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富阳基地拆迁补偿款收取进度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收到拆迁款6,700.39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共计收到拆迁补偿款20.92亿元(其中母公司13.52亿元,汇丰纸业0.31亿元,新材料和清园生态已收到全部拆迁补偿款),尚有1.71亿元未收到(其中母公司1.51亿元,汇丰纸业0.20亿元)。
2、参股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股权转让事项:为聚焦公司主业,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率,公司将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30%股权以挂牌的方式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转让。2025年3月13日,公司与浙江富腾仪表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完成《产权交易合同》,并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4,567.66万元。2025年3月25日,小额贷款公司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公司不再持有小额贷款公司股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 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5-022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nkAITWJwWs)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8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公司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万娇女士,独立董事杨耀国先生,总经理周宇峰先生,财务总监刘琪先生,董事会秘书胡斌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胡斌
电话:0571-63553779
传真:0571-63553789
邮箱:hubin@zhefuet.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5-015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孙公司日常运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2025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6,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3,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73,000.00万元;以上额度包含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不包含前期已审议未到期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主要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超出上述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注:常州市新港热电有限公司简称“新港热电”,南通常安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常安能源”,江苏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简称“江苏热电”,浙江富春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新能源公司”,“舟山富春环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舟山供应链”,“浙江遂昌汇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简称“遂昌汇金”,“浙江汇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汇金环保”,“铂瑞能源(万载)有限公司”简称“铂瑞(万载)”,“铂瑞能源(新干)有限公司”简称“铂瑞(新干)”。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常州市新港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常州市新港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剑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724414540E
成立日期:2000-10-2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常州新北区春江镇圩塘江边化工区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蒸汽生产供应;供热、供水(不含饮用水)服务;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品)、灰渣、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仪器仪表、公路运输设备及配件的销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新港热电100%股权。
新港热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二)南通常安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南通常安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献忠
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1091491959G
成立日期:2014-01-2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海安市城东镇姚池路(东)18号
经营范围:热电生产;蒸汽发电(凭许可证经营);煤渣、煤灰销售;污泥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常安能源100%股权。
常安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江苏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海华
注册资本:26,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3020277007
成立日期:2014-05-2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溧阳市溧城镇腾飞路99号
经营范围:热电联产,发电电力业务,蒸汽、热水生产,热能转换副产品销售,热电技术咨询,粉煤灰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江苏热电100%股权。
江苏热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四)浙江富春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富春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勇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586535589P
成立日期:2011-12-2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灵桥镇春永路188号第18幢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新能源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建筑材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保温材料销售;实业投资。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新能源公司100%股权。
新能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五)浙江遂昌汇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遂昌汇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华棣
注册资本:8,572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3573993054X
成立日期:2011-05-1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工业园区毛田区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再生资源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再生资源销售;贵金属冶炼;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遂昌汇金94%股权。
遂昌汇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六)舟山富春环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舟山富春环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勇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MAC53LDD6E
成立日期:2022-11-2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5-78100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舟山供应链100%股权。
舟山供应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七)浙江汇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汇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华棣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3MA2E0HWH25
成立日期:2018-11-2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云峰街道工业园区龙板山区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间接持有汇金环保94%股权。
汇金环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八)铂瑞能源(万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铂瑞能源(万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兴尧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2MA35L6YC2G
成立日期:2016-11-0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工业园
经营范围:热力生产和供应、火力发电、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再生物质回收与批发、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铂瑞(万载)100%股权。
铂瑞(万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九)铂瑞能源(新干)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铂瑞能源(新干)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旭东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4MA35K3JY3C
成立日期:2016-08-1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盐化工业城
经营范围:热力生产和供应、火力发电、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处理、再生物质回收与批发、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铂瑞(新干)100%股权。
铂瑞(新干)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孙公司日常运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同意2025年度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6,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3,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73,0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主要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在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350,000.00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287,000.00万元,对孙公司担保63,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162,727.12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9.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5-014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富春环保”)及子公司现对2025年与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江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参股公司台州临港热电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2,763.96万元,2025年度与上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287.00万元。
本事项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万娇、孙臻、张杰、蔡翘、黄永昆、吴震林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三)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10月23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327,068.761853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湖滨东路1399号
法定代表人:万义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74425365XQ
经营范围:管理运营本企业资产及股权、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物业管理、自有房租赁、房地产开发、园林景观绿化及开发、环保工程、市政工程;信息及技术咨询服务(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市政集团总资产1,620.07亿元,净资产487.10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12.40亿元,实现净利润14.11亿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市政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本公司与市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市政集团是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南昌市人民政府授权经营的大型国有企业。在2024年“中国企业500强”排名中位列第393位,居江西省内第6位;在“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列第134位,居江西省内第1位。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7年1月24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18,6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
法定代表人:孙庆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143715249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移动电话机、移动通信设备、市话通信电缆、光缆、无氧铜杆、铜丝、电磁线、电缆交接箱、分线盒、模块和PE、PVC塑料粒子、通信配套设备及专用电源设备、通信线路器材、光通信器件及设备制造、销售。 黄金、白银、矿产品销售;金属材料批发、零售;移动通信技术、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旅客票务代理;日用百货销售;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富春江集团总资产134.72亿元,净资产40.85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9.07亿元,实现净利润1.28亿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富春江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本公司与富春江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及支付能力分析
富春江集团为全国文明单位,且连续多年入围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民营制造业500强。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及支付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台州临港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台州临港热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5月22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11,8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东海第四大道33号
法定代表人:潘鸣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25972002151
经营范围:发电、蒸汽和热水(不含饮用水)供应,煤炭、煤渣煤灰销售,机电设备、建材销售,机电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台州临港热电有限公司总资产3.18亿元,净资产2.70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3亿元,实现净利润4,559.80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刘仁军先生经公司委派担任台州临港热电有限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本公司与台州临港热电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和支付能力分析
台州临港热电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49%的联营企业,公司通过委派董事及高管深度参与其经营决策与管理。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和支付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同类商品销售主体或劳务提供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协议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业务发生时按笔分别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以及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属于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及管理成本,增加利润来源,保障员工健康权益,提高经营效率。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于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进行的,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开展公司主营业务,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5-020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情况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蔡翘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蔡翘先生因上级调用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蔡翘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蔡翘先生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蔡翘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增补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拟增补刘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4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刘犇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历任江西师范大学地理学院团委书记、党委秘书,中国移动深圳分公司营销经理、行政经理,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纪检干部、总经理秘书,南昌市政公用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江西华赣文化旅游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部副书记、兼工会主席,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招标评审部部长。现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规划管理部部长。
刘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除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外的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