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近期关税相关政策对公司影响的 自愿性披露公告 2025-04-10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美国政府宣布实施“对等关税”政策,对全球贸易伙伴加征关税,引发市场高度关注。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密切关注国际贸易环境变化,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经评估,本次美国加征关税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较小,相关说明如下:

  一、本次加征关税对公司的影响较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各种高纯度的金属材料,公司作为国内电子材料领域的龙头企业,通过多年布局已实现原材料采购的国内化、产业链的本土化,构建了安全稳定的供应链体系。因此,本次关税政策对公司现有采购业务的影响较小。

  公司的主要产品高纯金属溅射靶材及半导体零部件具有定制化程度高、技术含量高、客户稳定性强等特点,公司的客户资源较为广泛。2024年公司出口美国的产品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1.19%,占比较低。因此,本次关税政策对公司整体经营影响较小。

  目前,公司订单充足,经营正常,各项业务稳步推进,未受到显著影响。

  二、公司采取积极有力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加大研发创新,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积极应对和把握国际经贸变化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同时,公司将持续跟踪国际、国内贸易政策的动态走向,与客户、供应商开展积极主动的沟通,对政策可能发生的变化进行积极响应。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9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1号)同意注册,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394,117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8,499,945.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9,813,579.1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28,686,365.87元。2022年9月2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200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22年9月20日止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嘉兴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江丰”)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以及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2025年4月2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0)和《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截至2025年4月8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状态情况如下:

  

  注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浙江海宁年产1.8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的名称变更为“年产1.8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生产线技改项目”。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子公司嘉兴江丰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开立的关于“浙江海宁年产1.8万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39615001040011251)的资金已按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情况分别转存至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39615001040013414)以及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368881708212),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上述事项及时通知了保荐人,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后,与之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