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4月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注1: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持股数量;
注2: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31,478,5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注1: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持股数量。
注2: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31,478,531股,占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1.95%。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