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性合同的 自愿性披露公告 2025-04-09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协议类型:国内某药企

  ● 协议金额:约2000万元人民币

  ● 协议履行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供货协议为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产品卡式瓶橡胶密封组件,是公司通过自主科研创新,成功突破“卡脖子”关键技术。该产品实现首次商业批量供货。本次供货体现了公司产品研发能力、技术性能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进一步拓宽了公司医药包装产品谱系,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如该协议顺利履行,预计未来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时间将视订单的具体情况确定。

  ● 协议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协议已对协议金额、支付进度安排、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等做出明确约定,协议双方亦均具有履约能力,但仍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最终执行的情况,公司将在后续公告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审议程序情况

  近期,公司与国内某药企(根据与客户签订的保密协议,不能披露客户的具体名称)签订卡式瓶橡胶密封组件供货协议,预计供货订单约2000万元人民币。本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签署该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协议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 协议对方当事人名称:国内某药企

  2、 协议金额:约2000万元人民币

  3、 协议履行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4、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国内某药企不存在关联关系

  5、 因本合同涉及商业秘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销售对象和项目内容的有关信息进行豁免披露。

  三、 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本次签订的供货协议为公司新产品卡式瓶橡胶密封组件,是公司通过自主科研创新,成功突破“卡脖子”关键技术。该产品实现首次商业批量供货。本次供货体现了公司产品研发能力、技术性能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进一步拓宽了公司医药包装产品谱系,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如该协议顺利履行,预计未来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时间将视订单的具体情况确定。

  2、 公司与协议对方当事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协议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四、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协议已对协议金额、支付进度安排、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等做出明确约定,协议双方亦均具有履约能力,但仍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最终执行的情况,公司将在后续公告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