体系。

  2022年4月,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严控磷铵等行业新增产能,加快低效落后产能退出,提高磷石膏等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多措并举推进磷石膏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稳妥推进磷化工“以渣定产”。

  2024年1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发布《推进磷资源高效高值利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加强全产业链统筹规划,引导磷化工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提升磷资源可持续保障能力和高效高值利用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方案》进一步提出,严格控制磷铵、黄磷等行业新增产能。促进磷肥保供稳价,优先保障磷肥企业磷矿需求,引导企业科学排产、维持合理库存、稳定市场预期,支持骨干企业做优做强,积极发展新型高效磷肥品种。

  在“三磷整治”及各级政策的持续推动下,行业准入条件和污染物防控标准的不断提升,近几年磷酸一铵供给端落后产能显著出清。2016年中国磷酸一铵全年产量达到2335万吨,较2011年上涨105%,2016年后叠加下游需求不振,中小企业陆续退出,行业产量逐渐下滑,竞争格局有所改善。2019年起,在“三磷整治”和环保督察的持续推动下,行业准入条件和污染物防控标准的不断提升,磷酸一铵的产量加速下滑。根据百川盈孚的统计数据,自2016年开始,磷酸一铵的全行业产量连续八年下降。随着落后产能的出清,环保优势明显、资金实力雄厚、资源优势凸显的龙头企业将显著受益。

  (6)土地流转成效显著,种植大户拉动优质农资产品及服务的需求

  土地作为农业发展的基本生产要素,如何通过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其生产功能,进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一直是政策关注的重点,也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要条件。近年来,国家强力推进土地流转,旨在解决耕地碎片化导致的生产效率低下的问题,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过去十余年,我国的土地流转蓬勃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数据,2004年我国农村承包地流转面积仅为0.58亿亩,占全国家庭承包耕地的比例为4.6%,2022年底全国农村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超过5.76亿亩,占全国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37%以上,农村土地流转有力地推动了农业规模化发展,充分发挥规模、资金、技术、信息、人才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引领和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农业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土地流转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土地流转比例的不断提升促进了我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快速发展。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均是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商品化经营的重要载体。以家庭农场为例,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多次对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做出部署,探索构建家庭农场示范创建体系,指导各地分级建立家庭农场名录制度,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旨在激发家庭农场发展活力。同时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制度和政策支持体系,推进家庭农场发展制度化、法制化,引导更多农业规模经营户发展成为有活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是现代农业发展主体、主要农产品供给主体,同时还是社会化服务主体。当前,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速成长,截至2024年底,全国已有400万个家庭农场、220万多家农民合作社、超过107万个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十八大以来,一直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加大对“三农”工作的支持力度。2023年7月,农业农村部提出:抓住发行地方专项债的政策窗口,聚焦高标准农田、现代设施农业、乡村建设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引导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更多投向农业农村。设施农业等领域建设在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同时,有助于进一步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和推动土地有序流转,推进集约化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发展。

  与传统的小农分散经营不同,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生产经营的规模效应更好,年收入远远高于普通农户。根据统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效益提升明显,2024年种粮家庭农场平均亩产469.2公斤,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约20%。规模经营主体对复合肥的消费更看重肥效和投入产出比,他们更迫切地需要依赖农业技术和服务来降低其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因此更愿意在农业的生产技术和服务方面投入。其次,相对于传统农户,规模经营主体对复合肥、技术和服务具有更强的甄别能力,注重复合肥的性能与功效。因此在产品、服务和价格方面具备优势,且真正能为规模化农户创造经济效益的复合肥龙头企业将获得更广阔的市场空间。根据欧洲、美国、日本等农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发展经验,在规模集约化和分工产业化阶段,农户在农资购买方面的投入会快速增长,这一阶段不论市场规模还是增速,农资产业发展都十分引人注目。

  近年来,与公司直接合作的种植大户数量和协助经销商开发的种植大户数量均快速增长。以公司西北大区为例,新疆、甘肃等地区的客户转型较快,种植大户不断涌现,一些种植大户的用肥需求已经超过一个小型零售网点的全年销售量。因此,公司重点聚焦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和服务主体,鼓励经销商由批发商转型为批零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公司的营销和服务团队协助摸清种植大户的用肥需求,做好针对性的技术服务,解决种植大户的实际问题,助推销量的快速增长。

  (7)复合肥销售模式创新升级,自媒体助力营销推广

  随着新媒体技术的迅猛发展,短视频凭借碎片化、娱乐化、个性化等特点成为当下炙手可热的线上营销手段,自媒体也成为 “三农”领域内容传播、品牌推广、知识共享的全新阵地,并凭借传播速度快、触达面积广、平民化和普泛化的优势在产品销售以及消费者互动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公司通过建立用户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抖音、快手等多平台自媒体矩阵,分享传播产品效果案例、客户成功经验、先进种植技术等内容;举办营销推广活动,探索直播带货与线上引流;培育打造多个内部农资自媒体网红,提升品牌IP影响力。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新媒体动态传播指数常居行业认证账号中榜首,抖音账号单体动态传播指数保持名列前茅。未来还将继续推动自媒体的延伸与优化,主动打造全渠道营销的新模式,实现聚客拓客和销量转化。

  2.与上下游的关联性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复合肥行业的上游行业为基础化肥,即尿素、氯化铵、硝铵磷、磷酸一铵、氯化钾、硫酸钾等,主要提供氮、磷、钾元素。从复合肥产品成本构成来看,用作原材料的基础肥料占生产成本的比例超过80%,对复合肥产品成本及销售价格影响较大。其中,氮元素的主要提供者为尿素和氯化铵,少部分来自硝铵、碳铵;磷元素的基础肥料主要为磷酸一铵,其价格发展趋势主要受磷矿石、硫磺资源及磷石膏处理能力与成本的制约;钾元素的基础肥料为氯化钾,我国钾肥产能有限,部分通过进口满足,因此钾肥价格受国际市场影响较大。综上,上游行业与复合肥行业关联度较高,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复合肥行业的生产、销售影响较大,公司通过不断强化上游产业链一体化布局平滑原材料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复合肥和现代农业服务行业的下游行业为农业种植业,面向对象为经销商和农户,最终消费群体为广大种植户,以种植户的需求为导向进行生产和服务。近年我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收尾,土地经营权的流动和转让推动我国农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同时居民膳食结构升级带动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扩大,农业生产对肥料(特别是新型肥料)和现代农业服务的需求将进一步增长。随着农民科学施肥观念的不断增长和新型肥料的普及,农业种植业生产对复合肥的需求增长趋势将高于单质肥,且对复合肥的肥效提出更高要求。复合肥行业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行业,与下游农业种植业发展息息相关,密不可分。

  3.主要产品及用途

  

  

  (二)磷酸铁行业

  受益于磷酸铁锂重回锂电池正极材料主流,2020年起磷酸铁锂装车量大幅加速,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动力电池累计装车量548.4GWh,同比增长41.5%。从电池的材料类型来看,2021年7月磷酸铁锂电池装机量首次超过三元电池,此后磷酸铁锂电池持续领跑,并且与三元电池装机量的差距进一步拉大。2024年磷酸铁锂电池累计装车量409.0GWh,占总装车量74.6%,同比增长56.7%;2024年三元电池累计装车量139.0GWh,占总装车量25.3%,同比增长10.2%。2024年磷酸铁锂电池占比继续加快提升。

  磷酸铁处于磷化工产业链的中游,是新能源正极材料磷酸铁锂的重要前驱体。受下游新能源汽车、储能电池等对磷酸铁锂的高需求推动,对上游原料磷酸铁的需求量持续攀升。公司依托磷化工一体化产业链和四十余年从事磷化工生产的经营积淀,迅速向磷酸铁等新能源领域延伸拓展。磷酸铁行业和磷复肥行业具有高度的关联性和互补性:磷矿石通过加工制成磷酸,其中三分之一高浓度磷酸可以生产工业级磷酸一铵、磷酸铁和其他精细磷化工产品,三分之二低浓度磷酸可以用来生产农业级磷酸一铵,通过产业互补实现磷酸的阶梯利用和价值最大化。

  2022年上半年,公司的首期5万吨/年磷酸铁建成投产,并在较短时间内实现达标生产并出货,成为国内同行业该量级首条达标的生产线。

  过去两年,磷酸铁行业集中投放新产能,市场竞争激烈,对价格形成冲击,生产企业普遍承压。2024年下半年起,随着磷酸铁锂电池装车量的加速提升,行业供需矛盾有所缓解。公司还通过技术改造和工艺优化等方式,不断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单位生产成本。

  (三)磷石膏行业

  磷石膏是磷化工行业重要的危废产物,由于处理成本高、难度大,此前磷肥企业大多采取堆存的办法处理,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磷石膏问题日益成为决定磷化工行业发展趋势的关键因素。磷石膏的处理能力和处理成本,日益成为磷化工企业在行业竞争中能否脱颖而出的胜负手。

  在国家“三磷整治”和各地政府“以渣定产”要求下,公司积极行动,成立了子公司——湖北新洋丰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专门负责磷石膏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先后在湖北荆门、钟祥、宜昌和四川雷波建设4大生产基地,拥有国内首套磷石膏提纯量产装置、自主研发建设国内首套100万吨/年磷石膏提纯量产装置、建成投产国内首套50万吨/年建筑石膏粉煅烧线,可年产水泥缓凝剂、建筑石膏粉600余万吨,磷石膏年处理能力超过700万吨。公司在磷石膏综合利用前瞻性研究、标准化建设等方面一直走在行业前列,承担了湖北省2项省级磷石膏揭榜挂帅项目和荆门市1项市级磷石膏综合利用揭榜挂帅项目,参与制定荆门市《无害化磷石膏综合利用和矿山生态修复全过程环境监管规范》地方标准并实施荆门市首个无害化磷石膏用于露天矿坑生态修复项目,同时组建了六十余人的专业营销团队和售后技术服务团队,目前公司磷石膏制品市场覆盖全国十多个省市和地区。

  2024年6月,由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主办的“磷石膏综合利用交流会暨磷肥/磷化工创新发展大会”召开,会上进行了磷石膏综合利用“领跑者”、技术创新“领跑者”和优秀个人表彰仪式,三项荣誉公司均榜上有名。

  (四)公司的行业地位及应对措施

  公司是磷复肥行业龙头企业,复合肥产销量连续多年高居全国第一、磷酸一铵产销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三名,磷石膏综合利用水平位居行业前列。面对农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公司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主要从以下方面积极应对:一是坚持以工匠精神夯实产品体系,扩大品牌价值和影响力,深度借力渠道创新与模式创新,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二是紧跟国家绿色发展战略要求,深化与国际国内权威专家、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优势企业开展合作交流,通过借脑风暴实现科学技术的高位嫁接,支撑公司产品创新,推动构建以作物需求为导向的专用肥料产品体系,促进农业“提质增效、绿色发展”;三是强化产业链一体化的战略布局,增强公司抵御上游原材料波动风险的能力,加强公司的成本优势护城河,巩固主业核心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4年6月15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新世纪跟踪(2024)100054号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洋丰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与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磷系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合作协议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磷系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宜昌高新区舒家嘴片区,总投资约96亿元,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计划投资约52亿元,二期计划投资约44亿元。二期项目视一期项目实施情况适时推进,具体合作细节由三方另行协议约定。上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市场行情等进行适度优化调整,具体建设内容以最终经政府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项目为准。

  项目建设完成后,可以进一步达到节约资源,改善环境,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对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和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推动公司磷化工产品梯级高值化利用发展,降低公司生产成本,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杨才学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5-012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7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子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才学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公司独立董事张永冀先生、高永峰先生、赵彦彬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裁杨华锋先生汇报的《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公司管理层在2024年度全面且高效地贯彻执行了股东会及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圆满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报告内容详实、公正地展现了2024年度公司管理层的工作情况及成就。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依据审计结果和财务数据,全面、系统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确保公司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基础上,综合考量了2024年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依据相关规范和标准,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规范及时地完成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其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且交易总金额未超过相关预计金额。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才学先生、杨华锋先生、杨磊先生、王险峰先生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且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公司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预案见附件。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张永冀先生、高永峰先生、赵彦彬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独立董事张永冀先生、高永峰先生、赵彦彬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2:00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洋丰培训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

  公司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现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订公司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薪酬

  1.非独立董事

  董 事 长:杨才学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100万元/年。

  副董事长:杨华锋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 100万元/年。

  副董事长:杨  磊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  60万元/年。

  董事王险峰先生在关联方领取薪酬48万元/年;副董事长杨华锋先生、杨磊先生以公司董事身份领取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高管薪酬;董事杨小红女士、宋帆先生以公司高管身份领取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

  张永冀先生、高永峰先生、赵彦彬分别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7.14万元/年,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津贴外,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或因行使其他独立董事职权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副 总 裁:赵程云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75万元/年。

  副 总 裁:王雁峰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80万元/年。

  副 总 裁:苏  斌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75万元/年。

  总工程师:汤三洲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70万元/年。

  财务总监:杨小红女士,在公司领取薪酬48万元/年。

  副 总 裁:宋  帆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48万元/年。

  董事会秘书:魏万炜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100万元/年。

  副 总 裁:陈宏坤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80万元/年。

  副 总 裁:李维峰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60万元/年。

  三、其他规定

  1.以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分为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公司将根据行业状况及2025年度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了内部控制,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发展需求,保障了公司各项业务正常进行。

  报告期内,未发现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公司内部控制总体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独立董事3名。

  本次会议对《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日常交易行为,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本次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定价原则遵循了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和公允合理的原则,能够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会议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同时,经核查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原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由于业务需求、市场供求变化及其他不可控因素所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张永冀  高永峰  赵彦彬

  2025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