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5-24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东科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财务审计费用为1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5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185万元,和上年保持一致。2025年审计费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所发生的时间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5-25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
及2024年第四季度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子公司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担保: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主债务人”、“委托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控股子公司以及重要的参股公司,本次担保事项预计涉及被担保对象不超过29家,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计划向相关参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6.56亿元;控股子公司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氟有限”)为公司的债券担保提供反担保;2024年第四季度新增担保金额合计252,044.02万元,同时解除担保金额合计210,072.5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920,415.13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涉及反担保:控股子公司氟有限为公司的债券担保提供反担保;另外,如参股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其融资提供全额担保的情况下,则公司需以持股比例为限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 审议程序: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预计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不超过53.02亿元;不存在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参控股公司的融资需求,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计划向相关参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6.5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额度、流动资金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应付款等,担保期限、担保方式根据被担保方融资需求及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另外,为保证公司债券的顺利发行,公司控股子公司氟有限为公司的债券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上述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按照有关规定在担保总额度内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进行调剂使用。
2、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1)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
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乳源氟树脂”)为公司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泰来”)的合资公司,公司持有其40%股权,璞泰来持有其55%股权,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昭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5%股权。
因乳源氟树脂的融资需求,其股东璞泰来及公司需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由璞泰来与公司按照股权比例提供等比例担保或由璞泰来提供全额担保后公司以所持股权比例为限提供反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5.00亿元人民币。
(2)贵州省东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省东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贵州新能源”)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子公司桐梓县狮溪煤业有限公司持有47.5%的股权,优湃能源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持有47.5%的股权,遵义能源矿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股权。
因贵州新能源的融资需求,由其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等比例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00亿元人民币。
上述为参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债券担保提供反担保
经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同意批复。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1日、2024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临2024-33号)、《东阳光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4-37号)、《东阳光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临2024-65号)。
为保证本次公司债券的顺利发行,节约公司的财务成本,公司拟委托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农担保”或“被反担保人”)为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的债券担保额度,同时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20%的股权和其自身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范围包括兴农担保依担保函约定代主债务人向主债权人偿还的款项、垫付款利息和违约金、实现追偿权的合理费用以及委托人应履行的担保费等义务、违约金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反担保期限为兴农担保取得对主债务人的追偿权之日或委托人违约之日起三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反担保担保合同为准。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对参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以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债券担保提供反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公司(包括被反担保人)的基本法人信息请见附件。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旗下参控股公司的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是为了保障公司的公司债券顺利发行。被担保对象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参控股子公司,其融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同意为其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本次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是向公司的债券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旨在保障公司的债券发行,以上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五、2024年第四季度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和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4年度计划向相关参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73.8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额度、流动资金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应付款等,担保期限、担保方式根据被担保方融资需求及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二)2024年第四季度担保事项额度调剂的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保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相关被担保人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具体额度调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56,545.40万元,占本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4.65%。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
附件:
被担保方相关信息如下:
1、控股子公司
注:江西蓝恒达化工有限公司系2024年11月30日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故上述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系2024年12月数据。
2、参股公司
3、被反担保人
实际控制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与公司的关系:兴农担保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5-26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种类:安全性较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董事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较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委托理财事项不可避免会受市场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适量择机进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减少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降低财务成本。
(二) 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
(三) 资金来源
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
(四) 投资方式
公司拟通过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进行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较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 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将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较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理财产品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理财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5、公司将根据《委托理财业务操作指引》《委托理财业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严格遵守具体的操作权限和业务流程,做好相关的审批决策程序和日常管理工作。
6、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及时信息披露义务。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不影响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相应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
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