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4-15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5-007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清查梳理及减值测试。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人民币 元

  

  (一)应收账款

  根据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相关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2024年公司新增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为12,697,995.10元,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为4,692,498.13元。

  (二)预付账款

  根据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相关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2024年公司新增计提预付账款坏账准备金额为18,958.54元。

  (三)存货

  根据存货跌价准备相关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按照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4年公司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268,824,555.20元,主要系上海兆丰嘉园园景公寓计提跌价准备23,719.67万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42,115,766.62元。

  (四)其他应收款

  根据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相关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2024年公司新增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为5,839,499.48元。

  (五)固定资产

  根据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相关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2024年公司新增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6,430,515.49元。

  (六)其他非流动资产

  根据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相关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2024年公司新增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748,911.38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使得本年度利润总额减少约24,875.22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5-008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性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等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不产生不利影响,对关联方不存在任何依赖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7条的规定,按类别对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并根据预计结果提交董事会。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五名关联董事阮伟祥、姚建芳、何旭斌、卢邦义、贡晗回避表决,由其他四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本议案的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该议案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该事项,一致同意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2025年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其交易价格是根据“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上述价格交易;无政府价格的,根据该货物的市场价格交易;无可参考的市场价格的,原则上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原则下进行,因此其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同时,上述关联交易旨在实现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货物的销售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因此其交易行为是合理的。最后,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相当小,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不存在任何依赖关系。因此,同意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二)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仅对与关联方可能产生1,000万元以上的交易作出金额预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成都北方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情况如下: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355号3栋1单元6层,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仁成,注册资本:970万元。经营范围: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煤炭、塑料橡胶制品、针纺织品、建筑材料(不含油漆)、五金交电、涂料、天然橡胶、天然乳胶、纺织原料及产品、水产品、保健品、煤制品、安防器材、沥青、蓖麻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批发零售危险化学品(品种详见许可证,不带储存经营,仅限票据交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因该公司系本公司直接持股38%的联营企业,且公司董事贡晗持股15%而构成关联关系。

  2、浙江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8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江宇,注册资本:12,502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因该公司系本公司直接持股20%的联营企业,关联方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股权,且公司董事姚建芳、何旭斌任该公司董事,而构成关联关系。

  3、浙江摩路新材料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马欢路398号科研楼B楼1001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谋,注册资本:1,293.9182万元。经营范围:生产、研发及销售:润滑剂、润滑油、润滑脂、防锈剂、清洗剂、催化剂及相关技术转让、咨询与服务;批发、零售:化学品、橡胶制品、金属制品、包装材料、机电设备及零件(以上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监控化学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因本公司持有该公司总股本20.9347%的股份而构成关联关系。

  4、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阮金木,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因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0%股权,而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受控股股东成员阮伟祥控制,且公司董事卢邦义任该公司董事而构成关联关系。

  5、浙江龙盛薄板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闯,注册资本:2,900万美元。经营范围:冷轧产品、特钢产品、冷硬产品,热镀锌产品,彩涂产品及氯化亚铁铝的生产和销售;回收鲁兹纳工艺产生的氧化铁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因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75%股权,而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受控股股东成员阮伟祥控制,同时阮伟祥任该公司董事长而构成关联关系。

  6、上海衡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秋实路688号1号楼5单元253室H座,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长征,注册资本:1,711.4696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因该公司系本公司直接持股10.1047%的联营企业而构成关联关系。

  7、中轻化工绍兴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余水兵,注册资本:3,874.7609万元。经营范围:生产:磺化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批发、零售: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因该公司系本公司联营企业中轻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间接持股25%)而构成关联关系。

  8、亚培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网周路99号1幢21层2122室,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DONGCHU WEI,注册资本:643.9609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因本公司持有该公司总股本15.5294%的股份,且公司董事姚建芳任该公司董事而构成关联关系。

  9、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德盛路55号,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陆斌,注册资本:127,618.0904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外汇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监委批准的其他业务(详见金融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因本公司持有该公司总股本8.64%的股份,且公司董事卢邦义任该公司董事而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成都北方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是利用其采购优势,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向其采购活性炭、烟煤以及其他化工中间体等。

  2、浙江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同处在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公司向其采购2-氟苯胺、3.4-二氯苯胺等原料。

  3、浙江摩路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厂投产,可为公司提供润滑剂、部分设备,拓宽公司采购渠道。

  4、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作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焚烧、填埋处置的一家公司,公司通过其进行合法的固废处理。

  5、浙江龙盛薄板有限公司位于龙盛工业园区附近,公司根据市场价格销售水、电、汽给该公司。

  6、上海衡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一家新材料公司,有其一定的市场渠道,公司销售树酯产品给该公司以拓展市场。

  7、中轻化工绍兴有限公司位于龙盛工业园区内,公司根据市场价格销售水、电、汽给该公司。

  8、公司与亚培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有合作,向其提供加工服务,加工生产MPAO。

  9、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所在地的地方商业银行,公司部分子公司通过该银行发放工资结算,以及部分存款、结构性存款、贷款等。

  (二)定价政策

  双方协议定价,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上述价格交易;无政府指导价的,根据货物的市场价格交易;无可参考的市场价格的,原则上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确定。公司在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在遵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双方协商确定利率。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旨在实现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货物的销售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2、关联交易公允性:关联交易价格有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相当小,因此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5-015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和材料,通知定于2025年4月11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三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勇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订合理,内容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未发现在制订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4年度ESG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审议通过《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予换届。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向监事会书面提名,并经监事会逐个表决,一致通过推选王勇、李霞萍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职工代表监事沈卫桥共同组成第十届监事会成员。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王  勇:男,1978年6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2000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办公室工作,历任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及办公室主任。

  李霞萍:女,1986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7月至今在公司证券部工作,历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公司证券事务助理,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股票简称:浙江龙盛             股票代码:600352            公告编号:2025-016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工会联合委员会,通过如下决议: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即将到期换届,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工会联合委员会选举公司职工沈卫桥先生(简历见附件)作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附件:

  沈卫桥:男,1981年4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2003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染料事业部和染料化工事业部工作,历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绩效考核专员、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染料事业部综合管理部部长。现任子公司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采购部部长、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公司代码:600352                                                  公司简称:浙江龙盛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44,001,444.86元。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中国染料产量已占据全球总产量的70%以上,中国不仅是最大的染料产出国,也是最大的染料需求国和出口国。根据中国染料工业协会提供的数据,2022年-2024年国内染料总产量分别为81.2万吨、88.3万吨、94万吨。从染料的下游市场来看,我国印染行业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主要经济指标回升向好,全年印染布产量实现平稳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印染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印染布产量572.01亿米,同比增长3.28%。但目前国内染料行业产能仍处于过剩状态,市场价格竞争依然持续,导致国内染料价格一直处在低位,行业整体利润率低。

  公司中间体产品所在行业发展整体保持平稳态势。尽管近几年行业内有少量新增产能投放,但市场供需结构未发生显著改变,竞争格局相对稳定。得益于行业头部企业的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中间体产品销量同比实现稳健增长,无论从产能规模、技术储备还是市场覆盖维度评估,公司持续稳居全球行业龙头地位。

  公司目前主营以染料、助剂为主的纺织用化学品业务和以间苯二胺、间苯二酚为主的中间体业务,在全球市场中处于龙头地位,上述业务系公司核心业务,是公司收入、利润的主要来源。其中:染料和助剂主要用于纺织物的印染;间苯二胺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合成原料,主要用于染料、芳纶、间苯二酚、间氨基苯酚等;间苯二酚主要用于橡胶粘合剂、合成树脂等。

  公司主营的染料、助剂业务,采购模式为由所属事业部根据生产情况采购。生产模式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由销售部门结合市场销售形势及客户订单计划,制订生产计划,合理、有序生产。销售模式分国内和国外两市场,在国内主要沿用经销商和直接销售相结合模式,国外销售模式以终端客户直接销售为主。公司主营的中间体业务原材料根据生产情况采购,生产模式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销售模式主要为直接销售。

  报告期内,国内染料行业持续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产品价格承压下行,行业整体利润较低甚至亏损。在此背景下,公司充分发挥染料业务板块的行业龙头优势,通过积极拓展市场渠道、优化产品结构,实现全球染料销售量同比增长7.17%,进一步巩固了市场领先地位。中间体业务,尽管行业存在新进入者,但实际产能释放有限,行业竞争格局整体保持稳定。公司凭借技术优势和规模效应,全年中间体销售量增长16.55%,行业主导地位愈加稳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8.84亿元,同比增长3.79%;利润总额28.12亿元,同比增长44.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0亿元,同比增长32.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8.38亿元,同比增长12.84%。具体详见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5-009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80亿元的授信额度。

  ●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的主要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80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截至2024年末,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总额为人民币 402.74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46.41亿元,未使用额度为人民币 256.33亿元。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银行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5-012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30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龙盛大道1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30日

  至2025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二)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龙盛大道1号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人:李霞萍,联系电话:0575-82048616,传真:0575-82041589。

  (四)登记时间:2024年5月26日-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六、 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5-013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要求,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上述产品销量包含了部分外购成品再销售的量。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不含增值税)波动情况

  (二)主要原料价格(不含增值税)波动情况

  

  

  

  

  

  

  

  

  

  

  

  

  注:价格断档现象为该原料在该季度未采购,故无数据采集。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