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与部分代销机构认购、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5-04-10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参与部分代销机构(以下简称“各代销机构”)基金认购、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一、 适用代销机构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青岛意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二、 适用时间

  费率优惠期限以各代销机构公示为准。

  三、 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适用于各代销机构已代销的本公司旗下基金。

  四、 费率优惠方案

  自2025年4月10日起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认购、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上述基金,认购、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各代销机构公示为准。上述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其更新,和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上述代销机构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在上述代销机构开放相关业务之日起,将同时参与上述代销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上述代销机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五、 适用投资者

  通过各代销机构认购、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上述基金的投资者。

  六、 重要提示

  1、基金的详细情况以及原费率详见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其更新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业务公告。

  2、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费率优惠方案及适用时间等如有变化,届时以各代销机构的相关最新公告以及其传输至本公司的业务数据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3、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具体业务办理的规则与流程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七、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并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基金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指数历史业绩不预示指数未来表现,也不代表本基金的未来业绩表现。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证券市场发展的所有阶段。基金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波动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请务必详细阅读该基金相关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了解该基金的具体情况、风险评级及特有风险。请务必了解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在了解基金收益与风险特征的前提下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如基金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时提供的相关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风险承受能力评价结果,请及时告知基金销售机构并更新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结果。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特此公告。

  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