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18

  公司代码:688602                                                  公司简称:康鹏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部分的相关内容。公司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受整体市场表现疲弱及国内竞争激烈导致的产品价格承压影响,公司营业收入下降,业绩由盈转亏。如未来行业需求复苏未达预期,市场需求未能持续增长导致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或者公司新品放量未达预期以及自身销售能力不够强大,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公司已在积极调整经营策略并采取措施,未来公司力争减少因外部环境及行业因素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确保公司未来经营回到良性运营的轨道上,以降低相关风险。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深耕于精细化工领域的技术驱动型企业,主要从事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为新材料产品及CDMO产品,其中新材料产品主要覆盖显示材料、新能源电池材料及电子化学品、有机硅材料等领域,CDMO产品主要覆盖医药和农药领域。

  公司业务分类及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2.2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涉及的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为计划采购。生产部门和仓储部门依据经营计划及最低库存表等提交经审批的原物料申购单,采购部门再根据申购单制定采购计划,包括根据《采购管理程序》《合格供应商名录》等选择供应商进行评估,确定供应商后制定采购订单并签署合同。

  公司采购分为总部采购和工厂采购。大宗原材料和集中采购的专用原材料以及总部研发原材料由总部采购,其余原材料由工厂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年度预计需求量以及销售部提供的销售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由各工厂根据各自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不同特点分别承担产品的全部或部分阶段的生产任务,各工厂的生产部门根据产品及生产线情况安排具体生产计划。公司会根据生产工艺对少数工艺流程相对简单、技术关键点容易控制、非核心技术的产品或少数较为简单的生产环节以外协模式进行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业务由商务发展部和销售部负责,商务发展部负责市场拓展、客户维护等,销售部负责订单管理、与生产部门对接生产计划、订单发货等。

  公司销售为直销模式。公司客户可分为生产型企业和贸易型企业。贸易型客户的经销模式与传统经销模式的存在区别,贸易型客户主要代终端客户向公司进行采购。

  2.3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精细化工行业,主要产品根据其终端产品应用领域和业务类型,分别属于新材料行业和CDMO 行业两大板块。

  1) 新材料行业

  新材料行业发展具有长期确定性,发展新材料产业被提升到国家战略安全高度。在政策推动的背景下,下游产业国产替代和制造业技术选代升级带来的新增需求有望带动新材料行业不断打开增长空间。全球新材料垄断于美、日、欧等发达国家,相比而言中国在产业规模、研发技术、生产设备等方面仍有较大差距。

  2) CDMO行业

  CDMO行业长期需求增长有支撑,短期受到研发景气度影响。随着全球老龄化加剧,全球医药市场规模预计将迎来稳步增长,下游医药需求不断扩大,有利于带动上游医药研发和CDMO行业需求。短期来看,大型药企研发支出目前趋于稳定,但当前全球生物医药投融资位于底部区域,短期内CDMO行业可能面临投融资减少导致的客户需求下降问题。

  行业整体表现为技术密集程度高、市场需求多元化。由于同一种中间体产品经不同的工艺流程可延伸出几种甚至几十种不同用途的衍生品,生产工艺复杂多变。产品均需要经过实验室开发、小试、中试再到规模化生产,并根据下游客户的需求变化及时更新或改进,在生产工艺的经验积累、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要求以及创新能力均存在技术门槛。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 在新材料行业

  显示材料方面:

  公司与日本JNC、德国Merck等国际混晶巨头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主要供应含氟单晶产品,产品出货量位居行业前列。公司持续推进液晶材料国产化进程,显示材料收入中2024境内收入占比为64%,与江苏和成、八亿时空等著名混晶生产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主要供应含氟单晶及中间体。公司是该细分产品领域的重要市场参与者。

  液晶显示材料需求受下游面板需求及供需变化影响,2024年下游需求放缓及市场竞争激烈。基于技术降本和市场份额拓展的考虑,2024年公司下调产品价格,积极开发新客户,降低客户集中度,促进销售的多元化。为了进一步降本增效,公司对产能整合进行了规划。待衢州工厂液晶项目落成后(详见《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5-015)),含氟类液晶材料在衢州基地将具备从高级中间体到液晶单体粗品合成,再到液晶单体精制的完整生产链,有助于实现规模效应,降本增效。

  OLED面板属新兴技术,正快速增长,当前境外企业占主要份额,国内企业有发展机遇。公司本年加强了OLED方面的研发工作,已与境外客户初步建立联系并进行批次验证。

  新能源电池材料及电子化学品:

  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始量产LiFSI的企业,专注于固态LiFSI的生产。随着三元、铁锂快充电池逐步逐渐成为主流,中镍高电压电池、大储、大圆柱电池以及固态半固态电池中添加比例提升,为占领市场份额,公司在2024年采用降价的销售策略促进了销量的大幅提升。但随着LiFSI 价格不断趋向于行业最低成本价格,目前全年毛利仍为负数。针对现状,公司在与国内大型电解液生产企业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同时,积极拓展国外客户并进一步丰富品类。与此同时,公司计划在募投项中引入连续氟化技术,在提升安全性和自动化水平的同时,降低材料耗用及污染排放,进一步提高效益降低成本。

  报告期内电子化学品业务量较小,目前主要产品是茂金属催化体系的助催化剂。作为国内较早的产品生产商,已经配套最终用户的催化剂体系开发了多种配套化合物,同时也对客户应用场景进行了优化开发,形成了系列产品。目前已通过部分客户商业化批次验证,为满足客户更大的供应需求奠定基础。公司电子化学品产品还包括聚酰亚胺单体材料,公司产品为一种重要的二酐单体,应用于聚酰亚胺( PI)材料的合成中,尤其在高性能 PI 薄膜中应用广泛。

  有机硅材料方面:

  公司有机硅压敏胶率先突破国外垄断,产品指标与国际龙头陶氏化学相当,并且逐步实现了进口替代,是该细分产品领域的重要市场参与者。本年主要对产品品类进行了丰富,苯基硅烷产品大量出货。本年由于下游竞争激烈,产能利用率不充分去整体生产规模效应不强导致的成本没有优势。2025年将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单位成本,逐步提高毛利率。

  2) CDMO行业

  医药方面,公司基于自身的技术优势,通常在原料药研发初期便与医药原研企业开展合作,大多数为一对一定制化研发产品,处于研发阶段或上市后专利保护期,故大多数产品为单一客户。目前,公司已与全球知名医药企业默沙东、礼来、拜耳医药等建立了合作关系。

  在农药方面,公司长期与新农药原研公司合作,定制开发高品质原药及中间体。目前,主要合作方为日本曹达、德国拜耳农化等,在现有杀虫剂、除草剂的基础上还有新型杀菌剂及除螨剂中间体的开发。

  CDMO业务2024年受影响的主要原因有:

  a) 业务本身有大小年的差异,受客户下游的药品销售计划和生产投料计划影响,客户订单计划每年之间有较大变化;

  b) 经济疲软地缘政治风险加剧了医药产业链的不稳定性;

  c) 受集采影响,仿制药利润趋薄,下游客户竞争激烈,降价明显。

  目前公司业务经营情况正常,现金流充足,生产经营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后续将进一步由小分子领域向大分子领域拓展,开展多肽原料药业务(详见《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5-015))。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重视产品的技术升级与更新迭代,对报告期内已形成销售的生产项目仍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以改善产品质量并降低生产成本。

  未来,公司以国际化的管理模式和经验理念,依托多年技术积累和研发团队,提升现有核心产品工艺水平,并继续围绕核心技术探索产业链的延伸,进一步提升研究技术水平;在现有业务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产品产能,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优化品种结构,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继续保持服务国内外优质客户的能力,紧跟行业发展形势,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在新材料和CDMO领域双线并重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第一季度处置联营公司部分股权取得收益按审定数调增净利润36.36万元。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481.33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53.16万元,同比减少143.9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359.51万元,同比减少216.62%。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02         证券简称:康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鹏科技”)董事会将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5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 1007号)(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3,875,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9,557,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0,659,607.10元。截至2023年7月17日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管理。2023年7月17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300834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本年度使用及期末结余

  公司本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501.10万元,本年度取得的专户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398.06万元;截至本年底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5,122.76万元,累计取得的专户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767.89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51,800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67,711.09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若上述数据出现尾数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严格履行审批及审议程序。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项使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上海黄浦支行(以下共同简称为“开户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参见“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除此之外,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该议案已经2023年9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券商保本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除存放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的6个月期定期存款人民币20,000.00万元和存放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6个月期定期存款人民币31,800.00万元之外,公司无其他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项目情况。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1. 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兰州康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5 万吨/年电池材料项目( 一期)一阶段”投入金额调减18,500.00万元,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2. 新增募投项目“衢州康鹏化学有限公司新型材料项目” 和“上海万溯药业有限公司医用多肽制造能力提升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分别为11,000.00万元和7,500.00万元。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及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该议案已经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康鹏科技公司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编制,反映了康鹏科技公司 2024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康鹏科技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综上,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对康鹏科技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附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续)

  

  

  证券代码:688602证券简称:康鹏科技公告编号:2025-028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遵循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全年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为4,270.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合计与分项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原因。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2024年期末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358.39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期末应收账款增加、子公司应收款项(资产被收储款项)超过1年计提比例增加所致。

  (二)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3,911.80元,主要系2024年度材料库存耗用率降低,部分原料及产品市场价格下跌,对相关产品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4,270.19万元,将导致公司报告期合并报表税前利润总额减少4,270.19万元,并相应减少期末所有者权益。上述数据由公司财务部核算,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02证券简称:康鹏科技公告编号:2025-029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产品风险评级为“中低或较低风险”及以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商业银行定期类收益浮动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种类

  为控制投资风险,投资产品仅限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产品风险评级为“中低或较低风险”及以下产品,本金风险程度较低,收益较为可控,且不得直接用于基金或信托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商业银行定期类收益浮动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

  (三)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投资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人民币。

  (四)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五)决议有效期及实施方式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投资产品的销售方、受托方应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2025 年 4 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总体风险可控。虽然上述投资范围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等投资产品收益受到市场波动、货币政策及金融市场情况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充分考虑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做好核对账户余额等工作,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同时通过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02证券简称:康鹏科技公告编号:2025-030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遵循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的各项减值损失总额为 491.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合计与分项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原因。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2025年一季度末转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 115.56万元,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期末应收账款减少所致。

  (二)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末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607.36万元,主要系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491.80万元,将导致公司报告期合并报表税前利润总额减少491.80万元,并相应减少期末所有者权益。上述数据由公司财务部核算,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02证券简称:康鹏科技公告编号:2025-031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6日以直接送达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珠慧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监事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勤勉尽责、忠于职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2025年度经营计划,在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制定的。2025年度预算报告仅为公司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行业政策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年报编制过程中,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02证券简称:康鹏科技公告编号:2025-023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其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6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893.2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7,281.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684.46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3家,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具有较强的风险防范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在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自律处分0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众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朱靓旻先生,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众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及7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邓马艳女士,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开始在众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沈蓉女士,199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1开始在众华执业,202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质量复核。从业期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质量复核。近三年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费用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众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02证券简称:康鹏科技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531,648.3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00,309,973.54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未来资金投入需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相关指标如下所示(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下表数据仅列示2023年度及2024年度):

  

  二、 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4 年度拟不分配利润,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4 年度拟不分配利润,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公司发展阶段、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02        证券简称:康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

  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公司监事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针对上述事项无异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5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7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387.5万股股份。本次发行每股价格为人民币8.6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99,557,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8,897,892.90(不含税金额)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0,659,607.10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300834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5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三、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1、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由于公司人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均由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统一划转,由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上述费用的可操作性较差。因此,公司在实施上述募投项目过程中涉及人员薪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款项拟由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先行支付。

  2、对于部分通用溶剂、原材料及包装物、仪器设备等的采购,子公司会采用统一集中采购的策略,从而获得更高的议价权,降低采购成本。若按照募投项目用途拆分向供应商付款,不符合操作实践,也不便于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和账户操作,因此部分款项拟由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先行支付。

  3、募投项目涉及部分日常营运费零星开支,如水电汽费用、天然气费用、机物料易耗品,这类零星开支费用的支付较为繁琐且细碎,若所有费用直接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低。因此,公司及子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涉及部分日常营业费等零星开支款项拟由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先行支付。

  4、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可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四、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募投项目实施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安排,向财务部门事先报备拟以募集资金投入的募投项目,并确定以基本户和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范围。如有调整,实施部门应当及时更新项目清单;

  2、财务部门根据费用发生实际情况,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定期编制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明细表,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3、财务部根据各募投项目上述明细表,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定期每月将前期从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的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并定期每月汇总通知保荐机构,抄送保荐机构审批情况;

  4、财务部做好明细台账,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基本户及一般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

  5、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上述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

  公司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保荐机构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康鹏科技本次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