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5-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9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启智东街188号B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9日
至2025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进行登记;
(2)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股东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通过电子邮件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方式请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4月29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邮件方式在邮件内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邮件标题请注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4月29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ir@ezviz.com邮箱;
(5)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册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人如需参加股东大会,应作为受托人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参加。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2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30-17:00)
3、公司不接受登记时间以外的时间进行参会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静文、陈菁婧,电话0571-86612086
电子邮箱:ir@ezviz.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启智东街188号萤石网络董事会办公室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5-005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以通讯结合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5年4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丹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由于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十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十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审计机构亦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1.根据《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公司对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按照转增股本后的股本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2.2024年4月,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达成了对杭州赋睿科技有限公司的控制,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蒋海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航标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威海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蒋海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航标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威海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蒋海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航标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威海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5-010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40号)核准,萤石网络2022年12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28.77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112,5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3,236,625,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共计人民币89,149,764.15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A股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147,475,235.85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1,365,252.83元(不包括发行费用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2月22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2)第0061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除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246,747,048.51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941,402,866.19元(含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人民币490,000,000.00元、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66,784,661.8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2年12月22日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萤石软件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兴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存储情况及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该专用账户余额全部转入上述其他专用账户中,转出金额将继续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该专用账户已销户。
此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除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246,747,048.51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2月24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3,718,854.8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109,983.02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关于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3)第E00014号)。其中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3年3月2日止,本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3年12月29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萤石软件有限公司、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86,512.98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4年12月20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萤石软件有限公司、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711.07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49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1月3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年1月3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 179,488.91 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萤石软件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 98,842.16 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新一代物联网云平台项目”与“智能家居核心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分阶段提供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至前述募投项目全部完成之日止,并在借款到期后分期、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4年12月20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即由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12月。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公司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部分主要系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取得的收益所得。
注2:萤石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于2024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固,但项目尚未完成工程决算,因此项目仍有款项尚未支付,预计于项目决算后根据合同约定完成剩余款项支付。
注3:萤石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于2024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扩大了公司研发及办公场所,减少了租入办公场地的支出,优化了工作环境,为萤石公司打造可信赖的安全智能家居产品和物联网平台提供实体空间保障,支撑萤石公司可持续发展,不断为家庭、个人及小微企业提供智能化产品和优质服务,此项目较难单独核算已实现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