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根据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9号)文件核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2.95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099,999,994.7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1,761,927.45元,已于2016年9月22日全部到位,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6)验字D-00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变更情况
因公司超声波制浆技术产业化进程缓慢及近年来行业竞争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原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处于停滞状态。2022年9月30日,公司第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2年10月2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中止原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项目”的实施,并将募投项目变更为“碱回收技改项目”和“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同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具体金额将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3,139.43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税金等的净额为978.46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0,628.4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税金等的净额);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税金等的净额为34,432.71万元;累计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8,980.42万元;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后附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及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在2016年9月签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基础上,签订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2年11月23日,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签订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60,628.48万元,扣除利用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共计58,450万元后,募集资金专户中实际余额为2,178.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后附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10月23日,公司第十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9.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2023年11月14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十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2024年11月13日,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正在进行现金管理且尚未到期的金额为5.84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鉴于公司“碱回收技改项目”已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4年12月31日,经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将“碱回收技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4,374.73万元用于尚未完工的募投项目“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5年4月1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青山纸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青山纸业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5年4月11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青山纸业变更后募投项目“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 因“退城入园”相关的搬迁补偿方案迟未获批、五个口服固体制剂委外研发受挫影响新建口固车间计划,致使整体项目进展缓慢,本保荐机构督促公司继续积极推进项目进度,并结合目前经济形势、市场情况等环境变化就项目可行性进行进一步分析论证,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动态关注项目可行性是否存在重大变化,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青山纸业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部分现金管理产品期限较长的情况,本保荐机构督促公司重点关注募集资金理财产品的种类、期限、金额,应当符合监管要求,避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青山纸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青山纸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5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补充流动资金-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调整后投资总额,具体数据计算:205,176.19-40,000.00-12,760.47=152,415.72(万元)
注2:由于目前项目仅完成一期第一阶段,整体项目尚未完成,不适用判断项目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注3:具体金额将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变更后金额大于原募集金额,主要是募集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转出补流金额66793.63万元。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碱回收技改项目已于2024年12月31日结项,该项目应付未付金额合计6,673.83万元,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项目建设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支付。该项目截至2024年12月27日的节余募集资金4,374.73万元用于尚未完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
注2:具体金额将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5-009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1日发出通知,2025年4月11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楼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公司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小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重点项目推进及管理创新工作等情况进行了总结与回顾,并提出了2025年度主要经营目标和工作举措。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在职独立董事陈礼辉先生、冯玲女士、陈亚东先生、叶莲女士,以及报告期离职的独立董事杨守杰先生、阙友雄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分别对6名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进行表决,每个报告均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述职报告尚需分别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完成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中的相关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报表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经审计的公司年度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要求,能如实反映公司的年度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数据准确无误,不存在遗漏。同意将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4年年度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及相关评价是客观的、公允的;公司各董事及高管人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8,318,919.42元。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2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53,255,04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039,060.5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7,039,060.5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1.9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1)。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且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根据前期招投标结果,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21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费用为1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2)。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周转和项目投资等所需资金,保证公司与各银行授信的延续性,顺利开展融资业务,公司拟在2025年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47,850万元,具体如下:
在上述授信总额度之内,公司可在不同银行之间调剂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各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请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向银行申请授信相关具体事项,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相关事宜。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开展银行借款及抵(质)押业务的议案》
为顺利开展融资结算业务,缓解资金压力,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开展银行借款及抵(质)押业务。具体内容为:
1.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根据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
2.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公司申请借款时,董事会授权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及资产状况办理相关抵(质)押业务。
3.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授信额度可在不同银行之间进行调剂和使用。
上述事项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本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1号碱炉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3,368,400.54元,影响公司2024年度损益-13,368,400.54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资产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因生产线技改,部分设备设施耗能高,无法满足生产需要,已被新产品替代淘汰,且无转让、拆除零部件利旧、厂家回收等价值,同意公司按规定作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本次拟报废资产606项,固定资产原值46,351,197.43元,已提折旧42,778,201.30元,净值3,572,996.13元,其中:设备593项,原值40,199,000.03元,已提折旧37,857,735.76元,净值2,341,264.27元;房屋及建筑物13项,原值6,152,197.40元,已提折旧4,920,465.54元,净值1,231,731.86元。本批次固定资产报废将影响公司2024年利润-3,572,996.13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控制度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报告期末,经减值测试,受原辅材料采购价和产成品市价波动影响,发现部分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的金额(即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库存成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为此,公司2024年末对部分产成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99,914.58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的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合理、计提比例恰当,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总体规划建设工期为5年,其中一期建设期为3年。因水仙药业搬迁补偿方案迟未获批,计划搬迁改造项目未能实质启动,加上原计划五个口服固体制剂品种的研发因委外合同发生纠纷,以致研发受挫,影响了拟配套口固车间的建设进度,导致整体项目推进缓慢。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投资仅完成400.15万元,投入进度比例仅完成0.82%。经重新论证,公司认为水仙药业搬迁补偿方案获批结果和获批时间目前难以准确判定,且搬迁建设项目原方案实施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即“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的一期工程预计难以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预期进度目标。根据重新论证意见,经董事会研究同意,公司暂缓实施水仙药业该募集资金项目,并将尽快选择合理优化方案推进。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4)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事项在董事会召开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公司编制并披露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时相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具体详见2025年4月15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同意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本次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可随时转让的银行大额存单等),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子公司股东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同意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可随时转让的银行大额存单等),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子公司股东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中董事的薪酬与其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非关联委员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标准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7票(全体非独立董事回避),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关于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及2025年津贴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中独立董事的薪酬与其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独立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回避4票(全体独立董事回避),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2025年拟继续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全部人员缴纳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保险期限为1年。根据公司内控程序,前述服务性采购方案经批准后,授权公司经营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
本议案与全体董事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回避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在董事会召开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连续两年编制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并予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青山纸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公司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且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9日14:30在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并对重大事项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会议召开的有关内容具体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17)。
以上第(二)(三)(五)(六之部分)(七)(八)(九)(十)(十八之部分)(十九)(二十)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0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1日发出通知,2025年4月11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楼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卓志贤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及相关评价是客观的、公允的;在年度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8,318,919.42元。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2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53,255,04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039,060.5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7,039,060.5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1.90%。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1)。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且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根据前期招投标结果,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21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费用为1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2)。
(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本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1号碱炉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3,368,400.54元,影响公司2024年度损益-13,368,400.54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3)。
(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因生产线技改,部分设备设施耗能高,无法满足生产需要,已被新产品替代淘汰,且无转让、拆除零部件利旧、厂家回收等价值,同意公司按规定作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本次拟报废资产606项,固定资产原值46,351,197.43元,已提折旧42,778,201.30元,净值3,572,996.13元,其中:设备593项,原值40,199,000.03元,已提折旧37,857,735.76元,净值2,341,264.27元;房屋及建筑物13项,原值6,152,197.40元,已提折旧4,920,465.54元,净值1,231,731.86元。本批次固定资产报废将影响公司2024年利润-3,572,996.13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报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规定,报废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报告期末,经减值测试,受原辅材料采购价和产成品市价波动影响,发现部分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的金额(即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库存成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为此,公司2024年末对部分产成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99,914.58元。
监事会认为:(1)公司本次存货计提跌价准备事项目的是为了充分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方法合理、比例恰当,依据充分。计提后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跌价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跌价准备计提后能真实的反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3)决策程序符合规定,监事会经审核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因水仙药业搬迁补偿方案迟未获批,计划搬迁改造项目未能实质启动,加上原计划五个口服固体制剂品种的研发因委外合同发生纠纷,以致研发受挫,影响了拟配套口固车间的建设进度,导致整体项目推进缓慢。公司经重新论证,决定暂缓实施水仙药业该募集资金项目,并将尽快选择合理优化方案推进。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暂缓实施,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4)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公司编制并披露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并同时相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具体详见2025年4月15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同意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本次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可随时转让的银行大额存单等),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子公司股东会批准。
监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不影响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同意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可随时转让的银行大额存单等),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子公司股东会批准。
监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不影响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回避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2025年拟继续为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全部人员缴纳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保险期限为1年。
本议案与全体监事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回避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2024年度青山纸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9日14:30在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并对重大事项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会议召开的有关内容具体详见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17)。
以上第(二)(三)(四之部分)(五)(六)(十四)(十五)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2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十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裕成,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青山纸业、格林达、益客食品等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会计师:林雅清,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青山纸业、中富通等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健,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上市公司太阳纸业、晨鸣纸业、普联软件、中农联合、茂硕电源、华特达因、山东海化、华纺股份等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1)前述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2)项目签字会计师林雅清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健受到的监管措施情况如下: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依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情况以及相关收费标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21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费用为1万元),与2024年度收费一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2024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相关审计工作。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且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根据前期招投标结果,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