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09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5-001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8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三人,实际参加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江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也符合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与发展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17)同时刊登于2025年4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议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同意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和《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18)同时刊登于 2025年4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关于与辽宁通用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与中煤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与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河南重机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与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与林州重机商砼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关于与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关于与林州朗格电气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关于与林州军静物流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为子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加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5-0018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95号文)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万股新股。公司于2015年6月17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82,444,44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3.50元。截至2015年6月29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12,999,994.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3,542,16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9,457,834.00元。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2015)京会兴验字第03010017号《验资报告》。

  (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85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

  

  注:①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中有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②因合同纠纷事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被司法冻结并划走2.80万元,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将相关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防范风险,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按规定使用,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管制定了严格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在进行项目资金支出时,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由使用部门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经公司财务部审核后报财务负责人等批准,同时由专人与保荐机构、独立董事进行沟通,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5,002.85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108,945.78万元的4.59%,其中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账户余额为2.85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报告附件)。

  2023年1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中的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5,000.0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3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结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中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对外转让情况

  2015年1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决定,同意终止原募投项目《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并将原计划用于实施《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的募集资金 98,754.78万元分别用于实施“商业保理项目”和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商业保理项目拟投资不超过51,000.00万元,剩余的47,754.78万元及专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6年1月5日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开设了 “盈信商业保理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用账户账号为696370664。公司已将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51,000.00万元全部转入新开专户,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7月1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决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商业保理项目”,将公司持有的“商业保理项目”实施主体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以52,007.48万元的转让价转让给北京艺鸣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将转让后的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实施“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和“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拟投资不超过33,845.50万元,剩余的18,161.98万元及专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10月,公司已累计收到北京艺鸣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

  2020年4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其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决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并将原计划用于实施“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 33,845.5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同意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龙山路支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红旗渠大道支行各新设 1 个募集资金专户,专用账户账号分别为41050160618100000026、41050160615700000256,并由公司、保荐机构及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龙山路支行(41050160618100000026)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红旗渠大道支行(41050160615700000256)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注销前专户余额分别为5,414.84元和4,048.15元,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于2023年12月29日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已使用5,207.1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002.85万元,其中5,000.00万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85万元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① 注:1、“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涉及的99,762.26万元包括2015年11月变更非公开募投项目投入的47,754.78万元、2018年7月变更非公开募投项目拟投入的18,161.98万元和2020年5月变更非公开募投项目拟投入的33,845.50万元。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合计数比2015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总额增加了1,007.48万元,系2018年7月公司转让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51%股权时的股权转让款高于当初投入金额所致。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5-0020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2024年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长期应收账款、存货、在建工程及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发现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范围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长期应收账款、存货、在建工程及股权投资。

  公司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如下表:

  单位: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损失的说明

  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其他应收款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4、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长期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长期应收款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对应收租赁款,当公司选择全部按照简化方法计量损失准备时。本公司对租赁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应收租赁款以外的其他长期应收款,若该长期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长期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长期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长期应收款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5、存货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6、在建工程及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在建工程减值系公司锂电池项目减值,该项目处于停建状态,公司判断其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委托评估公司对项目进行评估,评估公司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和数据来源等条件,参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选择了“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评估方法,由此得出锂电池项目的可收回金额。公司根据锂电池项目可收回金额与在建工程锂电池项目账面价值比较后,对该资产计提减值13,876,038.00元。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系公司参股子公司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减值。公司委托评估公司对项目进行评估,评估公司根据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数据来源等,参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考虑评估方法适用前提,选择了“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和现金流量折现法”的评估方法,根据两者孰高原则确定了股权的可收回金额。公司根据股权可收回金额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比较后,对该资产计提减值14,980,019.29 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将减少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5,088,106.32元。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六、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5-0017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涵盖煤矿机械及综合服务业务、军工业务两大业务板块,其中煤矿机械及综合服务业务为公司核心业务板块。由于公司业务涉及不同领域,各业务板块的经营模式存在较大的差异,具体如下:

  (一)煤矿机械及综合服务业务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装备制造业,目前已形成以煤炭综采设备为核心,以煤矿综合服务为延伸,以零部件配套为辅助的业务体系,其范围覆盖了煤机装备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综合技术服务。

  公司煤矿机械的经营模式主要采取订单式生产,根据客户需求设计生产装备产品,并提供相应的专业化售后服务。

  公司的煤矿综合服务业务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重机矿建。该业务的具体经营模式为:首先,公司根据煤矿的地质条件、煤质、储量等诸多技术指标,为煤矿进行设备选型;其次,公司生产或采购煤炭开采所需的相应设备;最后,为煤矿提供综合咨询服务,并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管理等。通过上述一系列服务,公司按产量向煤矿收取相应的费用或按设备使用周期收取费用。

  公司煤矿综合服务业务是公司装备制造业务的延伸和拓展,是公司将业务模式从设备销售向为煤矿提供综合服务的转型,是公司“装备制造+煤矿综合服务”等优势的完美结合。该业务不仅摆脱了公司严重依赖煤机制造业务的局面,而且降低了煤矿企业的资金压力,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实现了公司及煤矿企业的双赢。

  (二)军工业务

  公司主要为军工企业提供零部件配套。该业务采购模式为按照客户要求采购所需型号的原材料;生产模式为订单定制或来料加工,生产组织主要按客户要求交付进度进行,产品制造完工后向客户交付。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时,通常会依据原材料特性、产品的图号、复杂性、加工精度要求、产品大小等要素来确定加工费用。

  (三)报告期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经营计划稳步推进,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68,353.14万元,同比下降8.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34.40万元,同比下降18.47%;综合毛利率28.31%,比上年同期增加0.02个百分点。其中:

  煤矿机械及综合服务业务实现收入164,371.56万元,同比下降7.30%;毛利率为27.88%,比上年同期减少0.52个百分点。其中,煤炭机械业务实现收入147,556.57万元,同比下降8.57%,产品毛利率为26.71%,比上年同期减少0.97个百分点;公司煤矿综合服务业务实现收入16,814.99万元,同比增长5.50%,产品毛利率为38.17%,比上年同期增加2.43个百分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3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 号》。

  2、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3年8月1日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3、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4年12月6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5-0015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8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录云女士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七人,实参加董事七人,达到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文光伟先生、宋绪钦先生、郭永红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文光伟先生、宋绪钦先生、郭永红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17)同时刊登于2025年4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84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34.4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8.4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和《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18)同时刊登于 2025年4月 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0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关于与辽宁通用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韩录云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与中煤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赵正斌、宋绪钦回避表决。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与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河南重机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郭日仓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与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韩录云回避表决。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与林州重机商砼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韩录云回避表决。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关于与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韩录云回避表决。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关于与林州朗格电气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韩录云回避表决。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关于与林州军静物流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韩录云回避表决。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赵正斌、郭日仓回避表决。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拟为子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加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发展需要,经过仔细评估和考虑,拟选举郭钏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郭钏先生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多年,在公司制度建设、市场开拓、物资管理、产品质量管控、管理水平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公司发展做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基于公司未来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公司拟选举郭钏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是必要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