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二、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东南大道一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元生先生主持。
5、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700名,代表股份数140,131,5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8654%。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名,代表公司股份136,453,1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4227%;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691人,代表公司股份3,678,4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427%;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94名,代表公司股份12,932,6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56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776,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9%;反对224,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9%;弃权1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77,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573%;反对224,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21%;弃权1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06%。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772,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41%;反对223,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4%;弃权1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74,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72%;反对223,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74%;弃权1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54%。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733,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58%;反对227,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1%;弃权17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34,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02%;反对227,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68%;弃权17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30%。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736,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9%;反对23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1%;弃权16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37,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434%;反对23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85%;弃权16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82%。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552,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67%;反对419,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0%;弃权16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53,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222%;反对419,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99%;弃权16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79%。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707,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76%;反对207,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4%;弃权2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08,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230%;反对207,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76%;弃权2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94%。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41,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294%;反对367,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47%;弃权2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41,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294%;反对367,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47%;弃权2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59%。
关联股东徐元生、徐冉、张卫兵、张展宇、邹雪峰、张郭一回避表决。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539,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78%;反对363,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2%;弃权22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41,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255%;反对363,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84%;弃权22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61%。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662,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52%;反对204,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6%;弃权26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63,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727%;反对204,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74%;弃权26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98%。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591,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43%;反对310,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8%;弃权22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92,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206%;反对310,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32%;弃权22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61%。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70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77%;反对203,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5%;弃权2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09,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246%;反对203,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66%;弃权2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88%。
该议案需经特别决议通过,表决结果已超过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71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93%;反对203,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5%;弃权2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11,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16%;反对203,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66%;弃权2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18%。
该议案需经特别决议通过,表决结果已超过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695,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86%;反对203,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5%;弃权2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96,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264%;反对203,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66%;弃权2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70%。
该议案需经特别决议通过,表决结果已超过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2027年度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561,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32%;反对345,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8%;弃权2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62,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918%;反对345,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46%;弃权2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36%。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589,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34%;反对321,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3%;弃权2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90,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114%;反对321,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44%;弃权2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42%。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徐元生、张卫兵、张展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徐元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36,640,640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份总数的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441,72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73.0068%。
2、选举张卫兵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36,675,240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份总数的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476,32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73.2743%。
3、选举张展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36,629,799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份总数的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430,88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72.9230%。
上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顾建平、管亚梅、钱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顾建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36,594,924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份总数的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396,0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72.6533%。
2、选举管亚梅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36,577,540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份总数的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378,62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72.5189%。
3、选举钱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36,731,552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份总数的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532,6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73.7098%。
上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的叶嘉雯、蒋瑞律师对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25-025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举手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与会代表经过讨论一致同意选举邹雪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邹雪峰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个人简历
邹雪峰:男,1973年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公司容器事业部部长、质保部部长、监事,董事,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项目部部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607,432股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25-026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元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徐元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徐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黄淑英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张郭一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郭一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其联系方式为: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东南大道一号
电话:0512-58913056
传真:0512-58683105
邮箱:stock@hailu-boiler.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唐祖产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董事张展宇先生、独立董事管亚梅女士、钱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管亚梅女士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董事张卫兵先生、独立董事钱坤先生、顾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钱坤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董事邹雪峰先生、独立董事顾建平先生、管亚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顾建平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董事长徐元生先生、董事张卫兵先生、独立董事顾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长徐元生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陈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敏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其联系方式为: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东南大道一号
电话:0512-58913056
传真:0512-58683105
邮箱:stock@hailu-boiler.cn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简历
1、徐冉:男,1982年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董事,现任公司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29,456,302股股票,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徐元生先生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除此以外,徐冉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张郭一:女,1983年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40,000股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郭一女士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一次通报批评,后本人加强学习,认真整改,强化责任,因其任职公司多年,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情况熟悉,其本人具有丰富的信息披露实操经验和专业理论水平,本次聘任张郭一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除上述情形外,张郭一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其他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黄淑英:女,1978年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任职于苏州勤业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起任职于张家港市格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历任主办会计、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唐祖产:男,1965年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84年10月至1990年8月历任张家港市钢绳厂助理会计、主办会计、财务科长。1990年9月至2003年12月历任张家港市华光钢丝厂董事、财务科长。2008年3月至今,任公司核算办主任、审计部部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3,000股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陈敏:女,1986年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级经济师。2011年5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证券投资部,2011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2年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25-027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时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选举邹雪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七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非独立董事:徐元生先生(董事长)、张卫兵先生、张展宇先生;
独立董事:顾建平先生、管亚梅女士、钱坤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邹雪峰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上述人员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4月1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亚梅女士、钱坤先生、张展宇先生,其中管亚梅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钱坤先生、顾建平先生、张卫兵先生,其中钱坤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顾建平先生、管亚梅女士、邹雪峰先生,其中顾建平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徐元生先生、张卫兵先生、顾建平先生,其中徐元生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的任期三年,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二、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聘任情况
1、总经理:徐冉先生
2、财务负责人:黄淑英女士
3、董事会秘书:张郭一女士
4、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唐祖产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陈敏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张郭一女士及陈敏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上述人员均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的要求,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三、相关人员离任及第六届监事会延期情况
1、本次换届完成后,王申申先生、张郭一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中张郭一女士为董事会秘书);张卫兵先生、周华先生、王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中张卫兵先生为公司董事);于北方女士、陆文龙先生、冯晓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申申先生、周华先生、王平先生、于北方女士、陆文龙先生及冯晓东先生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张卫兵先生持有本公司757,332股股份,张郭一女士持有本公司40,000股股份。上述人员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的发展所做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根据相关治理文件及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延期至《公司章程》及相关配套制度修订后取消,在此之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监事相应的义务和职责,公司本次监事会延期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