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对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者其他等值货币,业务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合作机构对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者其他等值货币,业务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业务约定期限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业务。
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司范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交易对方: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
三、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保理业务标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2、合作机构: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
3、保理期限:业务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业务约定期限为准;
4、保理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者其他等值货币;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
6、保理费率: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四、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部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保理业务的组织实施
1、在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开展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确定保理合同的具体金额等;
2、公司财经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及子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3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城西西路1号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3日
至2025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除上述议案外,会议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于2025年4月15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6、7、8、15、1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10、11、12、13、14、16、17、18、19、20、2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3、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9:30-11:30,13:0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城西西路1号董秘办(办公楼7012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星驰
联系电话:0574-83005059
联系传真:0574-87597573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城西西路1号
邮政编码:315034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三)其他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发出,于2025年4月14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丁利武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2025年度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2025年度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2025年度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2025年度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最高余额不超过24亿元的额度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较低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聂望友先生、岑丹恩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监事会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提名聂望友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提名岑丹恩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丁利武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按所在岗位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制度领取薪酬,不另行发放监事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公司原则上不发放薪酬和津贴,确有必要发放的,须经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监事丁利武、聂望友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过半数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监事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不存在违反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将继续依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制订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情况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中期分红条件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制定和实施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金田电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电材”)
宁波金田铜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铜管”)
宁波金田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有色”)
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新材料”)
宁波杰克龙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克龙精工”)
宁波金田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高导”)
宁波金田电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电磁”)
宁波金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进出口”)
宁波金田致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致远”)
宁波金田诚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诚远”)
宁波金田晟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晟远”)
宁波金田鹏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鹏远”)
广东金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田”)
广东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新材料”)
重庆金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田”)
江苏金田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材”)
香港铭泰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铭泰”)
金田(新加坡)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金田”)
金田铜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金田”)
金田铜业(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金田”)
铭泰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泰国际”)
金田铜业日本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金田”)
金田铜业(德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国金田”)
金田铜业(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金田”)
金拓国际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金拓”)
金松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金松”)
金拓国际实业(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金拓”)
宁波金田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供应链”)
金拓(新加坡)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金拓”)
金创国际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金创”)
金盛国际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金盛”)
金松进出口(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金松”)
江苏兴荣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荣铜业”)
江苏兴荣兆邦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荣兆邦”)
宁波科田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田磁业”)
包头科田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磁业”)
科田磁业(德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国磁业”)
以上被担保人除兴荣铜业、兴荣兆邦、科田磁业、包头磁业、德国磁业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外,其余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48,062.38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本议案审议通过之前已发生且截至本议案生效之日尚未解除担保义务(即担保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19,600.31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28,462.07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62,585.28万元(其中22,847.26万美元按2025年3月3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1782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40%。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形。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 上述担保事项及如下相关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向银行申请融资;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文件、公司及各子公司申请授信、贷款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决议等文件。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年度担保预计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持续的发展,满足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为金田电材、金田铜管、金田有色、金田新材料、杰克龙精工、金田高导、金田电磁、金田进出口、金田致远、金田诚远、金田晟远、金田鹏远、广东金田、广东新材料、重庆金田、江苏新材、香港铭泰、新加坡金田、香港金田、越南金田、铭泰国际、日本金田、德国金田、泰国金田、香港金拓、香港金松、泰国金拓、金田供应链、新加坡金拓、香港金创、香港金盛、泰国金松、兴荣铜业、兴荣兆邦、科田磁业、包头磁业、德国磁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48,062.38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本议案审议通过之前已发生且截至本议案生效之日尚未解除担保义务(即担保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金田高导、金田进出口、金田诚远、金田晟远、金田鹏远、广东金田、重庆金田、香港铭泰、铭泰国际、日本金田、泰国金田、香港金拓、兴荣兆邦、包头磁业)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19,600.31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金田电材、金田铜管、金田有色、金田新材料、杰克龙精工、金田电磁、金田致远、广东新材料、江苏新材、新加坡金田、香港金田、越南金田、德国金田、香港金松、泰国金拓、金田供应链、新加坡金拓、香港金创、香港金盛、泰国金松、兴荣铜业、科田磁业、德国磁业)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28,462.07万元。
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下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履约担保等银行综合授信业务。
经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公司、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向银行申请融资;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文件、公司及各子公司申请授信、贷款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决议等文件。期限为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上述担保及相关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1、金田电材
2、金田铜管
3、金田有色
4、金田新材料
5、杰克龙精工
6、金田高导
7、金田电磁
8、金田进出口
9、金田致远
10、金田诚远
11、金田晟远
12、金田鹏远
13、广东金田
14、广东新材料
15、重庆金田
16、江苏新材
17、香港铭泰
18、新加坡金田
19、香港金田
20、越南金田
21、铭泰国际
22、日本金田
23、德国金田
24、泰国金田
25、香港金拓
26、香港金松
27、泰国金拓
28、金田供应链
29、新加坡金拓
30、香港金创
31、香港金盛
32、泰国金松
33、兴荣铜业
34、兴荣兆邦
35、科田磁业
36、包头磁业
37、德国磁业
以上除兴荣铜业、兴荣兆邦、科田磁业、包头磁业、德国磁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外,其余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新加坡金拓、香港金创、香港金盛、德国磁业为新设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通过的担保额度包含本议案审议通过之前已发生且截至本议案生效之日尚未解除担保义务(即担保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子公司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事项系为满足被担保方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在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将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进行。部分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其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的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62,585.28万元(其中22,847.26万美元按2025年3月3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1782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40%。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