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2025-04-15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影响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项目。

  2.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不会导致已披露年度财务报表的期末净资产发生净资产为负的情形。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及《关于北京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2024年12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继、吴爱清采取出具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29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发布的《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根据《决定书》所认定的情况,公司对相关年度的财务报告数据进行了严格自查,并针对《决定书》中涉及的事项进行整改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以《决定书》为依据,结合自查情况,并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产生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调整。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除特殊注明外,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本次针对合并报表范围作出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涉及2022年度、2023年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2023年三季度、2023年度、2024年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更正《2022年年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更正事项对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3、更正事项对2022年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4、更正事项对2022年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5、《2022年年度报告》其他财务信息更正情况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续:

  

  (2)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二)更正《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更正《2023年半年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3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更正事项对2023年6月30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3、更正事项对2023年1-6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4、更正事项对2023年1-6月年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5、《2023年半年度报告》其他财务信息更正情况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续:

  

  (四)更正《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续:

  

  续:

  

  2、更正事项对2023年9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3、更正事项对2023年1-9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五)更正《2023年年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更正事项对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3、更正事项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4、更正事项对2023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5、《2023年年度报告》其他财务信息更正情况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续:

  

  (2)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3)主营业务分析

  

  (4) 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续:

  

  (5) 前五大供应商

  

  续:

  

  (六)更正《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七)更正《2024年半年度报告》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八)更正《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对相关定期报告中与上述财务信息相关的正文及附注内容同步进行了更正,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信息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说明的审核报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4.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5-025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证监局对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2024年12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继、吴爱清采取出具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29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发布的《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高度重视,对《决定书》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同时认真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升财务会计核算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以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现就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问题一:未将已安装完成的光伏生产线及配套项目暂估计入在建工程,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权责发生制原则,结合上述工程合同造价28,100万元,按照计划工程量50%进度补记暂估2023年在建工程价值14,050万元,同时调减其他非流动资产3,900万元,补记其他应付账款10,150万元。

  公司将持续加强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等有关制度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规定的理解和运用水平,进一步强化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夯实财务核算基础工作,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问题二:光伏项目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但未进行减值测试,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六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

  公司聘请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中科高邮光伏项目在建工程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进行减值测试,经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24]第737号),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调整后)39,998.48万元、评估价值39,881.83万元,减值116.65万元,公司以此补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16.65万元,对2023年归母净利润、净资产影响金额为60.33万元。

  公司将通过加强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质及会计核算 水平,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规定的理解和运用水平,提高 日常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财务信息披 露质量。

  问题三:未将预付的审计费、法律服务费及其他中介费用计入对应期间管理费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

  由于公司的净资产较少,影响了公司的主业运营及发展,为此公司决定实施再融资业务。公司支付上述审计费、律师费及服务费系公司实施再融资所发生,经上述中介机构尽调,截至2023年末公司未满足再融资要求,公司采取延期基准日继续实施再融资业务,故未进行定向发行申报。鉴于会计师出具的相关报告,截至2023年末该基准日已超过6个月有效期,历史报告已不能用于定向发行申报,公司按照协议、报告所属期间,调整计入2022年管理费用\中介机构费用320万元(含税)、2023年管理费用\中介机构费用60万元(含税),另公司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将律师费、服务费调整计入2023年管理费用\中介机构费用50.35万元(含税)。

  综上,上述审计费、律师费、服务费按照要求调整后,对2022年归母净利润、净资产影响金额为301.88万元,对2023年归母净利润、净资产影响金额为105.99万元。

  公司将通过加强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质及会计核算 水平,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规定的理解和运用水平,提高 日常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财务信息披 露质量。

  问题四:2023年年报中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额的披露不准确。

  整改措施:

  上海新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子公司重庆市微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微音”)游戏项目的渠道供应商,截至2023年5月31日,重庆微音连续投入未达预期效果,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6月1日起不再投入,同时因再融资需求决定以2023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剥离游戏业务,截止基准日采购额为2,319.60万元,6月份为过渡期由受让方经营管理。2023年6月末发生采购额1,500万元(含税),故而造成2023年年报披露存在数据差异。

  公司将通过加强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质及会计核算 水平,提高日常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二、公司总结及持续整改计划

  北京证监局本次对公司的现场检查,及时为公司指出了问题,对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提升财务核算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公司将严格按照《决定书》的精神和要求,深刻吸取教训,认真整改到位,进一步提高财务核算水平,强化信息披露核查工作,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对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保持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监管政策和监管要点,切实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5-028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要求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以上相关文件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5-030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为了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公司定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陈继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童七华先生,内部审计负责人沈洪秀先生,独立董事徐小舸女士,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覃检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二维码)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5-031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15日停牌一天,并于2025年4月16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16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中科云网”变更为“*ST云网”,证券代码仍为“002306”;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数据显示,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同时,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之“(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中科云网”变更为“*ST云网”;

  3.证券代码:无变动,仍为“002306”;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2025年4月16日。公司股票于年度报告披露次一交易日(2025年4月15日)停牌一天,自2025年4月16日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经审计后的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同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因此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依据公司2022、2023、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631.38万元、-8,582.17万元、-3,564.31万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之“(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由于公司同时触及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6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股票简称由“中科云网”变更为“*ST云网”。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为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将全力开拓新能源光伏业务,具体应对措施如下:

  2024年底,公司与高邮市本地光伏企业达成合作意向,租赁其现有组件厂房及产线并进行技术改造。截至目前,公司组件项目正处在技改阶段,经技术改造后,公司将具备相关组件生产能力。2025年,公司将组建专业化技术团队,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流程,持续推进设备及工艺技改等工作,按时向客户交付光伏组件产品。在公司自身组件产能不足以交付订单时,将委托扬州市或高邮市本地光伏企业进行生产。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前述十个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上述终止上市风险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53689398

  电子邮件:zkywbgs@sina.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

  公司董事会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