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2025-04-15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洁美科技”)拟为各子公司日常经营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8.05%,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7,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303,000万元。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为融资需要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为统筹管理公司融资,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公司拟在人民币35亿元融资额度内,同意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杭州万荣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广东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洁美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天津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洁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柔震科技有限公司。根据融资工作的实际需要相互之间提供担保。其中各子公司被授权可获取的担保额度情况如下: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60,000.00万元、杭州万荣科技有限公司预计额度3,000万元、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103,800万元、广东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32,800万元、浙江洁美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1,800万元、天津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101,600万元、浙江洁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30,000万元、浙江柔震科技有限公司预计额度17,000万元。上述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同时,董事会拟授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2025年度发展计划,2025年度公司拟在被担保人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人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担保项下银行授信的用途和涉及项目应符合公司经批准的经营计划,并根据《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并获得相应批准。由于上述担保额度为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金额,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授权期限内,该等担保额度可在被担保人中进行调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表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33135709018

  3、住所:浙江省安吉县梅溪镇安吉临港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方隽云

  5、注册资本:肆亿元整

  6、成立日期:2014年8月29日

  7、营业期限:2014年8月29日至2034年8月28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子元器件薄型载带专用纸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电子元器件薄型载带及离型膜的研发、制造和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由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10、最新信用等级状况:良好

  11、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12、相关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涉及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二)杭州万荣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6858326692

  3、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绿地运河商务中心10幢2401室

  4、法定代表人:方隽云

  5、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09年4月9日

  7、营业期限:2009年4月9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模具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由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10、最新信用等级状况:良好

  11、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12、相关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涉及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267633554751

  3、住所: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六里铺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方隽云

  5、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6、成立日期:2004年5月28日

  7、营业期限:2004年5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纸制造,货物进出口,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由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10、最新信用等级状况:良好

  11、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12、相关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涉及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四)广东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02MA555FKJ16

  3、住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蓝带路8号

  4、法定代表人:方隽云

  5、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6、成立日期:2020年8月17日

  7、营业期限:2020年8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半导体、LED及集成电路的电子元器件专用电子薄型载带封装技术研发;纸、纸制品、上下胶带、半导体元器件专用塑料载带及塑料卷盘、离型膜、光学膜、塑料制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由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10、最新信用等级状况:良好

  11、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12、相关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涉及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五)浙江洁美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3MA2JJJKM05

  3、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拥军路618号(自主申报)

  4、法定代表人:方隽云

  5、注册资本:壹仟叁佰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21年4月15日

  7、营业期限:2021年4月15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电子产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由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10、最新信用等级状况:良好

  11、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12、相关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涉及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六)天津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BTMPJL48

  3、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泰启路12号

  4、法定代表人:方隽云

  5、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6、成立日期:2022年7月20日

  7、营业期限:2022年7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由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10、最新信用等级状况:良好

  11、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12、相关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涉及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七)浙江洁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3MACMQWPH6N

  3、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梅溪镇临港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方隽云

  5、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23年06月21日

  7、营业期限:2023年06月21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由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10、最新信用等级状况:良好

  11、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12、相关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涉及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八)浙江柔震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JFKMW65

  3、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斜桥镇新合路6号1幢B区

  4、法定代表人:方隽云

  5、注册资本:壹仟伍佰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7日

  7、营业期限:2020年12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塑料制品制造;真空镀膜加工;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由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6.8334%持股

  10、最新信用等级状况:良好

  11、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12、相关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涉及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四、被担保人财务基本信息

  1、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元

  

  2、杭州万荣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元

  

  3、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元

  

  4、广东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元

  

  5、浙江洁美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元

  

  6、天津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元

  

  7、浙江洁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8、浙江柔震科技有限公司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就2025年新增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上述计划新增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且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人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六、担保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同时,公司能够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七、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及各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担保预计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总额为350,000万元(均为对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主体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8.05%;本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担保实际确认额)为118,480.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9.96%。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交易额度内签署相关业务合同的议案》。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各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主营业务中外销占比约27%,有部分外汇收款,主要采用美元、日元等货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缓解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各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国际贸易及投融资业务需要,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日元等。

  2、业务期间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国际贸易业务及对外投融资的发展情况,预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各子公司十二个月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累计总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及等值其他货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及各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如需要),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公司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蒙受损失。

  3、客户违约风险:由于客户违约,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可能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而产生损失。

  4、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含国际投融资)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情况。

  5、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审计部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审查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7、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负责审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8、公司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交易额度内签署相关业务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授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上述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度完成的经营业绩及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公司对独立董事及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确定了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工资形式按月度发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情况。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参照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和地区的收入水平,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绩效评价要求,拟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每人每年薪酬9万元人民币(税前),按月平均发放;

  2、除前述1项以外的其他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职务薪酬。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总经理基础年薪为100万元,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发放,但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副总经理基础年薪为40万元,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发放,但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2、财务负责人基础年薪为40万元,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发放,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董事会秘书基础年薪为40万元,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发放,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监事薪酬

  监事以其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其薪酬,不再另行发放监事薪酬。

  三、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剩余部分按月发放给个人;

  2、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内容,规定“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内容,规定“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其中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和《准则解释第18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调整为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

  委员会并修订其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并修订其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建立健全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体系,公司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增设风险管理职能,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将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名称为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次调整仅就该委员会名称和职权进行调整,其组织架构、成员职责及任期等保持不变。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状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长期的回报机制,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遵循的原则是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协调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公司进行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但以现金分红为主。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应优先选择以现金形式分红。

  (二)利润分配顺序

  若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则公司可以进行利润分配。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考虑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在满足以下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何连续三个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且合并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其中,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优先进行现金分红。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四、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如公司因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应由公司董事会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董事会需在股东大会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意见。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意见并进行审议,并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公司同时应该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广大中小投资者参与股东大会的表决,且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五、其他相关事项

  本规划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25,955,2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送红股0.0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封装材料及电子级薄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纸质载带、电子胶带、塑料载带、转移胶带(离型膜)、流延膜、芯片承载盘(IC-tray盘)。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片式电子元器件、半导体、光电显示领域及新能源领域,最终应用于AI终端、5G、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新能源汽车等重点市场。2024年12月30日,公司收购柔震科技后,产品延伸至新能源电池正负极材料——复合集流体领域,包括复合铝箔(PET铝箔)、复合铜箔(PET/PP铜箔)以及涂碳复合铝箔三类核心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类锂电池、动力电池(涵盖新能源汽车、两轮小动力车、货轮、机器人、无人机等多种动力应用场景)以及储能电池客户。公司为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偏光片企业配套生产系列产品,以现有电子封装材料及电子级薄膜材料为基础,并向新能源材料领域延伸,致力于成为全球电子元器件封装及制程所需耗材一站式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并成为功能膜材料、电子化学品、新能源相关材料领域的领先企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变化。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洁美电材”)根据电子专用原纸生产线的相关要求,需要采购日常生产所需的蒸汽能源及服务。浙江洁美电材所在地安吉县安吉临港经济区唯一一家集中供热单位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安吉临港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热电”)。因此,浙江洁美电材拟向临港热电购买日常生产所需的蒸汽能源及服务。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材向关联方临港热电购买蒸汽等日常生产所需的能源及服务,采购价格根据《供热煤热价格联动管理办法》制定,执行煤热联动机制。具体交易价格以市场同期同类能源产品及服务价格为基础确定,以货币方式结算,考虑煤价波动等因素,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共计不超过7,50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安吉临港热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3327894536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方隽云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5月26日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安吉临港经济区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销售:热力生产、供应服务,粉煤灰、石膏销售,管道维修,热电知识培训;污泥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12月末/2024年年度,未经审计):总资产41,350.09万元,净资产20,637.5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3,019.84万元,净利润2,559.96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临港热电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临港热电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安吉临港经济区发展现状,经过可行性研究论证后实施的区域热电供应项目。临港热电引进了先进的锅炉设备并采用高标准的烟气超净排放,是一家区域集中供能企业。该公司已经对示范区内近三十家企业实施供热,整个机组运行状态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主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材2025年度向临港热电采购蒸汽等原纸生产所需的能源及服务,交易价格以市场同期同类能源产品及服务的价格为基础确定,以货币方式结算。公司与关联方就实施采购蒸汽等事项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双方结合具体业务情况已经签署了有关协议,浙江洁美电材2025年度采购蒸汽等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2025年4月10日,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方隽云、方骥柠回避表决。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2025年度与临港热电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而与关联方开展的公平、互惠的合作,能够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公司实施片式电子元器件薄型载带项目前考察过其他开发区供热情况,认为供热企业由用热企业或与用热企业具有一定关联关系的企业运营对于在煤价大幅波动的情况下平衡热量供需双方的矛盾更为有利,由关联方控制的供热企业更能保障热源供给的稳定性与持久性。

  六、监事会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浙江洁美电材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同期同类能源产品及服务的价格为基础确定,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交易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洁美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相关规定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等有关审议程序、审批权限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2、相关交易事项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与安吉临港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采购协议;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