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上接D105版) 2025-04-15

  (上接D105版)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山东鲁高襄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九)山东省路桥集团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成立日期:2022年10月19日

  3.法定代表人:蔺高才

  4.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5.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十层1018室

  6.经营范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其他通用仪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电车销售;轮胎销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试验机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润滑油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林业产品销售;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山东省路桥集团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山东省路桥集团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十)滨州市滨路工程材料再生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成立日期:2017年7月4日

  3.法定代表人:张英泽

  4.注册资本:2,900万元人民币

  5.住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滨北工业园区永莘路133号

  6.经营范围:沥青砼铣刨回收料冷、热再生;水泥稳定碎石铣刨回收再生;水泥砼铣刨回收料再生利用;降噪、减震、抗滑型SMA路面材料销售;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及销售;预制管、预制板、预制构件制造销售;各型号沥青砼、水稳碎石生产及销售;公路工程、市政工程施工;钢筋、钢绞线及筑路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滨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山东省滨州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持股49%。滨州市滨路工程材料再生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滨州市滨路工程材料再生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十一)山东高速路桥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2月7日

  3.法定代表人:徐文成

  4.注册资本:1万港币

  5.住所:香港湾仔港湾道6-8号瑞安中心27楼2701室

  6.经营范围: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

  7.股权结构:本公司子公司山东高速路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持股100.00%,山东高速路桥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山东高速路桥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十二)四川省元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2月27日

  3.法定代表人:王培光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

  5.住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212国道东方花园1栋2单元105室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广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四川省元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及经营层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担保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对前述担保额度在符合规定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各子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拓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为担保金额上限,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及业务期限需根据公司具体经营需求办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

  公司及各子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担保公平对等。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2,058,827.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429,376.31万元的84.75%;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担保余额合计77,714.3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0%。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担保余额2,120.0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9%。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5-29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山东路桥”)子公司中国山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经集团”)拟向中国山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合作公司”)借款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年利率为1年期LPR,期限不超过24个月。按2025年3月31日LPR(3.10%)计算,本息合计74,3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借款将根据项目资金需求分批次提供。

  2. 国际合作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为同受高速集团控制下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马宁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发生后,因连续十二个月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各类交易金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工商登记信息

  名称:中国山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3050483X

  法定代表人:庄勇

  注册资本:150,07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济南市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16-18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对外劳务合作;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公路管理与养护。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对外承包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园区管理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建筑材料销售等。

  2.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国际合作公司为高速集团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为同受高速集团控制下的关联方。

  3.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末,国际合作公司经审计总资产316,150.51万元,所有者权益227,198.15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78,897.09万元,净利润8,990.2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末,国际合作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416,676.82万元,所有者权益239,528.05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43,429.10万元,净利润9,500.85万元。国际合作公司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4.国际合作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外经集团向国际合作公司借款7.00亿元。借款年利率为1年期LPR(不含税),期限不超过24个月。

  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双方平等协商,参考外经集团银行短期融资平均利率确定本次借款年利率为1年期LPR,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拟签署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山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山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1.乙方向甲方借款700,000,000.00人民币(大写:柒亿元整,或等值外币),甲方将按照乙方资金需求分批次支付。

  2.自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需在收到款项之日起24个月内将借款本息归还给甲方。

  3.借款利率为1年期LPR,借款利息应于还款日当天一次性支付到甲方账户,由此产生的相关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4.借款用于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乙方保证款项使用合法合规。

  5.乙方未按协议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为国内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20%。

  本协议项下借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国内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20%。罚息支付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6.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分歧或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友好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外经集团本次向国际合作公司借款,有利于经营业务的发展,满足经营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披露的本次借款外,2025年初至2月28日,公司未与高速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其他财务资助。2025年初至2月28日,公司与高速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购买材料、提供劳务等各类日常关联交易49.51亿元(未经审计),公司以年度为单位,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截至目前,不包含本次交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公司与高速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之外的关联交易44,159.28万元(未经审计)。具体如下:

  1.2024年8月,公司子公司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高速环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融资性售后回租)》,租赁本金4,000万元,租金总额合计4,406.02万元。

  2.2024年11月,公司子公司山高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天津奥能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开展无追索权的反向确权保理业务,金额合计3,090万元。

  3.2024年12月,公司子公司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山东高速日照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受让山东高速日照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1,824.03万元。

  4.2025年4月,公司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暨新材料产业园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社会投资人+工程总承包+运营(F+EPC+O)(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拟以自有资金或指定第三方出资34,839.23万元,与联合体成员浙江慕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联方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以增资形式入股本项目省级EOD库申报实施主体南京江南循环经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披露的《关于中标南京EOD项目并出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4位独立董事均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表决,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会议决议

  外经集团本次接受国际合作公司财务资助,有利于满足经营资金需求。本次借款利率参考外经集团银行短期融资平均利率确定,遵循一般商业条款,且上市公司对该借款无须提供抵押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度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借款协议》文本。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5-31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莉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 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 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 不适用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5-32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王莉,作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 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 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王莉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5-33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印发《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5-23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1,560,998,425股扣除回购的股份9,159,925股后的1,551,838,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具有多年路桥项目承揽、施工的业务经验,具备科研、设计、施工、养护、投融资等完善的业务体系和管理体系,是全领域、全产业链的工程建设服务商。报告期内,公司以路桥工程施工与养护为主营业务,持续优化业务结构,积极开发市政、产业园区、铁路、轨道交通、装配式建筑、钢结构、清洁能源、环境治理等业务,抗风险能力持续加强。2024年公司实现中标额914.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713.48亿元,同比下降2.29%;实现利润总额36.57亿元,同比下降1.6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22亿元,同比增长1.47%。截至 2024年12月末,公司资产总额1,633.61亿元,较年初增长17.07%;负债1,279.88亿元,较年初增长19.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42.94亿元,较年初增长7.06%。

  (一)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路桥工程施工业务实现收入624.2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87.49%;养护工程施工业务实现收入49.9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

  1.路桥工程施工业务与产品

  公司在路桥综合、市政工程、产业园区、轨道交通、钢结构、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领域拥有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报告期内,公司承建山东“十四五”重点工程项目、山东省“九纵五横一环七射多连”高速公路网重要组成部分济南至宁津高速公路、庆云至章丘高速公路、S31泰新高速公路徂徕枢纽至新泰枢纽段改扩建工程、日兰高速大庄枢纽至竹园枢纽段改扩建项目、董家口至梁山(鲁豫界)公路沈海高速至新泰段工程、济南绕城高速公路港沟至殷家林枢纽段改扩建工程、荣乌高速烟台枢纽至蓬莱枢纽段改扩建工程、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济南至东阿高速公路齐河至东阿段等;修建青岛快速路、济宁快速路、烟台快速路等地级市重点交通规划项目;修建济南地铁9号线、青岛地铁6号线、宁波至慈溪铁路、摩洛哥高速铁路连接线等轨道交通项目;承建济潍零碳高速光伏项目,实施了全国首个光伏与边坡一体化试验路段,实现了边坡防护、排水和发电的有机融合;承建薛城经济开发区奚仲产业园、临沧工业园区综合配送产业园、日照五莲县汽车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洛阳中科信息产业园等产业园项目;承建临沂市蒙河双堠水库工程、济宁市洙水河治理工程等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公司近年参建主要项目一览表

  2.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务与产品

  公司是国内较早进入道路养护施工领域的企业,截至目前,公司高速公路养护里程突破9,000公里。多年来,公司以打造国内领先的基础设施综合养护服务商为发展目标,积极研究应用绿色低碳养护技术,大力发展绿色养护产业。“十四五”期间,按照“绿色养护新材料、智能养护新设备”的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产业链向上游高效益领域拓展,养护业务在做强、做优的基础上逐渐实现做深、做精。一是成功构建了预防性养护全产业链业务体系,实现了微表处、超表处、超薄罩面等预防性养护工艺全产业链发展贯通。微表处技术已成功推广应用超过1,370万㎡,超表处技术应用面积突破270万㎡,超薄罩面技术应用面积达到410万㎡,其中,超薄罩面技术在青岛胶州湾跨海大桥实现了跨海大桥桥面维修的首次应用。二是基于研发、施工、反馈、改进的良性循环,形成了涵盖就地热再生、就地冷再生、厂拌热再生、厂拌冷再生四类路面再生类型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制造体系。自主研发的就地热再生设备,累计再生面积达到2,180万㎡,节约石料201万吨、沥青12.8万吨,有效提高了资源利用率,推动绿色养护技术发展。三是致力于打造集研发、生产、施工、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养护产业格局,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果。已建成融雪剂、交安材料、伸缩缝、声屏障等养护业务相关产品生产线。成功研发新能源高速清扫车、多用途除雪车等新型养护设备,实现批量化生产,降低采购成本的同时,有效提高了设备利用率。四是持续完善养护基地建设布局,采用“永临结合”模式,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已建成35个养护基地,形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绿色环保的养护基地网络体系,通过基地化运作,实现了混合料销售、国省道养护、再生工艺推广、绿化保洁等综合“养护+”项目市场拓展,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养护市场竞争力。

  多年来,公司致力于打造品质养护工程,为社会公众提供高品质出行服务,贯彻预防性养护、绿色养护理念,降低高速公路全生命周期养护成本,持续推进业务从“传统养护”向“精准化、绿色化、机械化、智能化养护”转变,赢得了社会各界和运营单位的普遍认可,树立了山东路桥“绿色低碳、精准长效”养护品牌。

  (二)公司市场情况与市场地位

  1.国内外市场情况

  国内市场情况。从全国来看,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等数据,2024年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6轴7廊8通道”已建成路线里程超过26万公里,铁路营业里程超16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超4.6万公里,全国铁路新增营业里程3,113公里,其中高铁2,457公里;新增公路通车里程约5万公里,其中新改(扩)建高速公路超8,000公里。全年新改建农村公路约16万公里,实施养护工程约25万公里。山东省方面,2024年山东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指出,到2024年底,高速铁路里程达到3,047公里,居全国第一位。高速公路达到8,755公里,六车道及以上占比提升到40%。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达到12条、超过450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7,570公里。

  国外市场情况。根据商务部、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规模稳步提升,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11,819.9亿元,较上年增长4.2%;新签合同额19,036.3亿元,增长2.1%。2024年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额中建筑业投资额40亿美元,比上年减少40.0%。我国企业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新签承包工程合同额16,556.5亿元人民币,增长1.4%;完成营业额9,882.1亿元人民币,增长4.5%。

  公司持续巩固路桥施工业务领域,立足山东区域优势,辐射全国。开辟“进城”新路径,构建“出海”新格局,业务结构日趋丰富,构建多极支撑的业务体系,抗风险能力增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中标额914.8亿元。

  2.市场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竞争实力和市场地位稳步上升,入选2024年建筑业企业200强榜单第46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4]3805号),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维持“22山路01”“22山路02”“24山路01”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无变化。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4]11309号),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24山路02”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4〕3804号),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A,“山路转债”的信用等级维持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