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5-00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3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瑷鲡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6)。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2024年的经营情况及2025年公司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兼顾公司发展、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的了解,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公司监事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公司监事会同意通过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5-008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稳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舒恺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的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增加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将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
注: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和服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产品、商品,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稳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并同意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5-012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4年度科创板集成电路
制造环节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15: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问答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至4月17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或通过电话(0570-3091960)、邮件(Grandit_IR@grandit.com.cn)等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15:00-17:00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2024年度科创板集成电路制造环节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问答
三、 参加人员
董事、总经理:陈刚先生副总经理:陈东强先生
董事会秘书:陈立峰先生
财务负责人:孙琳先生
独立董事:余伟平先生、徐静女士、石建宾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15:00-17: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至4月17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或通过电话(0570-3091960)、邮件(Grandit_IR@grandit.com.cn)等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0-3091960
邮箱:Grandit_IR@grandit.com.cn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5-009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注: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注1]:2022年签署朗迪集团、天龙股份、浙江黎明、富佳股份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朗迪集团、天龙股份、浙江黎明、富佳股份、甬矽电子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签署朗迪集团、天龙股份、甬矽电子、申昊科技2023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2年签署传化智联、正强股份、雪龙集团等上市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雪龙集团、西测测试等上市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签署雪龙集团、福莱蒽特、金鹰股份、西测测试等上市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含税),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含税),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三) 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5-006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现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巨芯”或“公司”)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8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9,319,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13,072,420.00元,坐扣保荐和承销费用(不含税)89,727,505.3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823,344,914.62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等发行费用16,594,596.5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806,750,318.0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6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的差异系公司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89.6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于2023年8月至9月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化小微综合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11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11月至12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衢州分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12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中巨芯(湖北)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IPO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支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增资的议案》,在地缘政治等国际环境大背景下,根据国内外市场与客户的需求变化,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审慎评估后,明确在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同意将“中巨芯潜江年产19.6万吨超纯电子化学品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120,000.00万元调减为50,800.00万元,并将调减的69,2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到“10.07万吨/年电子湿化学品扩能改造项目”、“集成电路用先进电子化学材料项目(一期)”和“电子级硫酸配套年产10.2万吨高纯三氧化硫项目”中,对应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别为25,200.00万元、35,000.00万元和9,0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巨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巨芯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巨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中巨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尚未开始计算预计效益,下表同。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5-007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15,179.72元(合并报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8,865,085.39元,公司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25,977,742.66元(合并报表)。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77,276,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386,38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占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3.75%。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注: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截至目前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2024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故上表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系指2024年度。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2024年的经营情况及2025年公司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兼顾公司发展、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发展状况与资金情况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