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5年度外汇期货 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2025-04-15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规避进出口业务和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交易的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2025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实际使用的保证金及权利金额度在任何时间点最高不超过40,000万美元,上述额度可以灵活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5年度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等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为规避进出口业务和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相关业务在交易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及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概述

  (一)业务种类及交易目的

  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规避进出口业务和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交易的外汇期货及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二)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经营预测,预计2025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实际使用的保证金及权利金额度在任何时间点最高不超过40,000万美元,上述额度可以灵活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四)授权及期限

  鉴于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或业务条线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实施具体相关事项。

  授权期限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五)交易对手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均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具有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5年度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等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业务,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二)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三)信用风险:公司在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合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四)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五)法律风险:公司在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期货及衍生品。

  (二)严格控制外汇期货及衍生品的交易规模,公司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衍生品交易。

  (三)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外汇期货及衍生产品,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四)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五)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六)公司定期对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生产经营需求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为目的,依据实际业务的发生情况配套相应的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列报。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43,506.21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244.86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2,572.3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5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制造业)审计客户家数: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不在本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贺顺祥,2003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杰,202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2年5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邹志文,2001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1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198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53万元人民币(含税),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45万元人民币(含税)。公司综合考虑以往年度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投入人力及同业间的费用水平决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报酬。

  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较好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田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5号)同意注册,于2023年7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5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0,0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4,879,716.97元,实际募集资金1,445,120,283.03元。于2023年8月3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3]000439号”验证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92,110,192.29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50,787,686.45元;于2023年8月3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641,322,505.84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420,185,486.8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54,033,733.37元(其中,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后净利息收入为1,023,642.63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729,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信银行宁波江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7月31日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及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其中: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广东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子公司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分行、东方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经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3月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金铜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变更为“泰国年产8万吨精密铜管生产项目”,募投项目变更后,其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用于新项目“泰国年产8万吨精密铜管生产项目”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田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公司将原用于“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33150198373600003511)调整用于“泰国年产8万吨精密铜管生产项目”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2024年3月11日,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金田铜管有限公司、东方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金田铜业(香港)有限公司、东方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金拓国际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东方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公司金田铜业(泰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公司与东方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52,620,233.62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4157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6,8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72,9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3月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金铜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变更为“泰国年产8万吨精密铜管生产项目”,募投项目变更后,其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用于新项目“泰国年产8万吨精密铜管生产项目”投资。

  2024年,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金田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金田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金田股份募集资金在2024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额65,203.77元,超出部分系募集资金利息。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2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或全部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25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合计417,51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485,914,824股变更为1,485,497,314股,公司的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417,510元,注册资本由1,485,914,824元相应变更为1,485,497,314元。

  二、 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补充和完善,本次具体修订情况详见下表:

  

  本次修订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就上述事项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4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mYF6ourcME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4月24日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召开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关心的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楼城先生;财务负责人王瑞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丁星驰先生及独立董事谭锁奎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4日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mYF6ourcME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参与互动交流。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4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574-83005059

  邮箱:stock@jtgroup.com.cn

  六、其他事项

  投资者可在会后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相关条件前提下制定和实施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7,645,313.9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11日,公司总股本1,485,498,128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31,745,091股,以1,453,753,037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9,912,834.0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59,912,834.07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99,857,034.73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59,769,868.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7.8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59,912,834.0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4.61%。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下述中期分红条件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制定和实施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相关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