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志。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95人,代表股份210,799,2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2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197,634,7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1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1人,代表股份13,164,4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2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90人,代表股份55,772,0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2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9人,代表股份42,607,6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7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1人,代表股份13,164,4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24%。
2、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76,018,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75%;反对581,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44%;弃权47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81%。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714,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32%;反对581,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26%;弃权47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童永胜先生(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97,483,231股)、王萍女士(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36,240,117股)与本议案具有关联关系,上述股东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童永胜先生(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97,483,231股)、王萍女士(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36,240,117股)与本议案具有关联关系,上述股东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同意76,029,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24%;反对567,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65%;弃权478,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1%。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725,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38%;反对567,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79%;弃权478,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84%。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同意76,029,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24%;反对567,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59%;弃权479,2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8%。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725,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38%;反对567,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70%;弃权479,2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93%。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76,023,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41%;反对573,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43%;弃权479,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6%。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719,2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23%;反对573,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86%;弃权479,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91%。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同意76,015,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42%;反对581,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40%;弃权479,2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8%。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711,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87%;反对581,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21%;弃权479,2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93%。
2.05 发行数量
同意76,027,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02%;反对568,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75%;弃权479,6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23%。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724,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08%;反对568,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弃权479,6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00%。
2.06 限售期
同意76,033,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74%;反对56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54%;弃权475,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72%。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729,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08%;反对56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63%;弃权475,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30%。
2.07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同意76,033,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82%;反对562,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0%;弃权479,2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8%。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730,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18%;反对562,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89%;弃权479,2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93%。
2.08 上市地点
同意76,043,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01%;反对553,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80%;弃权479,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9%。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739,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83%;反对553,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22%;弃权479,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94%。
2.09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同意76,046,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50%;反对549,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23%;弃权479,9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27%。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743,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51%;反对549,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44%;弃权479,9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05%。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76,046,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42%;反对550,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38%;弃权479,4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2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742,4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39%;反对550,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65%;弃权479,4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96%。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76,030,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41%;反对56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54%;弃权47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6%。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726,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61%;反对56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63%;弃权47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76%。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童永胜先生(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97,483,231股)、王萍女士(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36,240,117股)与本议案具有关联关系,上述股东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76,035,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97%;反对556,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16%;弃权48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87%。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731,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39%;反对556,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73%;弃权48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89%。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童永胜先生(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97,483,231股)、王萍女士(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36,240,117股)与本议案具有关联关系,上述股东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76,024,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59%;反对56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54%;弃权48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87%。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720,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48%;反对56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63%;弃权48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89%。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童永胜先生(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97,483,231股)、王萍女士(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36,240,117股)与本议案具有关联关系,上述股东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209,763,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87%;反对550,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9%;弃权48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4%。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736,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29%;反对550,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62%;弃权48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09%。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76,024,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58%;反对566,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55%;弃权48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87%。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720,5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47%;反对566,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64%;弃权48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89%。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童永胜先生(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97,483,231股)、王萍女士(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36,240,117股)与本议案具有关联关系,上述股东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同意76,025,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69%;反对565,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42%;弃权48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89%。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721,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63%;反对565,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46%;弃权48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9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童永胜先生(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97,483,231股)、王萍女士(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36,240,117股)与本议案具有关联关系,上述股东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76,029,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19%;反对561,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81%;弃权48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725,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31%;反对561,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62%;弃权48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0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童永胜先生(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97,483,231股)、王萍女士(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36,240,117股)与本议案具有关联关系,上述股东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209,774,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38%;反对551,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5%;弃权47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7%。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747,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25%;反对551,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83%;弃权47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92%。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76,028,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06%;反对570,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00%;弃权47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94%。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724,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13%;反对570,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27%;弃权47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6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童永胜先生(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97,483,231股)、王萍女士(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36,240,117股)与本议案具有关联关系,上述股东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浩律师、鲁蓉蓉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