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专利技术合作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2025-04-10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5-036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全球钙钛矿/晶硅太阳电池技术领军企业Oxford Photovoltaics Ltd.(以下简称“牛津光伏”)正式达成独家专利许可协议,通过此次合作,公司获得了在中国内地研发、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使用、分销基于牛津光伏钙钛矿电池技术和钙钛矿/钙钛矿叠层技术及钙钛矿/晶体硅叠层电池技术的光伏产品的独家许可,以及向本土制造商进行再许可的独家权利。

  ● 本次合作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 双方合作履约过程中,如遇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作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公司将根据合作的进展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概述

  公司近日与全球钙钛矿/晶硅太阳电池技术领军企业牛津光伏正式达成独家专利许可协议。牛津光伏是牛津大学的衍生公司,作为全球钙钛矿太阳能电池领域的技术领导者,是最早专注于钙钛矿/晶体硅两端叠层电池的研发与量产的企业,曾在2018、2019、2020年在全球率先创造了小面积叠层电池27.3%、28%、29.5%效率世界纪录,并率先在158.75mm工业硅片上制备叠层电池。2024年,其制造的1.7m2叠层组件认证效率达到26.9%。同时,牛津光伏在钙钛矿领域布局了核心专利。

  通过此次合作,公司获得了在中国内地研发、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使用、分销基于牛津光伏钙钛矿电池技术和钙钛矿/钙钛矿叠层技术及钙钛矿/晶体硅叠层电池技术的光伏产品的独家许可,以及向本土制造商进行再许可的独家权利。

  本次合作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Oxford Photovoltaics Ltd.

  (2)企业类型:私人有限公司(外资控股)

  (3)成立日期:2010年

  (4)办公场所:Unit 7–8 Oxford Pioneer Park, Mead Road, Yarnton, Kidlington, Oxon OX5 1QU

  (5)主营业务:专注于开发和商业化一种基于钙钛矿的太阳能技术

  三、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4年开始深入布局钙钛矿叠层技术,在钙钛矿叠层技术领域实现累计申请专利331件。近日,公司研发的210大尺寸钙钛矿/晶体硅两端叠层电池组件峰值功率达808W,成为全球首块功率突破800W门槛的工业标准尺寸光伏组件产品,创造了新的世界纪录,在钙钛矿/晶体硅叠层技术领域具有划时代意义。

  本次公司与牛津光伏的深度合作将充分发挥双方在技术、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钙钛矿叠层技术凭借其高转换效率和广阔的应用前景,将成为下一代光伏技术的核心发展方向。通过此次合作,为公司在中国推动钙钛矿叠层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应用方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望重塑光伏行业发展格局,加速推动全球能源转型。

  同时,本次合作标志着公司钙钛矿叠层技术产业化进程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公司将发挥自身在全球的品牌渠道优势、产业内的制造管理优势和行业领军企业的综合经营管理优势,与牛津光伏的前沿技术相结合,真正实现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持续引领行业发展。

  四、风险提示

  双方合作履约过程中,如遇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作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公司将根据合作的进展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5-037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不向下修正“天23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5年4月9日,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天23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2025年4月10日重新起算。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7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864.751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6,475.10万元,期限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2月13日至2029年2月12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33号)文同意,公司886,475.1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3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23转债”,债券代码“118031”。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2023年8月17日至2029年2月12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9.69元/股。

  因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登记手续,公司股本由2,173,242,227股变更为 2,173,425,666股。同时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为0.47796元(含税)。综上,“天23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9.69元/股调整为69.2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27日起开始生效。

  因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完成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第三次归属登记手续,归属股票数量为134,496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小,经计算,“天23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69.21元/股。

  因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登记手续,归属数量为5,801,875股,本次可转债的 转股价格由69.21元/股调整为69.0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 年1月23日开始生效。

  因公司于2024年6月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为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62908元/股,因此“天23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68.4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20日生效。

  因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条款,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6日、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天23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天23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天23转债”转股价格由68.42元/股向下修正为25.0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 2月26日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天23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天23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5年4月9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已触发“天23转债”的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资本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判断,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天23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高纪凡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2025年4月10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天23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天23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