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5-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已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监事侯安成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认真审阅和评估后,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公司及下属公司(下属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包括现有的、新设立的和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股权的公司,下同)拟与关联方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隆光电”)及其下属公司发生采购光伏组件等产品、拟向超隆光电提供居间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
结合日常经营情况和上述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预计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2,500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超隆光电及其下属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81MA2WX04X5G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纬一路898号(一照多址)
法定代表人:孙平珠
注册资本:7499.625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年04月0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气设备修理;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情况如下: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超隆光电总资产为58,091.65万元,净资产为-1,969.64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852.23万元,净利润-7,016.75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超隆光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超隆光电33.33%的股权,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且公司监事侯安成先生担任超隆光电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公司与超隆光电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超隆光电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公司董事会认为超隆光电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将参考市场价格,且为双方可接受的公允价格,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协议按双方实际交易内容来协商确定后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公司及下属公司向超隆光电采购光伏组件等产品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必要交易,保证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业务中所需的光伏组件等产品能得到及时、高效的供应,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
2、公司及下属公司向超隆光电提供居间服务
为促成超隆光电与目标客户达成合作协议、订立合同等事项,公司拟向超隆光电提供居间服务并收取居间服务费用等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依托上市公司平台及市场竞争力,具备提供居间服务的能力;超隆光电是作为太阳能光伏组件生产方,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各方的优势资源,发挥协同效应,具备商业合理性。
(二)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可减少沟通成本,提升协作效率,实现合作共赢。
(三)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依据市场价格经交易双方公平、友好、自主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条件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开拓新能源业务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新能源业务的持续发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5-013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给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会议监事会主席陈少仰女士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侯安成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少仰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和下属公司(下属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包括现有的、新设立的和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股权的公司,下同)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2025年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等)申请不超过12亿元(含本数)的授信融资额度以及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中长期综合授信融资额度,不会影响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蔡俊权先生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合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一)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监事侯安成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作为公司审计机构,能够胜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关联监事侯安成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内容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安排,充分保护了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收益的权利,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5-015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23,612.8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676,847.3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1,067,684.7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8,875,800.09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2,986,885.65元,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为299,776,048.65元。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3,6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48,000,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68,000,000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不送红股。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额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增长、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系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又兼顾了相关监管机构提出的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三、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资金供给和需求状况、外部融资环境及对投资者的回报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有助于公司保持财务稳健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满足后续项目建设、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也更有利于实现对股东的长期投资回报。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及流动资金需要,支持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今后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五、其他说明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按照规定为中小投资者提供网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的便利。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2025年度的发展规划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5-014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1、经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报告期内,公司拟新增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22.33万元,相应形成资产减值损失322.3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22.33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度。
(三)计提资产减值的依据及方法的说明
1、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公司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2、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本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
①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资产减值
(1)长期资产的适用范围
资产减值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包括资本化的开发支出)、使用权资产等。
(2)长期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若存在减值迹象的,则进行减值测试。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对于因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不考虑所得税费用情况下,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322.3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减少322.33万元。
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由四舍五入所致。上述数据已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合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后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5-017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为公司及下属公司
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度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信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融资情况
2025年4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下属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包括现有的、新设立的和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股权的公司,下同),为满足公司和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2025年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等)申请不超过12亿元(含本数)的授信融资额度,授信方式为信用、抵押、质押或担保(包括公司及下属公司因业务需要由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公司及下属公司需要向该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的反担保),业务种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信用证、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实际签署合同约定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授信融资及授权事宜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为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概况
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上述授信融资事宜顺利进行,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为彼此之间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等)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其中包括:
1、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
2、对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公司或下属公司的资产提供抵押担保等。
上述融资担保中,涉及对参股子公司进行担保的,参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实际担保的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合同签署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在上述批准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及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申请授信额度及抵押、提供担保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担保事项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09月04日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蔡俊权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玩具、模型、文具用品、婴童用品、体育用品、塑料制品、五金制品、工艺美术品;动漫软件、游戏软件的设计、研发、制作(经营范围中凡涉专项规定须持有效专批证件方可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智能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机器人系统技术服务;机器人和智能机器系统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智能家居产品及系统的研发和销售;通讯设备的研发和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周边产品的设计、研发和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及企业信息咨询;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智能”)
成立日期:2022年02月25日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文冠路北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厂房第1幢第1层
法定代表人:李恺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玩具制造;玩具销售;文具制造;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动漫游戏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专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实丰智能100%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3、实丰(深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实丰(深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网络”)
成立日期:2014年01月20日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片区二单元前海卓越金融中心(一期)8号楼902
法定代表人:王君娜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陆佰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网络技术开发与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游戏软件、电子商务平台的技术开发;动漫设计;广播剧、电视剧、电影、动画片专题、专栏、综艺的制作、发行;经营进出口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持有深圳网络100%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4、深圳实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实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绿能”)
成立日期:2023年03月22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恺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仟万元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前海卓越金融中心(一期)8号楼910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软件开发;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实丰绿能100%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5、实丰绿色能源(汕头)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实丰绿色能源(汕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绿能”)
成立日期:2023年04月03日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冠山社区文冠路北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厂房第1幢第1层
法定代表人:李恺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软件开发;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汕头绿能100%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6、实丰能源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实丰能源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能科”)
成立日期:2024年7月17日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冠山社区文冠路北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第四幢第一层7号铺面(自主承诺申报)
法定代表人:王君娜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软件开发;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实丰能科100%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7、汕头实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汕头实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光伏”)
成立日期:2024年7月8日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冠山社区文冠路北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厂房第1幢第1层(自主承诺申报)
法定代表人:李恺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佰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软件开发;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实丰光伏100%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公司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担保金额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及《关于2025年度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被担保人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累计为19,9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7.70%。除公司与下属公司以及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和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