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5-01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3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国强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出具了专项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在日常支付中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各项募集资金的审批、支付,跟踪资金流向,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当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夏涛先生和周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各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三年,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选举产生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4日
附件:
议案九附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夏涛先生简历
夏涛先生,198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5年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应用化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2005年至2013年任华瑞科力恒(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经理,2013年至2018年任霍尼韦尔自动化集团工业安全事业部经理,2018年至今任盟莆安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3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夏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夏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
2、周敏女士简历
周敏女士,197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9年6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院取得法学学士,2005年6月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取得经济学硕士,2006年获评为助理研究员。1999年7至2000年3月任职于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3月至今任职于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6月至今担任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周敏女士兼任北京青鸟国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等多家公司职务。2015年3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周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外,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周敏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5-023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规定,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8号)核准文件,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由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投资者以货币资金认购74,422,182股。截止2022年11月3日,本公司已收到承销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转付认购对象缴付的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1,786,876,589.82元扣除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50,032,544.51元后的募集资金1,736,844,045.31元。所有认购对象均以货币方式出资,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3日验证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13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公司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2年11月4日,公司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1月9日,公司、安徽青鸟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四川久远智能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7月21日,公司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2月26日,公司、正天齐消防设备(安徽)有限公司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11900461810702)已于2024年12月6日完成销户。
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4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正天齐消防设备(安徽)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青鸟消防安全产业园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新增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公司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4,356.40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并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出具了《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2]第 010947号)。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置换。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前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使用30,7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4年1月9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7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前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使用39,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已于2024年4月24日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9,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8,560.00万元。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3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为人民币3,735,220.83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余额0.00元。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节余使用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898,222,506.27元,公司将根据后续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计划合理安排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4日
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5-020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青鸟消防”)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4年
2、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3,045,688.5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070,813,100.25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 2023年度现金股利260,448,781.60元,减去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3,273,686.36元及其他影响,合并报表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10,136,320.82元;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32,736,863.6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07,078,500.89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 2023 年度现金股利260,448,781.60元,减去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3,273,686.36元及其他影响,母公司报表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26,092,896.53元。
3、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同时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 2024年度经营现状、盈利情况、股本规模,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出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25年4月14日的总股本736,300,291股扣除拟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12,259,200股后的股本724,041,0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预计人民币144,808,218.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股本144,808,21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81,108,509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报告期末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不送红股。
年报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票期权行权、回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4、本年度累计分红总额为144,808,218.2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以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299,834,977.56元(不含交易费用),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股份回购金额合计为444,643,195.76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5.94%。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超分现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52亿元、人民币2.98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98%、3.35%,均低于50%。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5-022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
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4日,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
根据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18万元人民币/年(税前),监事津贴的标准为15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及经营发展状况,岗位职责及工作业绩等因素确定。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按其在公司所任职务领取相应报酬。公司2024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期内的税前报酬请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中的相关内容。
二、2025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本议案适用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本议案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年薪=基本年薪+绩效薪酬+津贴,董事津贴为18万元人民币/年(税前)。如董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除董事津贴以外另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相应薪酬,基本年薪区间为50万元至200万元;董事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仅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独立董事津贴的标准为18万元人民币/年(税前),按月发放。
(3)监事薪酬方案:监事津贴的标准为15万元人民币/年(税前)。如监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除监事津贴以外另按其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年薪=基本年薪+绩效薪酬+奖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相应薪酬,基本年薪区间为50万元至200万元。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