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2025-04-16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7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2025年4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对“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做了相关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解释第18号相关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8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5〕4588号《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52,671,657.3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95,579,404.88元,扣除支付2023年度股东现金红利1,257,494,390.40元、2024年中期股东现金红利157,186,798.80元,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33,569,873.0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34,706,795.78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34,706,795.78元;期末股本基数为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股后的1,571,867,988股。

  3、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及预计分红总额

  (1)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以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股后的1,571,867,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157,186,798.80元。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刊登了《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实施公告》,并于2024年9月26日实施完毕。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股后的1,571,867,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785,933,994.00元。

  (3)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943,120,792.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9.00%。

  (二)其他说明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最新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股后的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预案指标

  

  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155,861,976.00元,占最近三年(2022-2024年度)平均净利润的257.09%,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外部环境、自身发展规划、盈利水平以及投资者回报需求等因素,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0元、80,132.76万元,分别占其总资产的0%、12.08%,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2022-2024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伟星新材”)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所”“本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2025年4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天健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4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3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较2023年度审计费用未超过20%。

  根据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标准以及投入工作时间等因素来定价的原则,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的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其符合公司审计要求的资质条件,具有良好的质量管理水平和执行记录,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在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表现出较强的实力。同时,其对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及业务特点较为了解,多年来连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在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其恪守独立、公正的职业准则,高质量地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等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2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着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的子公司浙江伟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设”)、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股份”)及其子公司临海市伟星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学科技”)、浙江伟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文化”)、伟星集团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实业”)等和持股5%以上股东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星公司”)的子公司安徽伟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置业”)及其子公司等发生接受劳务、产品及服务购销、房屋租赁等业务。2024年度上述业务发生金额合计为3,308.70万元,2025年度预计发生金额合计不超过10,200.00万元。

  2025年4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本议案时,金红阳先生、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冯济府先生、谭梅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浙江建设成立于2001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牟再辉先生,注册资本为7,200万元,主营业务为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施工等,住所为浙江省临海市巾山东路。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0,450.35万元,净资产为11,379.32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55,243.06万元,净利润1,838.89万元。

  (2)伟星股份成立于1988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蔡礼永先生,注册资本为116,888.9653万元,主营业务为各类钮扣、拉链等服饰辅料的制造与销售,住所为浙江省临海市花园工业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29,030.3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35,435.86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67,442.3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033.45万元。

  (3)化学科技成立于1998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徐友撑先生,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主营业务为各类材质产品的电镀加工,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第二大道。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4,983.70万元,净资产为-507.49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3,731.47万元,净利润-811.30万元。

  (4)伟星文化成立于2002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冯济府先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广告、咨询服务等,住所为杭州市文三路。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344.67万元,净资产为1,341.18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970.90万元,净利润49.02万元。

  (5)上海实业成立于2001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明珩先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商贸等,住所为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齐金路。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729.80万元,净资产为922.97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39.43万元,净利润50.21万元。

  (6)安徽置业成立于2004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姜礼平,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住所为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618,482.22万元,净资产为217,651.38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2,474.37万元,净利润4,407.83万元。

  伟星股份和化学科技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余公司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公司与浙江建设、伟星股份、化学科技、伟星文化、上海实业等同为伟星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公司;安徽置业等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慧星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对关联法人的定义,公司与上述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经营实力和支付能力,出现无法正常履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1、接受工程施工、绿化养护

  (1)定价原则和依据:参考项目所在地的定额及材料信息价。

  (2)交易总价:按实结算,并经第三方审核后确定。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结算。

  2、委托电镀加工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数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以转账方式结算。

  3、接受广告、咨询等服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实际工作量×每项业务的市场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或季度结算,单个子项目按项目周期结算。

  4、销售和采购

  (1)定价原则和依据:以市场价格计价。

  (2)交易总价:实际交易数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实际交易即时结算。

  5、房屋租赁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地房屋租赁市场价格。

  (2)交易总价:面积×每平米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年以转账支票或其他方式结算。

  (二)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生效条件和日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有效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浙江建设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市政工程施工、绿化养护,主要系其园区市政设计及施工能力较强,同时对公司文化和工业园的市政规划比较熟悉,有利于提高公司园区市政工程建设和绿化施工的效率。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化学科技进行管件电镀加工服务,主要系其设备先进、技术精湛、产品及服务质量较好、价格公允且双方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利于保障公司相关产品的品质和交期。

  (3)伟星文化为公司提供品牌宣传、管理咨询、广告等服务,主要系其对公司文化和经营理念较为熟悉,咨询管理服务细致、到位,有利于公司的品牌形象宣传和提升。

  (4)因业务发展需要,伟星集团的子公司和慧星公司的子公司计划继续向公司及子公司浙江可瑞楼宇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伟星商贸有限公司采购产品或服务等。公司也会向伟星集团的子公司零售采购相关产品。

  (5)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与伟星集团的子公司上海实业等发生房屋租赁等业务,有利于双方的内部管理,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政府定价和参照周边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3、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虽然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日,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浙江建设等主要关联方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

  业务的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主要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第三章 第二节 委托理财”规定的相关产品。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虽然公司开展的是相对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但也会受到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及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开展业务,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4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投资品种主要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第三章 第二节 委托理财”规定的相关产品。

  4、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投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开展的是相对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但也会受到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及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开展业务,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控措施

  (1)公司明确专人负责投资理财业务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2)公司财务部负责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相对低风险、高流动性的投资产品,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避免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下的各项投资、理财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审慎原则对各项投资、理财业务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证券部负责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坚持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通过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3、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投资理财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累计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

  1、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总金额为230,000万元,已经到期收回本金180,000万元,实现收益1,078.29万元;尚未到期的金额为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9.82%;高峰时点数未超过授权额度。公司与所有交易的金融机构均无关联关系。

  2、上述购买投资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未出现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5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

  及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及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活动时间:2025年4月27日(星期日)9:00-11:00

  2、活动方式: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rs.p5w.net)参与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

  3、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金红阳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谭梅女士,财务总监陈安门先生,独立董事宋义虎先生、郑丽君女士和祝卸和先生。

  为了提高交流的效率和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请投资者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16:00前访问(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安排

  1、活动时间: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14:30-16:30

  2、活动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238号临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3、活动方式:现场接待

  4、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金红阳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谭梅女士,财务总监陈安门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作调整)。

  5、预约登记:请参加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与公司证券部进行预约登记(节假日除外),以便做好活动接待安排。

  (1)登记方式:以现场、电话、传真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2)预约时间:2025年4月25日9:00-11:30、14:00-16:00

  (3)联系人:章佳佳、陈银琼

  (4)电话:0576-85225086;传真:0576-85305080

  (5)电子邮箱:wxxc@vasen.com

  (6)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江石西路688号      邮政编码:317000

  (7)登记和参会时提交的文件要求: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请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登记时请提供复印件,参会前请出示原件,公司将对其进行查验,并保存留档资料以备监管部门查阅。

  6、注意事项:

  (1)公司证券部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活动接待的登记及《承诺书》的签署工作。

  (2)为提高接待效率,在预约登记时,投资者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证券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将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9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股后的1,571,867,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中高档新型塑料管道的制造与销售,产品分为三大系列:一是PPR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建筑内冷热给水;二是PE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市政供水、采暖、燃气、排水排污等领域;三是PVC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排水排污以及电力护套等领域。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室内防水、全屋净水等新业务。

  公司业务分为零售业务和工程业务。零售业务主要采取经销模式,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重要来源;工程业务采取经销与直销相结合模式,健康发展。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2)行业发展现状

  2024年,受国际局势复杂多变、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塑料管道行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行业总量整体下滑,盈利水平普遍降低。但目前中国仍是世界上最大的塑料管道生产国,也是优质塑料管道系统的最大出口国,行业体量依然可观。近年来,行业表现出集中度增强,功能化、高端化、系统化、智慧化水平提升,市场认可度提高等特点,总体保持着持续健康的发展态势。具体情况如下:

  ①行业发展承压,市场竞争加剧。2024年,塑料管道行业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受多重因素影响,行业总产量出现下滑。同时,伴随着国际品牌、其他行业品牌企业不断渗透,以及其他材质管道产品竞争力度加大,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

  ②行业集中度提升,产品品质提高。2024年,行业企业停产、转产、破产现象增加,小企业抵御风险能力较差,竞争力不足。同时,重视品牌、质量过硬的规模企业在逆境中具有更强的抗风险能力,企业综合质量水平有所提高,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行业企业对高质量发展意识增强,越来越多的企业关注产品的品质、珍视品牌的力量,对产品附加值的提升方面更为重视,行业企业的产品品质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③“四化”发展成果显著,应用领域不断拓宽。功能化发展方面,从供水输水、农业灌溉,到石油输送、城镇供暖、城镇燃气、工业应用等,塑料管道的应用领域和功能不断拓展;高端化发展方面,更大口径、更高强度、更多功能、更加环保、高附加值的塑料管道产品不断涌现并投入市场;系统化发展方面,管材、管件等塑料管道产品体系日趋完善;智慧化发展方面,数字化设计、智能化生产、精益化管理等在行业内被广泛应用。

  ④坚持绿色理念,促进可持续发展。行业企业持续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做好基础科研工作,加强绿色建材产品开发,充分发挥塑料管道产品低碳节能、绿色可持续的性能优势,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此外,行业企业进一步加大节能改造力度,推动节能降耗步伐,加快绿色转型,使得塑料管道产品自身绿色环保优势得以不断扩大。

  ⑤市场竞争能力持续提升,市场认可度显著提高。塑料管道产品的市场认可度持续提升,充分展现出塑料管道产品高效、节能、环保等方面的优势。同时,行业企业与国际管道市场的交流在持续增加,高质量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与认可度进一步提升。

  当前,塑料管道行业既面临产能过剩、无序竞争、质量参差不齐等传统挑战,也面临着外部环境变化、产业结构和产业链调整的影响。同时,行业发展也存在诸多机遇,如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将推动行业加快转型发展,功能化在应用领域进一步发挥,提质升级的消费市场将促进行业进步,塑料管道行业正朝着高质量发展方向持续前进。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设立于1999年,是国内PPR管道行业的技术先驱,在塑料管道行业首创“星管家”服务品牌,成为行业服务标杆,引领行业技术研发与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同时,公司是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塑料管道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单位,先后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中国轻工业塑料行业十强企业”“中国轻工业科技百强企业”“中国轻工业塑料行业(塑料管材)十强企业”“中国塑料行业突出贡献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等多项荣誉,在行业内享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口碑。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注:

  ①报告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33.49%,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2.22%,主要原因系:(1)面对市场需求疲软、行业竞争加剧的现状,公司进一步加大市场投入与品牌推广力度,销售费用同比增加11,671.46万元;(2)合营企业东鹏合立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6,694.22万元;(3)收购公司商誉减值准备增加7,397.17万元。

  ②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红阳

  202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5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红阳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该方案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预案已提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该等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该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报告及其摘要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通过。《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5年4月1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本报告及其摘要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宋义虎先生、郑丽君女士、祝卸和先生回避表决。

  该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报告及其附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通过,其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金红阳先生、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冯济府先生、谭梅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制度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制度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5月7日在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238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刊载于2025年4月1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定于2025年5月7日在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238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三)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7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等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238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注:审议提案2、6、7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30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江石西路688号      邮政编码:317000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或其它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或其它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或其它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或其它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则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上述材料均要求为原件(除注明复印件外),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5、其他事项

  (1)联 系 人:章佳佳、陈银琼     电子邮箱:wxxc@vasen.com

  联系电话:0576-85225086      传    真:0576-85305080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72”,投票简称为“伟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1、如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则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无效;

  2、除回避表决外,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填上对应股数;

  3、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6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国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架构和内部控制体系,相关内控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切实防范经营风险。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异常事项。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审计团队能够恪守独立、公正的职业准则,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高质量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对续聘其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无异议。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与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发生的接受劳务、产品购销、房屋租赁等交易系正常的经营行为,双方遵循了“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