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 达到总股本1%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2025-04-10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注:上表数据未包含已实施完毕的前次股份回购方案情况。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28日,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4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4月9日,公司本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45,651股,占公司总股本408,412,400股的比例为0.4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31.80元/股,最低价为23.7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791,340.1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鉴于公司存在前次股份回购计划,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093,9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0%,其中2,448,321股为公司前次回购计划实施期间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