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9日15:00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159号通程国际大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在公司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8、9、10、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731-89842956)。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绝味食品2024年度股东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上述登记资料,需于2025年5月8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2025年5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17楼
联系电话:0731-89842956
传真:0731-89842956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
联系电话:0731-89842956
传真:0731-89842956
电子邮箱:zqb@juewei.cn
邮政编码:410016
联系人:廖凯、欧瀚中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0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绝味食品”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阿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阿华”)、广西阿秀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阿秀”)拟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化存款或稳健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11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36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608,00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52.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0,363,993.26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1,258,932.96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23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22〕4714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2022年12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154,793,095.65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2,090,080.6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全资子公司广东阿华和广西阿秀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理财产品必须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或稳健型短期理财产品等。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资金来源和投资金额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阿华和广西阿秀合计使用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5、决议有效期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现金管理台账,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并定期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化存款或稳健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或稳健型短期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理财投资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绝味食品全资子公司广东阿华、广西阿秀合计使用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并增加股东回报。公司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1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绝味食品”或“公司”)将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下同)人民币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11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36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608,00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52.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0,363,993.26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1,258,932.9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2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23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22〕4714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亿元(含4.5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截止目前,该笔资金仍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尚未归还。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中的2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笔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绝味食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4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为人民币6,359.12万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准备908.16万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939.17万元,计提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890.59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68.99万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98.50万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26.92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6.79万元。
(一)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908.16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603.00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305.16万元。
(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识别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并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已根据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估计减值资产可回收金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2,939.17万元。
(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当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本期公司部分厂房因地面下沉无法继续使用及境外子公司门店经营情况尚未达预期等影响,存在减值迹象,本次计提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890.59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68.99万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98.50万元。
(四)存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公司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并计入当期损益,2024年度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6.79万元。
(五)商誉减值准备
报告期末,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商誉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经评估测试,公司下属子公司长沙县嘉和瑞祥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商誉可收回金额低于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26.92万元。
二、本次计提预计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共计6,359.12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6,359.12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上述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审慎原则,其计提方法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8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保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保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具体投保方案如下:
一、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总额: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在公司股东会批准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前提下,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在董监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7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天职国际”)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14人。
天职国际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87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3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及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刘智清,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陈恩,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童文光,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童文光于2024年7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签字会计师童文光、贾吉全、刘太平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1次;于2024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童文光、贾吉全、刘太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被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1次。
(三)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2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天职国际提供的相关材料,对天职国际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聘期一年。
3、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9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股权投资
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延长存续期并减资分配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宁波番茄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长存续期及减资事宜
(一)基金概述
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网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网聚资本”)出资1,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了宁波番茄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番茄肆号基金”),基金规模3,000万元,公司持有番茄肆号基金33.33%的权益,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投资基金合伙协议及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行使相关责任和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二)基金延长存续期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番茄肆号基金的通知,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番茄肆号基金存续期为自首次交割日起七年,合伙企业存续期届满前6个月内,需要延长退出期限的,经咨询委员会一致同意,可再延长2次,每次可延长1年。番茄肆号基金将于2025年5月3日到期,现提出延长存续期申请。为保证基金的正常运作和已投资项目的顺利退出,实现最优的基金收益和合伙人权益,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决定本次番茄肆号基金延长存续期并签署等事项。
(三)基金减资分配情况
根据番茄肆号基金目前的项目及《合伙协议》的约定,合伙企业拟向合伙人进行分配,将番茄肆号基金出资总额由3,000万元减资至1,700万元,全体合伙人同比例减少出资额,本公司出资额由1,000万元减少至566.67万元。本次减资分配完成后网聚资本及其他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番茄肆号基金延长存续期和减资分配事项是基于对资本市场环境和投资项目情况的综合研判,未改变公司原有权益,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其他基金延长存续期情况
(一)广州绝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网聚资本出资1亿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了广州绝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规模2.05亿元,公司持有其48.78%的权益,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投资基金合伙协议及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行使相关责任和权利。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为7年,自基金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其中前2年为投资期,后5年为项目管理和退出期,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延长合伙期限,每次延长期不得超过一年,可决定延期两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广州绝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期限由7年变更至8年,即合伙期限变更为2017年6月26日至2025年6月26日,上述延长存续期事项本次董事会予以确认。
(二)宁波番茄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网聚资本出资9,9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了宁波番茄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规模1亿元,公司持有其99%的权益,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投资基金合伙协议及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行使相关责任和权利。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为7年,自基金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其中前4年为投资期,后3年为项目管理和退出期,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延长合伙期限,每次延长期不得超过一年,可决定延期两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宁波番茄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长其存续期,合伙期限变更为8年,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其中前4年为投资期,后5年为项目管理和退出期。即合伙期限变更为2017年11月15日至2025年11月15日,上述延长存续期事项本次董事会予以确认。
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对后续参投基金延长存续期、收益分配等按照合伙协议约定事项进行决定并签署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6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00,753,256.4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2024年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9日,公司最新总股本606,001,93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9,980,638.8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381,781,219.68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94,240,016.16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676,021,235.8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97.6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299,995,488.07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681,776,707.7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0.19%。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让投资者更及时分享公司发展红利,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下述利润分配条件下决定2025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一)分红上限: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前提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三)实施程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以上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44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食品制造》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一季度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2025年1-3月营业收入为1,500,837,030.62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1,467,150,769.00元,占营业收入97.76%;其他业务收入为33,686,261.62元,占营业收入2.24%。
(1)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主营业务收入分渠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公司无经销商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无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2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并注销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结项募投项目:天津阿正年产37,300吨卤制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共计23.05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应以实际转出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金额为准)
●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事项已经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绝味食品”)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222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178.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15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13027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阿正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阿正”)、江苏阿惠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阿惠”)、武汉阿楚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阿楚”)、山东阿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阿齐”)和海南阿翔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阿翔”)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与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绝味食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对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98,178.40万元,并由全资子公司在增资完成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
单位:万元
注: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中“武汉阿楚食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卤制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7,172.80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拟结项项目为“天津阿正年产37,300吨卤制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完成,予以结项,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具体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天津阿正年产37,300吨卤制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投资已完成,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准备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所涉及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并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天津阿正年产37,300吨卤制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3.05万元及其产生的利息、收益等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金额为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将全部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天津阿正年产37,300吨卤制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结项暨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以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7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对照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还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监管部门核准。同时,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40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暨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日发布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自方案发布以来,公司根据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落实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经营水平以及投资者回报。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公司对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现将2024年行动方案的主要工作成果以及2025年行动方案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发展,提升运营效率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休闲卤制食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在宏观经济和消费市场的新变化、新趋势下,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坚定维护股东利益,保障主营业务的平稳、健康发展。2017年IPO发行上市后,公司业务稳健发展,营业收入自2017年的38.50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62.57亿元,期间复合增长率为7.18%。
2024年,外部环境挑战依然存在,面对消费市场结构性调整与行业竞争格局的深刻变化,公司继续坚持核心战略,构建“品牌升级+数字驱动+精益运营”三位一体的发展框架。
2025年,公司将推进“聚焦卤味赛道,深耕细分需求”的战略,进一步集中资源,聚焦主营业务,持续降本增效,提升综合运营效率,构建覆盖全渠道、多场景的数字化运营体系。
二、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高质发展
公司始终坚持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提升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持续增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实现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于2025年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切实完善公司的治理规范,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
未来,公司将继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持续更新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筑牢公司发展根基。同时,公司将进一步保障独立董事的履职效率,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提高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三、以投资者为本,重视投资者回报
1、持续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
公司历来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自上市以来持续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比例均超过35%,其中2022年度、2023年度分红比例均超过48%。
2024年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9日,公司最新总股本606,001,93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9,980,638.8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381,781,219.68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94,240,016.16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676,021,235.8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97.66%,用实际行动回报投资者。
2025年,公司将继续坚守对投资者的承诺,通过持续的现金分红,不断增进股东的投资体验,为投资者创造更多的回报。
2、完成回购计划,提振市场信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先后在2023年7月18日以及2024年2月5日两次发布股份回购计划,合计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截至2025年2月10日,公司两次回购方案均实施完成,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236,765股,成交总金额为50,021.72万元。
四、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高度重视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并将维护良好的投资者关系作为重要工作目标。为进一步提升投资者互动的效率与质量,公司积极构建公开、公平、透明且多维度的沟通机制,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密切联系。通过设立投资者服务热线、公司董办邮箱、利用上证E互动平台、组织分析师会议以及定期举办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的了解,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与信任度,进而树立市场信心。
2024年,公司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全年举办了多场业绩说明会,涵盖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解读。此外,公司积极答复上证E互动平台上的投资者提问,全年累计回复77条投资者提问,回复率100%。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资本市场的互动,提升开放性和透明度,确保投资者能够直接、全面、清晰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现状,从而增强投资者信心,为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25年,公司将持续加强投资者沟通,树立市场信心,在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合规要求的基础上,持续优化信息披露框架与内容,确保披露信息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公司将持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巩固市场信心,构建高效畅通的沟通平台,通过策略会、线上交流、互动平台及服务热线等多元化渠道,确保与资本市场的信息畅通传递,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深度互动与信任构建,与投资者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
五、其他相关说明
2024年度,公司对“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动态审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跟踪投资者的反馈意见。总体而言,投资者对公司稳定的分红政策以及治理结构的持续完善表示认可。基于此,公司在充分吸纳投资者建议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发展实际,通过对2024年度行动方案总结,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2025年度行动方案,以更好地回应市场期待并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5年度,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回报投资者,维护资本市场形象。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