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5-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重庆唯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唯纯”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同时,因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希荻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归属、注销回购股份导致希荻微总股本总体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重庆唯纯持有公司股份36,900,0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9%。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收到重庆唯纯出具的《关于所持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注:
1.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2. 上表的“其他”系指自2022年3月15日至2024年9月3日,因公司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登记、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登记以及注销已回购股份,公司总股本由400,010,000股变更至410,309,104股,重庆唯纯所持公司股份37,878,1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9.47%减少至9.23%,被动稀释比例为0.24%。
3.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4. 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三、 其他情况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同时,因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归属、注销回购股份导致希荻微总股本总体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有减持计划未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