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5-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97.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4月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95,88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6.50元/股,最低价为41.6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20,598.55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份回购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