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控股)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4-11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1、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安智驭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智驭”)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申请1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保证担保;

  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安智驱汽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智驱”)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智轩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轩兴”)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4、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智晟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智晟”)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5、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长春富奥万安制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奥万安”)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1,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6、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万安”)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西支行申请新增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度10,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

  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新增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度10,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

  7、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广西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万安”)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申请新增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度7,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

  (二)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控股)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万安智驭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1999年08月02日

  2、住    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

  3、法定代表人:朱哲剑

  4、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万元

  5、经营范围:制造、销售,设计、研发:机械设备及零部件、汽车(摩托车)及零部件、轨道车辆制动系统部件;普通货物运输(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万安智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万安智驭100%的股权。

  7、财务状况

  单位:元

  

  (二)浙江万安智驱汽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 2002年06月17日

  2、住    所: 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1号

  3、法定代表人:陈锋

  4、注册资本: 伍仟捌佰壹拾万元整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万安智驱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万安智驱100.00%的股权。

  7、财务状况

  单位:元

  

  (三)浙江智轩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2年05月20日

  2、住    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店口镇中央路188号9号厂房

  3、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4、注册资本:贰仟陆佰伍拾万元整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智轩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智轩兴80.00%的股权。

  7、财务状况

  单位:元

  

  (四)安徽万安智晟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 2022年04月06日

  2、住    所: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振宁路(盛隆公司内)

  3、法定代表人:赵永大

  4、注册资本: 壹亿元整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万安智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万安智晟30.00%的股权,通过安徽万安、安徽盛隆间接持有万安智晟66.44%的股权。

  7、财务状况

  单位:元

  

  (五)长春富奥万安制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5年11月12日

  2、住    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首善大街588号

  3、法定代表人:孙海

  4、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5、经营范围: 汽车(摩托车)制动系统、离合操纵系统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服务及备件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富奥万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富奥万安60.00%的股权。

  7、财务状况

  单位:元

  

  (六)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4年08月17日

  2、注册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

  3、法定代表人:赵永大

  4、注册资本:52,785.804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安徽万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安徽万安96.0122%的股权。

  7、财务状况

  单位:元

  

  (七)广西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5年06月04日

  2、注册地点:柳州市柳东新区水湾路2号柳东标准厂房B区B-2号厂房1层东2、3跨

  3、法定代表人:赵永大

  4、注册资本:捌仟万圆整

  5、经营范围: 汽车底盘系统及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广西万安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通过安徽万安持有广西万安96.0122%的股权。

  7、财务状况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万安智驭、万安智驱、智轩兴、万安智晟、富奥万安、安徽万安、广西万安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目前未签订授信担保协议,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相关协议。

  为满足万安智驭、万安智驱、智轩兴、万安智晟、富奥万安、安徽万安、广西万安企业发展的需要,解决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公司为万安智驭、万安智驱、智轩兴、万安智晟、富奥万安、安徽万安、广西万安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要求,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孙公司,且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该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万安智驭、万安智驱、控股子公司智轩兴、万安智晟、富奥万安、安徽万安、控股孙公司广西万安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为万安智驭、万安智驱、智轩兴、万安智晟、富奥万安、安徽万安、广西万安向各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0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同花顺路演平台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万安科技2024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方式:

  https://board.10jqka.com.cn/fe/roadshow/questionCollection.html?id=1010465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与:1)登录同花顺路演平台,进入直播间https://board.10jqka.com.cn/rs/pc/detail?roadshowId=1010465进行提问; 2)使用同花顺手机炒股软件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路演直播间进行提问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陈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江学芳,独立董事郑万青。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有关通知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涉及的追溯调整影响数据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此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合作单位限定

  境内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等)。

  (四)投资品种和期限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的理财产品。

  2、为控制风险,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等)发行的理财产品等;

  3、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五)资金来源

  上述用来购买理财产品的人民币20,000万元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六)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七)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九)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发行主体、类型、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预计的年化收益率(如有)、风险控制措施等。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运营所需资金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运营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受市场多种要素影响,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流动性风险:公司可能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公司可能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4、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根据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公司自行承担。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履行程序

  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且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未赎回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2025年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新增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如下:

  

  注: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安智驭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简称“万安智驭”);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安智驱汽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万安智驱”);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智轩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智轩兴”);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智晟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简称“万安智晟”);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富奥万安制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简称“富奥万安”);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安徽万安”);

  公司控股孙公司广西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广西万安”)。

  公司2025年新增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30,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业务品种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商票贴现、信用证、贸易融资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提议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谢雅芳女士的辞职报告。谢雅芳女士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6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规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辞职后谢雅芳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谢雅芳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谢雅芳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谢雅芳女士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谢雅芳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行使职权,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推动公司发展、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谢雅芳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同意提名吴小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若吴小丽女士的独立董事任职获股东大会选举当选,其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小丽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附件:

  吴小丽:女,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理财师。曾历任浙江平阳正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负责人、审计部门副经理,温州市浙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2004年8月发起设立浙江千马会计师事务所并任主任会计师。2009年包括浙江千马在内的杭州市三个事务所合并成立浙江南方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9月至今任浙江南方审计集团发起合伙人、副总经理、总经理、主任会计师。现任浙江南方审计集团发起合伙人、总经理、主任会计师,拥有30年的财务专业服务经验。熟悉各项财经税务政策、法规、制度及大中型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任浙江财经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社会导师、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会计专硕研究生社会导师、杭州大学生创业联盟创业导师。

  吴小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凌燕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施杰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邓红玉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审计收费105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5万元,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按时出具各项专业报告,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2024年共计提减值损失6,897.67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2,959.46万元,资产减值损失3,938.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人民币:万元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金额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合同资产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合同资产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三、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合计6,897.67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03.99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803.99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有助于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

  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