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4-09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9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9 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9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30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中除提案6及提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提案7中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内容已经公司2025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其他提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件及信函应在2025年4月28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或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寄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300号

  邮编:213000

  电子邮箱:cetstock@cearail.com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2.现场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上午8:30至下午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海琴

  电话号码:0519-68867972

  电子邮箱:cetstock@cearail.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300号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8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24

  2、投票简称:长青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企业参加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以下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股):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若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或弃权。

  2、本委托书自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终止。

  3、持股数系以委托人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有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委托人的名义登记的公司股份。

  4、企业委托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署,并须加盖企业及法人印章。

  附件3: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上述股东登记表打印、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徐海琴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出具了专项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的相关报告及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在2024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了各项工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广大员工的利益。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各方面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七、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3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规定以及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个人能力、岗位职责、业绩考核指标等制定的《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需要而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任何争议和纠纷。同意对2025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的相关公告。

  九、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银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胡军科、非独立董事胡锦骊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陈枫、监事吴晨杰、职工代表监事刘延兴、副总经理薛斌峰、副总经理张运宏、总工程师李群力、财务负责人凌芝及董事会秘书徐海琴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相关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管理层2024年度主要工作。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的履行了股东赋予的各项职责。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体现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胡军科先生、上官俊杰先生、康卫娜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状况。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的相关报告及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底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180,029.66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68,032,903.3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7,703,402.74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87,068,536.21元。按照孰低原则,公司将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拟定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同时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在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545,600股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2751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暂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 138,000,000股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 137,454,400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10,000,000.0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认真的履行了相关的职责,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工作情况和审计委员会对其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在2024年度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已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4年独立性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胡军科先生、上官俊杰先生及康卫娜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4年独立性情况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公司基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结合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的业务发展需要,对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在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1,80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关联董事周银妹、胡锦骊、薛国锋、张佳俊回避表决。

  关联方常州佳音金属构件有限公司为董事长周银妹非近亲属持股的公司,董事胡锦骊与董事长周银妹为母女关系,董事薛国锋与董事长周银妹为姨甥关系,董事张佳俊与董事长周银妹为姨甥关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艾德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江苏长青艾德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使用。

  2025年度,公司将在60000万元额度内对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艾德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公司子公司江苏长青艾德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将在60000万元额度内对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上述对外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期限内上述担保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江苏长青艾德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使用。

  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艾德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与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提请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协助公司董事长具体落实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相关的手续。上述授权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保荐机构已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进行审议。

  十三、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规定以及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个人能力、岗位职责、业绩考核等指标制定的《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核。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的相关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下午14:3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七、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545,600.00股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2751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如下:

  

  1、轨道交通业务

  公司的轨道交通业务主要由以三明治复合材料为基础的轨道交通车辆内部装饰产品构成。为提高公司一体化能力综合服务能力,公司同时提供其他配套内饰产品、检修业务及备品备件和车载乘客信息系统。

  (1)三明治复合材料内饰产品

  三明治复合材料是指以密度较低且厚的蜂窝材料、PET、PVC结构泡沫等轻质材料作为芯材,以刚度较高且薄的金属板、非金属板等增强材料作为面材,采用粘接工艺构成的具有重量轻、强度高、安全性好、节能环保、降低共振、隔音、隔热等特点的高性能复合材料。

  公司生产的三明治复合材料内饰产品的面材主要为铝板、镀锌钢板、不锈钢板、钛合金板、铜铝热熔复合板等金属板,芯材主要由铝蜂窝、纸蜂窝、PVC、PET等构成。为了实现防火、加热、美观等综合功能,公司产品可以进行防火贴面、加热膜、地板布等多层材料的复合,也可以对表面进行涂装、拉丝等美化处理。

  (2)其他配套内饰产品

  针对轨道交通车辆制造商整装一体化要求,公司同时提供其他配套内饰产品。公司的其他配套内饰产品主要涵盖动车、城轨列车等轨道交通车辆的逃生门、座椅、扶手、司机室内装等。

  (3)检修业务及备品备件

  根据铁路总公司《铁路动车组运用维修规程》的规定,我国动车组的检修体制分为五个等级:一级和二级检修为运用检修,在动车所内进行,通常只需要更换故障件;三级、四级和五级检修为高级检修,在具备相应车型检修资质的检修单位进行,三级检修及四级修要求对动车上重要部件及主系统进行分解检修,五级检修则需要对动车组解体并进行全面的维修与更换部件,以达到新车的技术水平。公司的检修业务目前主要以三级、四级和五级的高级检修为主。

  公司提供的检修业务及备品备件为在检修中根据客户的要求对需要检修的产品模块进行零部件的检测、拆卸、修复、更换等以及配套供应新造车辆的备品备件。

  (4)车载乘客信息系统

  公司轨道交通车载乘客信息系统是实现视频监控、媒体播放、列车广播、司机对讲、司乘对讲以及各类信息发布等功能的综合信息系统。公司产品为列车在正常情况和紧急情况下的运营提供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

  公司轨道交通车载乘客信息系统产品主要应用于英国城际铁路、城市铁路以及国内合肥地铁。

  2、建筑装饰业务

  公司的建筑装饰业务由建筑内外部装饰材料产品构成,相关产品均采用三明治轻量化复合材料。

  三明治轻量化复合材料产品符合绿色、节能、环保的理念,在实现传统建筑装饰材料承重、填充等功能基础上,能够进一步实现材料的轻量化、耐腐蚀、高刚度、隔音隔热、安装便捷及提升装饰效果等多重功能。

  公司生产的三明治轻量化复合材料建筑装饰产品的面材主要为铝板、不锈钢板、天然石材板、人造岩材板等金属及非金属板,芯材主要采用铝蜂窝等。

  公司的三明治轻量化复合材料建筑装饰产品主要包括铝蜂窝板、超薄型石材蜂窝板、不锈钢蜂窝板等系列,其中铝蜂窝板和超薄型石材蜂窝板主要用于建筑物的外墙装饰、内部装饰、家具装饰等,不锈钢蜂窝板主要用于扶梯侧壁板等电梯装饰。

  3、其他业务

  公司以现有轨道交通及建筑装饰产品为基础,通过技术和设备的升级,持续扩大产品种类,积极拓展新兴应用领域的配套材料产品,目前公司已有配套产品运用于船舶邮轮及特种车辆,后期公司会继续坚持“立足三明治轻量化复合材料研发,力争实现多领域应用”的业务发展目标,不断研发创新,在轨道交通领域及建筑装饰领域实现三明治复合材料的深度产品应用的同时,进一步扩展其他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营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

  本公司自2024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00元,对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