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成本领先战略,聚焦主营业务发展。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15,630.30万元,同比降低44.53%,主要系本期通拓科技出售不再纳入合并报表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48.68万元,同比增长17.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825.68万元,同比增长 22.28%,主要系锦纶板块盈利增加所致。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期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劲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劲松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郑期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劲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劲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期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劲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劲松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期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劲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劲松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期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劲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劲松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期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劲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劲松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9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张杭江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拟投资建设“20万吨PA6功能性锦纶长丝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9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14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郑期中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20万吨PA6功能性锦纶长丝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的要求,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化纤板块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1、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2、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建设“20万吨PA6功能性
锦纶长丝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20万吨PA6功能性锦纶长丝项目;
● 投资金额及来源:本项目总投资273,800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 公司本次项目建设使用的土地,拟通过参与竞拍的方式取得义乌市“五洲大道与上佛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二”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土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土地面积约为135,933.2平方米(土地具体位置、土地面积和交易金额等以实际出让文件为准)。
●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
1、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建设期及投资回收期等计划和预测存在不能按期推进和实现的风险;
2、未来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波动、投资周期较长、行业市场不达预期等风险,短期内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项目建设投资额较大,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公司将积极开展与各金融机构合作,保障项目资金顺利筹措到位,但仍存在项目资金无法按期到位导致项目延期、变更或无法完成的风险;
4、本次投资项目尚需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立项备案、环评报批、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等程序,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审批与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5、本次拟竞拍的土地使用权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夯实主业,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参与竞拍的方式取得义乌市“五洲大道与上佛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二”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实际出让文件为准),并在取得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投资建设“20万吨PA6功能性锦纶长丝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273,800万元,建设周期为5年。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20万吨PA6功能性锦纶长丝项目”的议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竞拍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根据义乌市“五洲大道与上佛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信息,公司拟竞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如下:
1、地块名称:五洲大道与上佛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二;
2、出让面积:135,933.2平方米;
3、土地主用途:一类工业用地;
4、土地位置:义亭镇、佛堂镇交界处;
最终用地位置、面积、土地用途、使用年限等情况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内容为准。公司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为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其他关系,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万吨PA6功能性锦纶长丝项目;
2、项目地点: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五洲大道与上佛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
3、投资金额:预计总投资273,8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257,200万元;
4、项目建设周期:预计项目建设期为5年,分二期(3+2)实施。一期年产10万吨DTY锦纶PA6长丝,建设周期3年;二期年产10万吨DTY锦纶PA6长丝,建设周期2年。
5、建设模式:新建
6、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按照全流程信息化智能制造生产模式设计,购置纺丝设备、拉伸变形机、纺丝辅助设备、空调机组、制冷系统、空压系统、检验设备、物流和智能制造系统、废水处理设备等先进设备,预计总投资273,800万元,形成年产20万吨PA6功能性锦纶长丝的生产能力。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7、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高品质差别化锦纶PA6长丝市场前景广阔。国内锦纶产品目前以PA6为主,消费者对于抗紫外线、吸湿排汗等需求的增长,让锦纶的高强度、高耐磨性、耐高温低温等性能有了用武之地。高品质差别化锦纶PA6长丝产品以面向户外运动类服装为主,市场需求量极大。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24年本)》第一类 鼓励类“二十、纺织”的国内投资项目。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省、市的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化纤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发展目标:到2025年,规模以上化纤企业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化纤产量在全球占比基本稳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行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高性能纤维研发制造能力满足国家战略需求。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企业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达8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80%。绿色制造体系不断完善,绿色纤维占比提高到25%以上,生物基化学纤维和可降解纤维材料产量年均增长20%以上,废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规模进一步发展,行业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形成一批具备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构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现代产业体系,全面建设化纤强国。
2022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个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化纤行业与纺织业协同布局,加快发展高性能纤维,并从完善创新机制、优化调整产业布局、加快绿色低碳发展三个方面提出建议。《意见》的提出为高性能纤维行业的发展指明了发展方向,并提供了有利的政策支撑。
随着锦纶产业链转型升级和下游消费需求趋势的改变,大众对于精细化产品、户外运动、骑行类的产品需求开始逐渐提高,国内锦纶产品的渗透率依然有广阔的提升空间。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是聚焦主业,优化资产,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投资项目也是基于未来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中高端民用锦纶长丝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近年来,公司承担了国家火炬项目7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1项、省级科技项目达50多项;拥有授权发明专利25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在申请发明专利7项;共计34项,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为公司研发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四、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投资是从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出发、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拓展,有利于在夯实主业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巩固公司在差异化民用锦纶长丝细分领域的行业地位,完善公司纺织纤维产品业务布局,保持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实现产业升级。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投资项目尚需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立项备案、环评报批、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等程序,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审批与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项目建设投资额较大,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公司将积极开展与各金融机构合作,保障项目资金顺利筹措到位,但仍存在项目资金无法按期到位导致项目延期、变更或无法完成的风险。
3、未来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波动、投资周期较长、行业市场不达预期等风险,短期内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本次拟竞拍的土地使用权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充分关注外部环境、市场与行业的变化,审慎决策,同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强化风险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3日 09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3日
至2025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人单位证明(受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于2025年4月3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公司证券合规部进行登记(也可用传真或电话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期需时半日。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雪峰西路751号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合规部
邮政编码:322000
联系人:张益惠 葛美华
联系电话:(0579)85261479
联系传真:(0579)85261877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