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运发展以银行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披露了《中远海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暨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数量4,000万股-8,000万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11月1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A股股份1,175,200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11月13日总股本的比例为0.0087%。详见公司通过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二)2025年4月8日,公司完成实施本次A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际回购公司A股股份72,220,500股,占公司截至2025年4月8日总股本的0.53%,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2.8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2.12元/股,回购均价人民币2.5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181,841,996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使用银行专项回购贷款金额约为人民币73,866,949元(不含交易费用),使用自有资金金额约为人民币107,975,04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A股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A股股份。
(四)本次回购使用的资金均为银行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10月2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通过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2025年4月8日,公司完成实施本次A股股份回购方案。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5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实施本次A股股份回购方案回购的A股股份72,220,500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 A股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1、上述A股股份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注销事项完成后,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2、截至2025年4月8日,公司累计回购了H股股份147,101,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注销。
六、 本次股份变动前后相关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将导致间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被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七、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A股股份72,220,500股,将全部注销。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