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5-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9.48元/股(含)。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2)。
2025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公司股份价格由不超过3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4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二、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2025年3月2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年4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2元(含税)。
根据《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9.48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每股分红金额÷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89,538,708×0.52)÷491,685,175≈0.5177元/股。
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不送转股份,因此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即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40-0.5177)+0]/(1+0)≈39.48元/股。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不低于253.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不超过379.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