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4-14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33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29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9日

  至2025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至3项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5年4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第4项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5年4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长春市天泽大路3333号亚泰会议中心。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长春市天泽大路3333号亚泰会议中心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政编码:130000             联系人:韦媛、顾佳昊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202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34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增持进展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持计划内容: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集团”)拟自2024年7月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每股净资产1.62元。

  ● 本次增持计划变更情况: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6个月(至2025年6月30日)。

  ● 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7,402,2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8%,增持金额为人民币88,092,756.66元。

  ●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本次增持主体为长发集团。

  (二)增持主体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春市国资委”)及长发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4,811,5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46%。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长发集团拟自2024年7月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每股净资产1.62元。详见2024年7月1日公司披露的股份增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1号)。

  三、增持计划的变更情况

  2024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长春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延长股份增持计划期限的告知函》,根据公司股价变动等实际情况,延长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6个月(至2025年6月30日),除延长实施期限外,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其余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六次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十次临时董事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长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7,402,2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8%,增持金额为人民币88,092,756.66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87,125,1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6%,长春市国资委持有公司股份295,088,6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08%,两者合计持有公司 482,213,78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84%。

  五、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长发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28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宋尚龙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原因,宋尚龙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宋尚龙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宋尚龙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

  宋尚龙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多年,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治理、团队建设与战略布局,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宋尚龙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29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辞职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孙晓峰先生、翟怀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原因,孙晓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翟怀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董事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上述董事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公司已于2025年4月13日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部分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后续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及董事会对上述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30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监事辞职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继忠先生、监事会副主席张秀影女士、监事陈亚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原因,陈继忠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张秀影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副主席及监事职务;陈亚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监事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上述监事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现有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公司已于2025年4月13日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部分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后续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及监事会对上述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32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13日在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经半数以上监事推举,由监事陈波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提名曲国辉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职期限至第十三届监事会届满。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附:简历

  曲国辉,男,196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曾任长春市城市科学研究所干事,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设计院副院长、院长,长春汽车经济贸易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长春市规划局副局长、局长、党委书记,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31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于2025年4月13日在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副董事长、总裁刘树森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李斌先生委托董事于来富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议,现提名陈铁志先生、王彪先生、高文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职期限至第十三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附:简历

  陈铁志,男,196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曾任长春市土地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长春市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长春市国土资源局绿园分局局长、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土地监察专员,长春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主任,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长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组书记、主任,长春市二道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副书记、书记、一级巡视员,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王彪,男,197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二道区财政局副局长、局长,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党委书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现任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高文涛,男,197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曾任长春市财政局非税处副处长、社保处副处长、产业发展处处长。现任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