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5-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京运通”或“债务人”),系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4,799.25万元(人民币,下同)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已为无锡京运通提供36,012.25万元(包含本次担保)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4,799.25万元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1月24日,无锡京运通与中信银行无锡分行签订相关合同,中信银行无锡分行向无锡京运通发放贷款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该笔贷款现有4,799.25万元本金逾期(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05);为积极解决相关事项,2025年4月2日,无锡京运通与中信银行无锡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4,799.25万元,用于偿还前述4,799.25万元逾期贷款。
2025年4月11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无锡分行”或“债权人”)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中信银行无锡分行依据其与无锡京运通在2024年1月24日至届满日所签署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以下简称“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担保的债权最高额详见本公告“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70.0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40.0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30.00亿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04、临2024-008、2024-023)。
本次担保额度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全称: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3308540253
3、成立日期:2015年2月10日
4、注册地址:无锡惠山工业转型集聚区(北惠路)
5、法定代表人:谢月云
6、注册资本:100,300.00万元
7、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无锡京运通资产总额177,933.65万元,负债总额160,786.78万元,净资产17,146.8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0.36%;该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9,263.92万元,净利润-31,001.5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无锡京运通资产总额196,419.01万元,负债总额136,329.43万元,净资产60,089.5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41%;该公司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8,008.25万元,净利润-27,057.2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无锡京运通债务逾期4,799.25万元。
10、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无锡京运通100%的股权,无锡京运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债权最高额
债权本金(币种)人民币(大写金额):肆仟柒佰玖拾玖万贰仟伍佰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2、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 保证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无锡京运通本次贷款用于偿还逾期贷款,由公司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实际为无锡京运通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变。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有助于妥善解决无锡京运通贷款逾期及公司对外担保逾期事项,有利于子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宜。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预计事项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2.8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7.54%,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2.80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7.54%;逾期对外担保4,799.25万元(该笔无锡京运通贷款逾期事项正在推进解决中,公司将持续重视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