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2025-04-09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5-018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7日,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长张昭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张昭先生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一)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张昭先生

  (二)提议时间:2025年4月7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厚每股收益,提高长期投资价值,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公司董事长张昭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人民币1-2亿元,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并应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张昭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提议人张昭先生在公司回购股份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张昭先生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及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