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11

  证券代码:688478         证券简称:晶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并送达,并于2025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宁主持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建立了安全保障措施,能够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人;不同意0人;弃权0人。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特此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478         证券简称:晶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确保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二) 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 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 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未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建立了安全保障措施,能够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478                  证券简称:晶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鼓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的号召,且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李辉先生拟使用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自2025年4月1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次增持股份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态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 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筹措进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李辉先生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李辉先生。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增持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李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996,6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90%;李辉先生控制的南京盛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6,581,0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6%;李辉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南京海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406,9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3%。

  综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李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25.29%的股份。

  (三)在本公告披露之前12个月内,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鼓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的号召,且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李辉先生拟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态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5年4月11日起6个月内,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地资金安排

  本次增持计划所需资金均为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相关增持主体承诺

  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实施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筹措进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