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从2025年4月15日起增加财通证券为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创新药ETF,基金代码:159992)的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根据本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从2025年4月15日起增加东方证券为银华国证港股通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港股创新药ETF,基金代码:159567)、银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港股消费ETF,基金代码:159735)的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根据本公司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从2025年4月15日起增加东海证券为银华工银南方东英标普中国新经济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新经济ETF,基金代码:159822)、银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港股消费ETF,基金代码:159735)、银华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港股通医药ETF,基金代码:159776)的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根据本公司与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从2025年4月15日起增加万联证券为银华工银南方东英标普中国新经济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新经济ETF,基金代码:159822)的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5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暂停及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如有)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及投资运作情况,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鉴于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1日香港联合交易所休市且港股通服务暂停,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5年4月18日起暂停下列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如有)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自2025年4月22日起恢复下列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如有)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具体暂停及恢复相关业务如下表所示: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在2025年4月18日及2025年4月21日,银华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指港股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科创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国证港股通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银华恒生港股通中国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银华工银南方东英标普中国新经济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二级市场交易业务将正常进行。
2.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1月10日发布公告,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250)自2020年1月13日起暂停非直销销售机构1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详情请参见相关公告。自2025年4月22日起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继续暂停非直销销售机构1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3.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5年1月27日发布公告,银华美元债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A:007204;C:007205;D:019630)自2025年1月27日起调整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额,详情请参见相关公告。自2025年4月22日起银华美元债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继续暂停100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4.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5年3月31日发布公告,银华海外数字经济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A:016701;C:016702)自2025年3月31日起调整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额,详情请参见相关公告。自2025年4月22日起银华海外数字经济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继续暂停5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5. 若境外交易所休市日安排、境外主要投资场所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境外交易所休市原因带来的不便,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的业务安排。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或者400-678-3333)获取相关信息。
6.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